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市体育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渝体〔2018〕412号)
各相关单位:
市体育局2015—2017年审批同意的部分体育科研项目已进入结项验收阶段,请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签订的《重庆市体育局科研项目计划任务协议书》要求,及时提交结项申请及结项材料,确保按时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时间要求
(一)2018年10月1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应结项项目见附件1。
(二)如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项目,必须于2018年10月10日前提交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的项目延期申请,应说明项目延期原因和期限,原则上延期不超过半年。
对附件1中备注为“延期未完成”的项目,本次仍不能按期完成结项的,市体育局将认定为不通过验收。
二、报送结项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请结项验收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1份,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文档至电子邮箱:kjc63630442@163.com。
(二)研究报告1份。作为附件单独成册。格式如下:应包含题目,摘要,关键词,引言,问题的提出(背景、文献综述和意义),研究设计(研究目标、内容、对象、方法、技术路线等),研究结果或结论,分析和讨论,对策与建议,参考文献,附录等内容。总字数不少于2万字。
研究报告应在邀请同行专家咨询,充分听取意见,讨论完善后定稿。
(三)成果附件。如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声像制品、软件系统光盘(含说明书)、成果应用报告等。
(四)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材料不齐全的项目不得参加评审验收。
三、项目评审与验收
(一)请西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组织好本单位项目的会议评审验收工作,准备好各项目结项材料,制定会议评审验收方案(见附件2),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市体育局备案,审核同意后由各单位在2018年10月25日前集中组织实施会议评审验收工作,市体育局参与现场评审监督工作。
(二)其他项目评审验收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
(三)项目验收相关费用均由被验收项目方承担。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通过验收:
1.项目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申请或批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4.超过项目批复或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说明;
5.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市体育局结果通报至相关单位,按规定收回已划拨的科研经费,并取消相关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承担市体育科研项目的资格。
因项目承担单位管理不力,出现多个项目不能按期结项的,将暂停该单位申报市体育科研项目的资格一年,由该单位对体育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整改。
(五)凡具有下列情况的,为复议:
1.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
2.项目成果资料未按要求归档和整理,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
需要复议的项目,应在首次验收后三个月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或补充材料,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未再次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改进或补充材料,视为不通过验收。
(六)项目评审验收通过后,由市体育局颁发结项证书。
附件:1.2018年重庆市体育局应结项科研项目列表
2.××单位××年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会议评审验收方案(参考格式)
3.重庆市体育科研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
点击下载附件:渝体〔2018〕412号附件.doc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9月6日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6166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