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 > 疫情防控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扎实开展新形势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1-31
字体: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体育局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负起在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击战中体育战线的责任,自觉履行体育战线的义务。现就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局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党中央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提出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要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人民群众、干部职工、运动员、教练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全局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当地卫生部门的各项防疫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一)加强全民健身体育场馆使用管理。在全市未降低或解除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程度前,暂停所辖体育场馆等室内外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暂停对外开放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场馆的管理,防止外来人员进入。

(二)加强赛事活动的管理。取消或延期举办各类赛事、集训、冬令营等。对于承办的全国性、洲际性、国际性赛事,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加强人员管理,分类实行医学隔离或观察。机关各处室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来渝(返渝)人员的监测管理规定。节日放假期间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各单位办公及训练场所,本单位人员进出要严格执行体温监测。节后各单位返岗职工同样要做好排查统计,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四)加强环境的消毒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各单位办公场所,训练场馆、食堂、宿舍均要开展严格的消毒杀菌工作,尤其食堂要重点开展。食品采购要严格履行检疫检验手续,不允许采购活禽类动物。各单位还要多渠道采购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有效抵制病毒侵染。

(五)实行疫情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摸底检查,详细掌握在疫情重点地区和从重点地区返渝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遇有发烧等症状的疑似病例人员,迅速报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各处室、各单位每天17:00前将疫情信息上报局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坚决杜绝疫情信息晚报、瞒报、漏报。

(六)加强防疫知识技能宣传及舆论引导。要及时向社会推送居家健身锻炼方法,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开展居家健身,增强防疫能力。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及时搜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通过微信、微博、宣传专栏等形式及时向本单位人员推送。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的指示批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营造积极健康的疫情防控工作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织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冲锋在前、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共克时艰,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一)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责任人员在岗位、在状态、在一线,确保各项工作层层落实,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心存侥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服从大局,模范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关注疫情动态,学习防控知识,主动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带头做好预防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无特殊情况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带头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出门佩戴口罩,积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检查,督导落实。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直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督导检查,尤其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实施重点督导,确保局防疫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到各单位、各运动队,筑牢疫情防控工作的坚固防线。

(四)担当作为,严肃追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主动担当作为,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或造成人员恐慌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问责惩处。 



                                  重庆市体育局

                                2020年1月31日

(联系人:曾子耘   13594184185)


重庆市体育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体育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001196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9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19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