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体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2.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
3.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区县(自治县)体育工作。
4.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
5.负责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6.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
7.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
8.参与拟订全市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9.负责市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体育局是直属重庆市政府的正厅级行政机构,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09﹞180号)精神,内设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处、青少年体育处、计划财务处、产业市场处、科技教育处、宣传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9个职能处室及机关党委。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体育局机关财务、重庆市体育局系统财务、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重庆市二体校、重庆市三体校、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棋院、重庆市篮球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体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射击运动学校、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第四体育运动学校、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重庆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重庆市竞赛中心、重庆市奥体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8,505.76万元,支出总计48,505.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6.69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总量和中央专项投入的增加,以及事业单位自有收入的增长。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4,303.0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462.03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总量和中央专项投入的增加,以及事业单位自有收入的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76.29万元,占82.56%;事业收入6,057.99万元,占13.67%;经营收入249.09万元,占0.56%;其他收入1,419.71万元,占3.2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1.0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91.6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7,86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6.41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全系统在职人数(含在编运动员)总量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降低,二是部分项目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其中:基本支出18,299.59万元,占48.32%;项目支出19,320.10万元,占51.02%;经营支出249.09万元,占0.66%。此外,结余分配946.5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69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54.85万元,增长118.47%,主要原因是与2017年相比,2018年收入总量增加而支出总量减少,原因如上所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57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1.43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筹集分配总量和中央专项投入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7.35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中央公益金3821万元、追加新增项目备战经费1198.98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44.13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61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7.35万元,下降11.95%。主要原因是部分基建项目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1.94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全系统在职人数(含在编运动员)总量减少,人员经费支出降低,二是部分项目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90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0.53万元,增长300.98%,主要原因是与2017年相比,2018年收入总量增加而支出总量减少,原因如上所述。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安排民非党建组织专项经费8.15万元。
(2)教育支出1,005.05万元,占3.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9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收到其他单位专项补助资金40.79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239.60万元,占59.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3.84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中央专项资金在年度中下达,未能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申报,二是支出中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00.51万元,占4.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37万元,下降6.68%,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在职人员减少因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减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19万元,占1.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3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在职人员减少因而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604.06万元,占1.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53万元,下降8.56%,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在职人员减少因而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7)其他支出8,733.92万元,占28.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3.08万元,下降24.10%,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安排的部分项目因周期长,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当年未能全部实现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61.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4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2.21万元,下降9.37%,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役运动员人数多,新进人员较少,在职人数总量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1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1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减少因而核定的公用经费总量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16.0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282.32万元。本年收入14,20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74.80万元,增长72.64%,主要原因是体彩销售总量提高带动公益金筹集和分配总量增长。本年支出8,73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5.84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安排的部分项目因实施周期长,进度未达到支付条件,当年未能全部实现支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6.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81万元,下降37.66%,主要原因是对“三公”相关事项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支出加强了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74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按规定严格进行审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8.49万元,主要是用于到国外参加比赛及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参加国际重大赛事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66.51万元,下降49.2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按规定严格进行审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8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当年国外各项赛事数量较上年增多、比赛层级更高,业务工作实际增长的需要。
