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体育产业市场审批管理服务措施的通知(渝体〔2020〕441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市级单项体育协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体育总局关于印发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文件的通知》(体政字﹝2017﹞32号)、《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体规字〔2019〕 8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45号)、《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一般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下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体〔2017〕342号)精神,以及国家、重庆“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体育产业市场审批管理服务措施通知如下。
一、明晰体育产业市场审批管理项目,提升行政管理效率和水平
(一)建立区县体育经营项目许可清单
1.国家体育总局法定由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行使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4项: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
2.《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及《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贯彻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的通知》(渝体〔2005〕76号)规定由区县体育部门行使的体育经营活动项目许可7项:探险、马术、武术、漂流、帆船(含帆板)、雪橇、皮划艇。
3.《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及《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贯彻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的通知》(渝体〔2005〕76号)规定由市体育局行使,按照《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一般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下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体〔2017〕342号)下放给区县体育部门行使的体育经营活动项目许可11项:拳击、蹦极跳、热气球、赛车、摩托车(运动)、摩托艇、赛艇、跳伞、动力伞、滑翔伞、悬挂滑翔。
4.健身气功和射击不纳入体育产业市场审批管理。分别按《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和《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专项管理。
(二)建立体育经营项目备案登记清单
根据“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精神,《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做好一般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下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体〔2017〕342号)下放给区县体育部门行使及原区县体育部门自行行使的备案审批,改为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体育经营项目17项如下:跳水、卡丁车、滑冰、击剑、健身场所、举重、摔跤、柔道、跆拳道、铁人三项、信鸽、汽车运动、滑翔机运动、牵引伞运动、轻型飞机运动、超轻型飞机运动、飞艇运动。以上体育经营项目由经营者工商登记后1个月内向所在区县体育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三)自贸区内特殊政策
按照《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体规字〔2019〕5号)精神,涉及体育产业市场审批的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由自贸区内的体育行政部门实施审批。在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体育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自主开展经营,但自贸区内的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外,即经营一般性体育经营项目和备案登记体育经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不审批不可不监管。国家、重庆在本通知后对自贸区有新的政策规定的,执行最新政策。
二、明确职责义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监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对辖区内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各类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和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其他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赛事活动和场馆设施,要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各环节质量和安全责任。
(二)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要将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以及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数据信息进行关联整合,按照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监管平台要求,加强监管信息共享,统一归集到相关市场主体名下,及时将本行政区域内符合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的经营主体或从业人员信息,报送市体育局。市体育局对信息予以调查核实,确保全面准确,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的信息报送体育总局。
(三)市体育局每年对涉及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场主体,按“双随机、一公开”实行随机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区县体育部门要及时对抽检出问题的体育主体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给市体育局。
三、完善制度强化服务,真正实现政府职能转变
(一)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加快推进网上办件实务进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办事服务,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二)落实“减证便民”行动,精简审批材料。在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根据经营范围等关键字,提取相关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和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凡是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有的信息资料均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三)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全市体育产业市场行政审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和一般性体育项目许可)时限统一压缩至15日以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审批时限压缩至10日以内。
(四)各区县体育部门网上和办事大厅统一公示办事指南、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申办资料,公开办理进度。
重庆市体育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