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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加强食堂防疫及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日期: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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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加强食堂防疫及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30号)精神,现就各单位做好食堂防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岗,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上报辖区卫生防疫部门。作业时统一佩戴手套、口罩等。

二、切实加强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管理。严格开展进货查验及票证保留。坚决不采购、烹制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菜品,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加强食堂环境及用具消毒。定期对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进行清洁消毒,每天开展不少于1次的环境消杀。食堂操作工具及餐具严格消毒杀菌,确保干净卫生。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保持食堂空气流通。

四、实行分时分餐制。有条件的食堂尽量实行个人单独分餐用餐,倡导用餐人员自带餐具。各单位可分时段安排人员就餐,减少人员聚集。

五、禁止在食堂圈养和宰杀活畜禽。

六、严格餐厨垃圾管理。食堂要设置打包盒和餐厨垃圾专用回收点,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和传播病菌病毒。

七、加强宣传引导。要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充分利用专栏、微信、显示屏等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及运动员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有效防止病毒感染。

                                

重庆市体育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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