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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全市运动场所开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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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局,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运动场所开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常态防控。要始终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落实防控责任,严格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探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全市运动场所开放工作。

二、坚持属地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分级分区防控要求,运动场所开放工作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坚持有序开放。在充分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各地应当严格按照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以区县为单位,分区分级,确定运动场所恢复开放时间和具体要求。

四、坚持预约限流。恢复开放的运动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采取预约消费、错峰入场等措施,并对进场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分级、分类、分项目进行限流开放。

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运动场所应当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场所防控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六、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对进场运动健身人员落实信息查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员工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严格落实健康管理要求。

七、做好日常消毒通风。强化运动场所卫生防控措施,确保清洁消毒等达到相关要求。运动场所要保持通风状态,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八、做好防控物质准备。运动场所要提前准备口罩、测温计、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物资,确保满足防控要求和正常运营。

九、控制人员规模和密度。实行进场运动健身人员限流管控,对场地进行分项目、分区域、分时段管理,同时段相邻健身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每日开放期间,要加强场地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控,发现有健身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劝导疏散。

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运动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

十一、鼓励线上运动健身。充分发挥体育健身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线上运动健身”等居家可行的健身运动,持续引导群众强身健体、增强免疫。

十二、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类运动场所应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采取暂时隔离措施,并与当地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重庆市体育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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