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的规定,设立重庆市体育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3、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市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区县(自治县)体育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
5、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6、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承办国际体育竞赛活动。
7、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
8、参与拟订全市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市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180号)精神,内设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计划财务处、竞技体育处、群众体育处、青少年体育处、科技教育处、宣传处、产业市场处9个职能处室及机关党委。
根据《重庆市编委办公室关于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的批复》(渝编办〔2011〕214号)等文件的规定,下设17个事业单位和1个国有企业。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8个,企业1个。除市运动技术学院是副局级事业单位,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是副处级事业单位,其余事业单位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为: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重庆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第三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棋院、重庆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体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射击运动学校、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公益二类直属事业单位8个: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第四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重庆市体育竞赛中心、重庆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重庆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3)企业单位1个:重庆奥林匹克公司。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8﹞56号),该企业正在进行关闭注销。
以上直属单位及企业中,重庆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奥林匹克公司为非部门预算单位,重庆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未纳入本部门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629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7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253.7万元,事业收入2973.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3.35万元,其他收入3764.96万元,上年结转1613.57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133.8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保障标准提高、运动员伙食费标准提高等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868.7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6298.43万元,其中:教育1347.4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310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4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6.58万元,住房保障705.71万元,其他支出18033.7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133.8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3119.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79.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79.63万元,比2019年增加219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5.33万元,比2019年增加1868.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保障标准提高、运动员伙食费标准提高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体育局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524.30万元,比2019年增加3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提前下达专项资金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运动项目备战训练、试训集训运动员保障、运动队装备器材、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53.7万元,比2019年增加39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公益金资助项目市级部分增加315万元。主要用于承接重要赛事、开展全民健身群众体育活动、完善重点体育设施等。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13.39万元,比2019年减少1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20.59万元,比2020年增加43.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奥运年,出国参赛等计划较2019年增加;公务接待费25.79万元,比2019年减少2.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不必要接待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01万元,比2019年减少53.6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利用率;2019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也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11.01万元,比上年增加23.9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业务工作增多,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89.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3.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7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524.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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