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 申报工作的通知(渝体〔2019〕231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文化旅游部门,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体育局、旅发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2016〕172号),深入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开展“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经连续多年举办全国和全市体育赛事、特色民族民间民俗体育赛事,以及特色体育旅游节庆活动的主办单位。
2.近3年为本区县(自治县)及以上体育重点赛事项目。赛事活动观众数量多、新闻传播广、知名度高、影响力大。
3.赛事活动物质性、精神性体育文化内涵丰富。赛事活动标识系统、赛场氛围营造、相关旅游纪念品等种类丰富、特色鲜明。
4.赛事活动为游客所提供的安全救护、医疗卫生、餐饮住宿、交通接待、游览观光、商业服务等延伸服务完善配套。
5.赛事活动组织保障有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对举办地的地区形象和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推进作用。
6.赛事活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三届无安全事故,未受到体育及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已经连续多年经营的体育旅游区域线路,形成一定的区域影响力。
2.依托独具特色的体育旅游资源禀赋,为游客提供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体育旅游产品和项目,实现体育与旅游有机结合。
3.沿线具备与体育旅游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撑条件,能够提供完善的旅游接待及旅游咨询,并能提供其他旅游延伸服务,有得力的管理运营团队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三)“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以大中型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户外运动营地、体育小镇、乡村旅游区为基础,突出体育服务的主要功能,融体育旅游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
2.承办过国内或市内重大体育旅游赛事或活动,在本市及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示范辐射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3. 具备与体育旅游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撑条件,有得力的管理运营团队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4.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上述条件进行自检达到基本条件后,向体育主管部门提交“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请报告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行业推荐。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文化旅游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报送市体育局。
(三)专家考核。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委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共同认定“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名单。
(四)统一公布。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委对通过专家考核的申报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公布。
(五)动态管理。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委组织专家每3年开展一次专门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社会不良反应突出的单位,予以整改通报或取消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体育、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指导申报单位做好有关工作。申报材料请于5月24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
(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基本条件,规范程序,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申报材料中应按照上述申报条件逐项列明主要内容)。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多措并举,积极鼓励。各区县(自治县)体育、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要从政策、资金、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精品赛事”“精品线路”“体育旅游综合体”的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体育局产业市场处(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3号),邮编:400015
市体育局联系人:
产业市场处,蒙黎,联系电话/传真:61665194,邮箱:857983516@qq.com
市文化旅游委联系人:
资源开发处,杨娟,联系电话:13883069799
附件:1.“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表
2.“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表
3.“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报表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1
“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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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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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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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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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举办时间 |
2018年度参与人数(含观众)(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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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是否为市级重点赛事项目 |
是否有赛事活动标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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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相关旅游延伸服务 |
近三年是否出现过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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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活动已连续举办届数 (如3届以上,只需附近3届相关证明材料) |
□小于3届 □3届及以上 | ||||||||||||||
赛事活动级别 |
□国际级 □国家级(跨省) □地区级 | ||||||||||||||
运动员参赛人数 |
( )人 | ||||||||||||||
赛事活动直接投资额 |
□100万以下 □100-500万 □500万以上 | ||||||||||||||
每届赛事活动约持续时间 |
□1-2天 □3-4天 □4天以上 | ||||||||||||||
赛事活动 媒体报道 情况 |
请罗列主要媒体及报道时间(附报道复印件或视频资料): 1. 2. 3. | ||||||||||||||
赛事活动举办期间 配套经济文化活动举办情况 |
1. 2. 3. | ||||||||||||||
是否开发专门 赛事活动纪念品 |
□有 □没有 (如有,每种纪念品请附1-2张图片) | ||||||||||||||
赛事活动介绍 | |||||||||||||||
