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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渝体〔2023〕199号)

日期: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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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

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体育企业创新升级,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发展,根据《重庆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体〔2019〕40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的产业属性和体育关联度,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对提升体育产业竞争力、拉动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一)体育竞赛表演类。支持由企业主(承)办有重大影响力,市场化程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的大型商业赛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初始培育期的品牌赛事。由政府主办并以财政资金为主要经费来源的赛事不纳入支持范围。

1.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重庆市辖区内举办的商业性体育赛事。

2.赛事活动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二)体育健身休闲类。支持由企业投资的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等体育运动项目;体育健身、健康服务等体育服务项目;体育健身服务连锁发展与品牌打造项目。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须运营1年及以上。

2.室内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室外项目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3.有高素质的专业团队和稳定的自有配套资金。

4.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须提供相关权属及面积证明)。

(三)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类。支持由社会资本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室内(室外)体育场地;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智慧体育场馆建设等项目。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须运营1年及以上。

2.体育场地单体面积(含相关附属服务设施)1000㎡以上。

3.资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4.有建造场地的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须提供相关权属及面积证明),租期3年及以上。

(四)体育培训类。支持由社会资本开展的体育培训;体育产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须运营1年及以上。

2.资金投入不低于150万元。

3.有自主研发的体育培训课程体系;有自有的教练团队和管理团队;有固定的培训场所(须提供相关权属及面积证明)。

 (五)体育装备及其他类。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体育智能产品研发生产;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建设开发运用项目;体育消费项目(如体育会展,体育消费节庆项目等);体育与旅游、康养、文化等融合发展等项目。

体育用品制造类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研发类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50万元;体育会展及融合类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在重庆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及相关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三)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等事故发生和不良诚信记录。

申报单位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相应承诺。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项目及单位不予申报

(一)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查,项目单位存在严重或较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项目单位或负责人违反有关规定,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或因违法行为收到处罚未满两年的。

(三)项目所有权、承办权、知识产权等存在争议的。

(四)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的。

(五)同一单位同一项目当年度已获得市财政其他类专项资金支持的,或已申报市体育局其他资金支持的。

四、申报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依照顺序装订成册。

(一)《重庆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打印件(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会计报告(含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五)项目已投入资金明细清单。

(六)2022年度有效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项目批准文件。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体育场地设施权属和面积证明、赛事活动举办证明、获得专利证书、安排退役运动员就业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及评审安排

(一)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自愿向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二)区县初审及上报。区县体育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体育产业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经与当地财政部门会商后,完成如下材料:

1.项目申报请示。会同财政部门会签项目申报请示文件(模板见附件3)。

2.审核情况表。《重庆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中表三“区县审核情况”,由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完成填报。

3.项目汇总表。以区县为单位填写,将本区县所有申报项目汇总填写《重庆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25日前纸质件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市场处,电子版发送至215268122@qq.com,过期不予受理。

(三)市级评审。市体育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扶持建议方案,并按程序报审。

(四)项目公示。拟扶持项目在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经费下达。扶持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下拨专项扶持资金。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申报指导。区县体育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辖区内体育企业积极申报。做好指导工作,填报准确规范,保证申报工作质量。

(二)严格审核把关。区县体育主管部门要科学公正地推荐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真实性、材料完整性进行核查。若在评审中发现区县把关不严,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暂停该区县1年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荐资格。

(三)建立黑名单制。若在评审中发现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其列入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黑名单,并取消其当年及今后3年申报资格。


附件:

1.重庆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2.重庆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3.项目申报请示(模板)


重庆市体育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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