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的通知(渝体〔2025〕91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打造我市龙舟精品赛事,推动龙舟运动发展。根据2025重庆市群众体育赛事计划安排,经研究,定于5月17日—5月25日分别在合川区、武隆区、潼南区、长寿区举办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规程
2.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合川站)竞赛规程
3.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武隆站)竞赛规程
4.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潼南站)竞赛规程
5.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决赛(长寿站)竞赛规程
6.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报名表
7.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参赛队伍简介
8.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安全责任书
9.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自愿参赛声明
重庆市体育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
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长寿区人民政府、合川区人民政府、潼南区人民政府、武隆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长寿区体育局、合川区体育局、潼南区体育局、武隆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5月17日:合川区
5月23日:武隆区
5月24日:潼南区
5月25日:长寿区(总决赛)
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四、比赛组别和项目
(一)公开组
2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二)大众组
以各赛区所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俱乐部为单位组队,组别设置和数量要求以各站竞赛规程为准。
(三)各分站赛公开组共接受20支队伍参赛,报满即止。分站赛大众组参赛队伍数量以各分站赛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五、参加范围
(一)各区县(自治县)组队参加比赛。
(二)各区县(自治县)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可组队参加比赛。
(三)邀请重庆市外龙舟队参加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各区、县组队参加,最多可组织两支队伍参赛。
(二)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24人(包括划手20人,替补划手2人,鼓手1人,舵手1人)
(三)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6—55周岁(舵手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四)参赛龙舟队伍至少参加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其中3站比赛,所获得的各站积分才能计入总成绩积分。
七、参赛资格
(一)公开组市内参赛队运动员须是持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的市民。
(二)在渝大专院校学生凭学籍卡、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代表所在院校或者院校所在区县参赛,并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三)市外参赛队运动员必须是持有所属地身份证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身体健康,并有穿衣无协助游泳200米以上能力。
八、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中国龙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20年版)》
(二)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划桨,划桨规格须符合竞赛规则要求,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比赛只能采用坐姿。
(四)各参赛队运动员比赛服装自带,颜色、款式统一。
(五)比赛采取电计时。
(六)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设4条赛道,按照预赛成绩先后排名进入下一赛次,预赛9-12名参加排名赛(决9-12名),预赛5-8名参加小决赛(决5-8名),预赛1-4名参加决赛(决1-4名),预赛12名以后的队伍不再比赛,以预赛成绩排列名次。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赛道、舟号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正确穿着救生衣,服从赛事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方能登舟参加训练和比赛。
(七)队旗:各参赛队需自备队旗,底色不限,旗面高1.6米,宽2.4米,印有XXX龙舟队。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分站赛录取名次及积分
1.录取前8名,颁发分站赛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
2.200米、500米直道赛按参加队数分别决出所有名次,按名次积分(第1名N+1,第2名N-1,第3名N-2,以此类推,N为参赛队数)。
3.分站赛总成绩为200米、500米直道赛单项名次积分相加之和排定。如积分相等,按500米成绩优者列前。
4.分站赛总成绩积分按名次积分(第1名N+1,第2名N-1,第3名N-2,以此类推,N为参赛队数),计入总积分。
5.分站赛具体奖励办法以各分站赛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二)总积分录取名次及积分
1.各参赛队参加各分站赛总成绩积分之和,为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积分,须至少参加3站比赛,各分站总成绩积分才纳入总积分。
2.如总积分相等,按总决赛500米成绩优者列前。
3.公开赛总积分录取前6名颁发奖牌、奖金。分配方案如下(单位:万元)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奖励 |
2 |
1.5 |
1 |
0.6 |
0.5 |
0.4 |
4. 凡按规定参加3站比赛,总成绩未进入前6名的运动队,且遵守大会纪律,获得组织奖,奖金为每队3000元。
十、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队报名时需提交附件8和附件9扫描件。
(二)参赛队伍报名表加盖公章且各站赛事公章一致的队伍,获得第五届重庆市龙舟公开赛累计积分。
(三)各参赛队报名时向各分站赛赛区提交近期运动员个人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参赛检录卡。
(四)其他规定详见各分站赛单项竞赛规程。
十一、参赛要求
(一)在比赛期间严格按照赛区对赛事安全的要求执行。服从组委会安排,执行赛事规定,服从裁判。
(二)加强对本队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比赛期间和往返各赛区途中的安全责任,由运动队负责。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分站赛承办单位组委会负责比赛期间食宿或者补贴,具体以各站单项规程为准。
十三、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赛事主办方、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裁判长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第五届龙舟公开赛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合川站)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合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合川区体育局
合川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5月17日
(二)比赛地点:合川城区南涪路(三桥至二桥水域)
四、比赛项目
公开组:2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五、参赛办法
(一)各区、县组队参加,最多可组织两支队伍参赛。邀请市外龙舟队参加本次比赛。
(二)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24人(包括划手20人,替补划手2人,鼓手1人,舵手1人)
(三)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6—55周岁(舵手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六、参赛资格
各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规程总规程》关于参赛资格的规定执行。
七、比赛办法
比赛办法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规程总规程》关于比赛办法的规定执行。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名次及积分
1.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2.计分方式,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规程总规程》关于分站赛录取名次及积分的规定执行。
