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18年度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体育赛事活动类。支持企业主(承)办有重大影响力的赛事,特别是参与人数多、产业属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大型商业赛事(政府主办并以财政资金为主要经费来源的赛事不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初始培育期的品牌赛事等。
(二)体育健身休闲服务类。支持山地户外、水上、冰雪、航空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电子竞技等体育运动项目;体育健身、健康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体育健身服务连锁发展与品牌打造;体育服务内容和运作模式的创新。
(三)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类。支持利用旧厂房、老旧商业设施、建筑物屋顶、社区物业等存量资源依法改扩建健身休闲设施;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智慧体育场馆建设等。
(四)体育培训类。支持开展体教融合的青少年体育培训;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机构建设与运营;创新商业模式、塑造品牌的体育培训项目等。
(五)体育装备类。支持体育智能产品研发生产;体育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体育用品智能化制造;自主品牌打造与标准化建设等。
(六)其他类。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建设;体育金融与资产管理;体育科技与知识产权服务;体育会展以及体育与互联网、文化、旅游、康养等融合发展的产业项目等。
二、支持方式及要求
支持方式采取项目补贴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申报项目必须为产业项目,有一定规模,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发挥示范作用,对提升体育产业竞争力、拉动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申请补贴类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最多不超过1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类利息及有关财务费用发生期限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申请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贷款利息(含财务费用)的30%,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体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渝体〔2018〕323号),具体办理咨询各区县体育局。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