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体育工作 > 体育科教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重庆体育博物馆文物展品征集公告

日期: 2022-04-25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大力传承体育文化,弘扬体育精神,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按照重庆市体育局筹建工作统一安排部署,重庆体育博物馆将于2023年建成并向社会开放。为提升博物馆展陈和服务水平,扩大藏品规模,提高藏品总体价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659号)《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5号)《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文物博发〔2021〕21号)《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重庆体育博物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物展品,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自重庆开埠—1936年时期的体育历史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物品。

(二)反映1937年—1949年时期重庆体育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物品。

(三)反映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重庆体育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物品。

(注:以上所指体育,包含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民族体育等内容)

二、征集类别

(一)照片:与重庆体育历史相关的照片或底片资料。

(二)音视频:与重庆体育相关的音视频资料。

(三)文献:与重庆体育政策和历史相关的公开出版物。

(四)档案:与重庆体育相关的重要文件、档案、知名人士的手稿手迹等。

(五)普通展品:与重庆体育有关的运动器材、服装、用具、奖章、勋章、奖状、证书、徽章、证件、入场券、旗帜、匾额,以及海报、传单、标语、捷报、招贴画等宣传品,印信图章、邮票、货币、粮票等各种生产生活用品等。

(六)名人遗物:重庆体育历史名人(含领导人、教练员、运动员、英模及其他与体育相关的知名人士等)的遗存物。

(七)其他: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具有文物价值的物品。

三、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重庆体育博物馆征集结果前不应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四、征集方式

(一)捐赠。捐赠文物坚持自愿的原则,将合法拥有的文物、藏品捐赠给博物馆并被接收的,博物馆将为捐赠者颁发证书。文物展出时标明捐赠人姓名,所有捐赠文物登记造册,永久保存。

(二)购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公平、合理和合法的原则,对机构和个人收藏的物品进行购买。

(三)复制。权属人不愿意捐赠,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可在报请文物主管部门同意、专家鉴定准确的情况下,对该文物进行复制。

(四)借展。个人和集体可以将收藏的重要文物委托博物馆管理,本馆无偿做好科学保护工作,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可以联合举办展览。

五、征集时间

为满足博物馆建设需要,对于将有可能被评定为等级文物的珍贵物品,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联系。

本公告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3号重庆市体育局科教处

邮编:400015

联系人:杜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3-61665178  023-61665176

电子邮箱:1041951930@qq.com

重庆市体育局

                                 2022年4月25日


重庆市体育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体育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001196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9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19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