3.录取名次及颁发奖牌、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公开组:(单位:万元)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奖励 |
2 |
1.5 |
1 |
0.8 |
0.6 |
0.5 |
0.4 |
0.3 |
4.凡参加完规定比赛,且遵守大会纪律,市级公开组未进入前八名的运动队,获得参赛奖,奖金为每队2000元。
(二)凡中途退赛、弃权、罢赛,扰乱赛场秩序,违反赛场纪律的运动队,取消成绩、参赛奖及食宿补贴。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于5月5日前提交报名表报合川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乔华东,联系电话:42752886、18716277603,邮箱2369951891@qq.com)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5月16日15:30前报到并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地点另行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交验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保险、安全责任书、自愿参赛声明)。
十、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经费自理
(二)组委会为本站参赛队伍提供10000元食宿补贴,参加全部4站比赛的队伍另行补贴5000元交通费。
十一、日程安排
(一)5月16日报到,参赛队16日14:00—17:00可参加适应性训练,16:0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
(二)5月17日上午举行各项目比赛、颁奖仪式。
(三)5月17日下午离会。
十二、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赛事主办方、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裁判长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其他裁判员、工作人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武隆站)
暨第十八届武隆芙蓉江龙舟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武隆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武隆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5年5月22日下午报到,5月23日在江口镇三河口举行。
四、比赛项目
2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五、参加办法
(一)各区县、大中专院校组队参加,最多可组织两支队伍参赛,并邀请市外龙舟队参赛。参赛队伍限20支以内,区县、市外队伍优先参赛。
(二)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24人(包括划手20人,替补划手2人,鼓手1人,舵手1人)。
(三)本次比赛设4条赛道。
六、参赛资格
各参赛队运动员参赛资格严格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竞赛办法
比赛办法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规程总则》执行。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次比赛团体计分及奖励方式按龙舟200米直道赛、500米直道赛成绩积分之和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奖金,分配方案如下(单位:万元):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奖励 |
2 |
1.5 |
1 |
0.8 |
0.6 |
0.5 |
0.4 |
0.3 |
凡参加完规定比赛,且遵守大赛纪律,总成绩未进入前八名的运动队获得参赛奖,奖金为每队2000元。
九、报名、报到
(一)各队于5月12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报武隆区文化旅游委群体科(联系人:王艺帏,联系电话/传真:77822872、77822881,邮箱:378122484 @qq.com)。
(二)各队于5月22日16:00前在武隆区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交验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证明、身体健康证明、安全责任书、自愿参赛声明)。22日17: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所有参赛队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
十、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自理,组委会负责比赛期间食宿,超编人员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4
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潼南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潼南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潼南区体育局
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
地点:潼南区涪江大佛寺水域段
四、项目设置
2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五、参加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单位均可组队参加,可邀请重庆市外龙舟队参加本次比赛。
六、参赛办法
(一)以各区、县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24人(包括划手20人,替补划手2人,鼓手1人,舵手1人)。
七、参赛资格
各参赛队运动员参赛资格严格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规程总则》执行。
八、比赛办法
比赛办法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规程总则》执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团体计分及奖励方式
本次比赛按龙舟200米直道赛、500米直道赛成绩积分之和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和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奖励 |
2 |
1.5 |
1 |
0.8 |
0.6 |
0.5 |
0.4 |
0.3 |
未进入前八名的代表队均给予2000元参赛费。
(二)凡中途退出比赛、弃权、罢赛、扰乱赛场秩序和违反赛场纪律的参赛队,取消成绩、参赛费及食宿补贴。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队于5月12日18:00前登录http://wxbm.vip,选择“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潼南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先进行单位注册,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在每个参赛人员的位置处上传一寸免冠照片、个人体检证明、个人保险证明。报名方法见网站报名说明。
报名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436010682
赛事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15696580221
(二)报到
1.各参赛队领队、教练于5月23日18:00前在潼南区文化旅游委(潼南区桂林街道夏露街122号)报到,19:00在区文化旅游委大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2.各参赛队报到时应按要求向组委会提交运动员体检证明、保险单进行查验,并上交签字且盖章的安全责任书和自愿参赛声明。
3.所有参赛队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组委会为各参赛队提供10000元食宿补贴。
十二、日程安排
(一) 5月23日18:00前报到,各参赛队于16:00—18:00到赛场进行适应训练。
(二)5月24日上午,开幕式,各项目比赛、颁奖仪式。
(三)5月24日下午离会。
十三、仲裁及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赛事主办方、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裁判长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三)裁判员、工作人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组委会。
附件5
2025年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决赛
(长寿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长寿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长寿区体育局
重庆长寿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执行单位
重庆长寿文旅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5年5月25日(星期日)
(二)比赛地点:长寿区长寿湖旅游景区内
五、比赛项目
(一)22人龙舟200米直道赛。
(二)22人龙舟500米直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各区、县组队参加,最多可组织两支队伍参赛。邀请市外龙舟队参赛。
