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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22〕58号)

日期: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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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国资 〔2022〕 58号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落实落细《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第6条“减免服务业房屋租金”政策,指导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做好2022年减免服务业房屋租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繁荣市场、促进就业、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充分认识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重要意义,积极落实工作要求,带头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稳住经济大盘做出积极贡献。

二、落实减免政策

(一)减免主体。实施减免的主体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含下属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以下统称国有企业)。

(二)减免范围。应减免的国有房屋为国有企业出租的写字楼、商铺、摊位、仓库和厂房等固定资产。

(三)减免对象。国有企业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名录查询官网(http://xwqy.gsxt.gov.cn/)及营业执照等识别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四)减免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有企业对承租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如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对该地区所在区县内承租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

(五)规范减免行为。各国有企业集团应制定减免工作细则,明确减免范围、原则、标准,规范审批流程,强化合同管控,严禁利益输送。

(六)其他。国有企业所属非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子公司执行所在地政府减免政策。对转租国有房屋的,应充分沟通协商,让减免租金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

三、争取政策支持

国有企业因减免租金造成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带息负债的,要加强与债权人协商,争取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解决到期还款困难问题。应积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优惠。

四、加大监督力度

各国有企业集团要切实承担起减免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子企业的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输送利益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要建立完善减租问题来信来访处理机制,依法合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市国资委将加强对企业减免工作的督促指导。

五、按时报送信息

各国有企业要认真梳理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政策执行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出台的制度文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按月统计并报送相关信息(含报告期间减免工作典型案例),4月6日起随财务快报一并报送市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运行评价处。市国资委对因减免租金影响企业业绩的,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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