1.赛事活动总体概况(100字以内) 2.赛事活动质量,包括体育旅游赛事活动的特色、赛事活动知名度、也包括赛事活动的外延文化活动的特色等(200字以内) 3.赛事活动服务,包括赛事活动举办期间为游客所提供的安全救护、医疗卫生、餐饮住宿、交通接待、游览观光、旅游咨询、商业服务等服务种类和服务质量(200字以内) 4.赛事活动营销推广,包括赛事活动宣传报道的数量和强度,营销渠道,市场推广,参与人数等(200字以内) 5.赛事活动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字以内) 6.场地设施与环境,包括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场馆、配套设施和周边自然文化生态环境等(200字以内) 7.赛场体育文化特色,包括赛事活动举办的场地设施等所蕴含沉淀物质性体育文化、精神性体育文化内涵,也包括赛事纪念品、赛事标识系统等(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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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赛事活动已连续举办届数”指该项赛事活动自第一届举办以来连续举办次数。需附能够证明赛事举办届数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赛事活动直接投资额”指赛事活动运作主体为举办该项赛事在竞赛组织、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直接投资,而不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城市环境改造等方面投资。
3、请申报单位将相关附件材料按照上述表格顺序装订。
附件2
“重庆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线路组成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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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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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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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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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线路建成对外开放时间 |
年 月 | |||||||||
罗列线路中包含的主要(特色)体育旅游项目(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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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体育旅游线路的工作人员数量 |
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 )人 附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
兼职工作人员数量( )人 | ||||||||
近一年来线路的媒体报道情况 |
请罗列主要媒体及报道时间 (附报道复印件或视频资料): 1. 2. 3. | |||||||||
体育旅游线路总长度 |
( )千米 | |||||||||
是否开发专门 线路旅游纪念品 |
□有 □没有 (如有,每种纪念品请附1-2张图片) | |||||||||
线路介绍 | ||||||||||
2.体育资源禀赋,包括线路所依托的体育资源、自然资源、文化资源的特色质量、丰富程度和组合状况(200字以内) 3.线路专业配套设施与服务,包括线路配套的专业硬件场地设施和所必须提供的专业指导、安全救护、洗浴清洁等服务的种类与服务质量(200字以内) 4.线路交通,包括线路中交通设施(包括水路、山路、公路等)、交通服务、线路里程、线路设计科学合理等情况(200字以内) 5.线路适游性,含适游人群、适游时间、线路资源可观赏和可参与性、游客体验度(200字以内) 6.线路营销推广,包括线路的社会公认度,宣传报道的媒体级别、数量,营销渠道,市场推广,年接待人数总和,经济社会收益(200字以内) 7.线路体育文化特色,包括线路中所蕴含沉淀的物质性体育文化、精神性体育文化内涵(100字以内) | ||||||||||
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线路内体育旅游项目数量”指依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运动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所认可的78个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批复的试行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或具有旅游观光价值的体育场馆、体育遗址等项目。
2、“服务于体育旅游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指专门直接服务于该体育项目开展安全救护人员、运动项目指导员等工作人员,且工作年限为1年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兼职工作人员”指其它以各种形式间接服务于该体育项目的工作人员。
3、“近一年来专门对线路报道的媒体级别”指2018年1月份以来对该体育旅游线路专门进行报道的各类媒体。
4、请申报单位将相关附件材料按照上述表格顺序装订。
附件3
“重庆市体育旅游综合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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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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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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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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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旅游综合体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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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时间 |
2018年度接待 人数(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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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是否达到A级标准 |
是否配有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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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 |
是否配备专业指导员(教练员或导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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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体育旅游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 |
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 )人 附相关资格证复印件 |
兼职工作人员 数量( )人 | |||||||||||
综合体主要开展的(特色)体育旅游项目(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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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来专门对体育旅游项目的媒体报道情况 |
请罗列主要媒体及报道时间(附证明材料) 1. 2. 3. | ||||||||||||
是否开发专门 体育旅游纪念品 |
□有 □没有 (如有,每种纪念品请附1-2张图片) | ||||||||||||
综合体介绍 | |||||||||||||
1.项目概况(100字以内) 2.综合体体育旅游项目质量与丰富度,包括已开发运营的体育旅游项目的数量和水平(200字以内) 3.体育旅游专业配套设施、设备和服务(200字以内) 4.体育旅游专业安全救护与卫生服务,包括所须配备的特种作业与医护人员、救护设施设备、个人卫生清洗、专业清洁设施设备等服务(200字以内) 5.体育旅游营销推广,包括专为综合体宣传报道的媒体级别、媒体报道数量,营销渠道,市场推广,参与人数(200字以内) 6.综合服务,指为游客所提供的“行、游、住、吃、购”等一般性服务、体育旅游特色体验服务和景区质量等级(200字以内) 7.体育文化特色,包括所蕴含沉淀物质性体育文化、精神性体育文化;也包括开发的体育旅游纪念品、体育旅游标识系统等(100字以内) | |||||||||||||
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体育旅游综合体类别”指大中型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户外运动营地、体育小镇、乡村旅游区。
2、“服务于体育旅游项目的工作人员数量”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指专门直接服务于该体育旅游项目开展安全救护人员、运动项目指导员等工作人员,工作年限1年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兼职工作人员”指其它以各种形式间接服务于该体育旅游项目的工作人员。
3、“近一年来专门对体育旅游项目报道的媒体级别”指2018年1月份以来对该体育旅游项目专门进行报道的各类媒体。
4、请申报单位将相关附件材料按照上述表格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