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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市运动技术学院主要是培养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承担全市重竞技、田径、水上、小球等相关运动项目改革发展的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高水平优秀运动队训练、竞赛管理及队伍 建设工作;培养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教练员和体育专业人 员队伍,参加和承办有关体育竞赛、体育文化交流等活动;在资质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市运动技术学院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事业编 463人,其中:事业编制110 ,运动员编制353人。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训练处、总务处、教务处、财务处、重竞技系、田径系、游泳系、小球系。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420.3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2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95.1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收入较2020 年减少1197.6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152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394.9万元,事业经营收入减少13.35万元,其他收入预算减少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420.3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9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55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266.95万元,其他支出1595.1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减少1197.6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51.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846.22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20.21万元,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0.21万元,比2020年减少152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3.13万元,比2020年减少283.04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加,2020年申请的退休健康疗养费非税收入返还减少,离休人员1人去世工资及补助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同时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37.08万元,比2020年减少1241.1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未安排备战经费项目,减少了竞训中心车辆运行费预算项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市级场馆及运动员教学、生活设施运行、租赁费运动项目试训集训运动员保障、优秀运动队伙食管理费、集训运动员经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1595.10万元,比2020年增加394.9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机构改革职能工作的调整,退运动员安置费用及优秀人才引进费用归口到运动员保障中心管理,同时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的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拨款减少造成的项目资金不足,增加了备战经费等。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运动项目备战训练、运动员创伤治疗、运动队装备器材、运动员教育教学后备人才训练、比赛、好体育人活动、科研经费等重点工作。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经费预算125万元,比2020年减少20.9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70万元,比2020年减少19.82万元,主要原因是受全世界新冠疫情影响,国际比赛训练减少;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0年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重庆市体育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合理调配工作接待任务,减少不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利用率;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未获批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也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80万元: 政府釆购货物预算136.8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80 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7.0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 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周爽   联系方式:023-650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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