公务车购置费19.62万元,主要用于更换老旧车辆以降低日常维护成本。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购车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9.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国比赛的备战、训练、参赛,举办和承办各项重要赛事,后备人才培养和群众体育活动开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万元,下降30.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了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44万元,下降22.96%,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了1辆,并进一步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了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8.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内其他省市体育部门到我单位检查、调研、交流体育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62万元,下降69.9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1万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制度和程序,尽量减少接待事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单独组团2个,总人数(含参团)共38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6辆;国内公务接待154批次1,1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批次,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73元,车均购置费19.62万元,车均维护费4.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07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35.3万元,物业管理费37.33万元,差旅费1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29.99万元,维修(护)费14.57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8.96万元,公务接待费2.33万元,劳务费3.75万元,福利费12.8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09万元,其他交通费77.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56万元,增长39.36%,主要是因事业发展,局机关业务工作量加大,人员数量增多,导致开支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8辆、机要通信用车10辆、应急保障用车2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2.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5.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3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5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9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98%。主要用于采购体育训练设施设备及运动员营养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75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制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动项目备战训练专项已完成全年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0万元,执行数为2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备战训练人数1014人;二是参加国家级以上赛事次数7次;三是重点运动员人数97人;四是优秀教练、科研等人才引聘人数27人;五是国家队运动员33人;六是代表国家出征十八届亚运会人数3人;七是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单项赛事奖牌数210枚;八是各单位对备战经费保障使用情况的满意度9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市级重点专项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运动项目备战训练专项 |
负责人 |
赵禧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体育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重庆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等9个训练单位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2180 |
2180 |
10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备战训练人数1000余人; |
全部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是否核心指标 |
备战训练人数 |
1000余人 |
1014人 |
是 |
否 | ||
参加国家级以上赛事次数(项目平均数) |
6-8次 |
7次 |
是 |
是 | ||
重点运动员人数 |
30-50人 |
97人 |
是 |
否 | ||
优秀教练、科研等人才引聘人数 |
8-10人 |
27人 |
是 |
否 | ||
国家队运动员 |
20-30人 |
33人 |
是 |
否 | ||
代表国家出征十八届亚运会人数 |
3-5人 |
3人 |
是 |
是 | ||
参加国际国内重要赛事奖牌数 |
80-100枚 |
210枚 |
是 |
是 | ||
运动队对备战经费保障使用情况的满意度 |
90% |
90% |
是 |
否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为加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33号),2018年,市体育局对重庆市2017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度重庆市共有69个大型体育场馆享受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补助,涉及市体育局下属2个单位(市奥体中心和市大田湾全民健身中心)和36个区县所涉及的69个体育场馆,预算资金共计7579万元(其中:补助资金6944万元,奖励资金635万元),项目类型及经费补贴如下:体育场23家,补助2809万元;体育馆35家,补助3390万元;游泳馆11家,补助1380万元。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7年度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市体育局牵头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委)、有关直属单位相关科室协助工作,委托重庆金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评价范围为2017年度全市获得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69个体育场馆,实际检查时因故未能实地查看合川体育馆、大渡口体育馆和巴南区体育馆,评价数据未包括上述体育馆,报告中所有数据均是以其余66个场馆的数据为基数进行比对和测算。评价范围覆盖率95.65%。评价内容为项目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规章制度及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绩效评价方式为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主要采取评价人员到项目现场勘察、询查、复核、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查证。非现场评价主要采取资料调阅的方式,对被评价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综合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的情况做出评价。
3.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项目,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有利于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有利于丰富全民文体活动,引导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全民提高整体寿命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促进交流、互助、互帮,对保持社会团结稳定起到促进作用。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2017年项目运行情况看,有效达到了上述目的。
(1)有效提高了体育资产和公共设施的利用度。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极大地改善民众的健身条件,让群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文体活动,自由、平等地享受健身带来的实惠和乐趣,让体育场馆真正成为了群众文化、体育、健身的主阵地,有效引导群众将业余时间更多的投入到体育锻炼上来,有效避免了体育设施和体育资产的浪费。
(2)提升了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水平。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面对接踵而至的健身群众,各场馆为满足广大居民的健身锻炼需求狠下功夫,对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经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等予以公示;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人员,标明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对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等进行一系列制度建设与管理,不断创新开放新项目,确保了补助资金合理分配和合规使用,做到了合理调配公共资源,推动了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提高了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水平。
(3)群众满意度高。通过对市民满意度调查,认为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增加了市民锻炼的场所,提高了市民锻炼的积极性,对增强体质,调节心理活动,陶冶美好情操起到良好作用。市民通过锻炼,身体素质获得较好改善,市民满意度高。
依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检查获取的信息,经综合评议,重庆市2017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89.59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4.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安全保障措施欠到位
(2)少数场馆免费开放时间未达要求
(3)少数场馆公告或公示欠规范
(4)部分事项未达标
(5)地方配套资金未完全到位
(6)资金使用欠规范
5.有关建议
(1)进一步提升免费开放场馆公共服务水平
(2)将体育场馆和健身站点组织体育活动和开展体育培训相结合
(3)规范资金使用,专款专用
(4)加强安全管理
(5)进一步完善免低开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cqtyjjcc@163.com
联系电话:023-6166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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