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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体〔2020〕234号)

日期:2020-07-28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经连续多年(3年及以上)举办全国和全市体育赛事、特色民俗体育赛事,以及特色体育旅游活动的主办单位。

2.近3年为本区县(自治县)及以上体育重点赛事项目。赛事活动观众数量多、新闻传播广、知名度高、影响力大。

3.赛事活动物质性、精神性体育文化内涵丰富。赛事活动标识系统、赛场氛围营造、相关旅游纪念品等种类丰富、特色鲜明。

4.赛事活动组织保障有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对举办地的地区形象和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推进作用。

5.赛事活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三届无安全事故,未受到体育及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经连续多年(3年及以上)经营的体育旅游线路,形成一定的区域影响力。

2.依托独具特色的体育旅游资源禀赋,为游客提供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体育旅游产品和项目,实现体育与旅游有机结合。

3.沿线具备与体育旅游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撑条件,能够提供完善的旅游接待及旅游咨询,并能提供其他旅游延伸服务,有得力的管理运营团队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三)“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突出体育服务的主要功能,融合体育旅游特色项目的大中型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户外运动营地、体育小镇、乡村旅游区等综合体。

2.承办过国内或市内重大体育旅游赛事或活动,在本市及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示范辐射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3. 具备与体育旅游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撑条件,有得力的管理运营团队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4.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上述条件进行自检达到基本条件后,向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提交“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行业推荐。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文化旅游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报送市体育局。

(三)专家考核。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委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共同认定“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名单。

(四)统一公布。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委对通过专家考核的申报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公布。

(五)动态管理。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委组织专家每3年开展一次专门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社会不良反应突出的单位,予以整改通报或取消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体育、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申报材料请于8月14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

(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基本条件,规范程序,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多措并举,积极鼓励。各区县(自治县)体育、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从政策、资金、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精品赛事”“精品线路”“体育旅游综合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体育局产业市场处(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3号),邮编:400015


市体育局产业市场处联系人:蒙黎

联系电话/传真:61665194,18523411080

邮箱:857983516@qq.com


市文化旅游委联系人:魏文彪

联系电话:63235104,15823312233


附件:1.“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表

2.“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表

3.“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报表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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