(二)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24人(包括划手20人,替补划手2人,鼓手1人,舵手1人)。
(三)参赛运动员须年满16—55周岁(舵手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七、参赛资格
各参赛运动员资格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规程》关于参赛资格的规定执行。
八、比赛办法
比赛办法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规程》关于比赛办法的规定执行。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分站赛录取名次及积分
1.录取前8名,颁发分站赛总成绩奖金、奖牌。
2. 计分方式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规程》关于分站赛录取名次及积分的规定执行。
3. 录取名次及颁发奖牌、奖金,分配方案如下:(单位:万元)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奖励 |
2 |
1.5 |
1 |
0.8 |
0.6 |
0.5 |
0.4 |
0.3 |
4.凡参加完规定比赛,且遵守大赛纪律,分站赛总成绩未进入前八名的运动队,获得参赛奖,奖金为每队2000元。
(二)总决赛积分录取名次及积分
按照《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总规程》关于总积分录取名次及积分的规定执行。
(三)凡中途退赛、弃权、罢赛,扰乱赛场秩序,违反赛场纪律的运动队,取消成绩、参赛奖及食宿补贴。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于5月12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报长寿区体育局体育科(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19946995991邮箱:5455122@qq.com)。
(二)各队于5月24日17:00前在长寿区长寿湖乐温院子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交验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保险、安全责任书、自愿参赛声明)。
十一、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各参赛队参赛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组委会给予每队10000元食宿补贴。
十二、日程安排
(一)5月24日17:00前在长寿区长寿湖乐温院子报到,各参赛队15:00—18:00可参加适应性训练,19:3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二)5月25日上午举行各项目比赛、颁奖仪式。
(三)5月25日下午离会。
十三、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赛事主办方、承办单位有关人员担任。
(二)裁判长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其他裁判员、工作人员由组委会选派。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6
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站)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电话: 教练: 电话: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健康状况 |
备 注 |
鼓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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舵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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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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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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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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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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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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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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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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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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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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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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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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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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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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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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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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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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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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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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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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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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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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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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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附件7
队 伍 简 介
(请与报名表同时提供)
1.队伍名称
2.队伍简介
3.主要比赛成绩
4.队伍集体相片(可作为邮件附件发送)
附件8
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安全责任书
赛事组委会:
我队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参加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的比赛,并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服从组委会安排,执行赛事规定,服从裁判。
二、加强对本队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如比赛期间发生运动员或龙舟等意外,责任自负,并承诺负责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确认参赛队员身体健康,每人均具备着装游泳200米以上能力;参赛时按照组委会要求穿着救生衣,并具有水上自救能力。
2.每名参赛队员向组委会提供个人自愿参赛声明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购买意外保险等相关资料。
3.参赛人数、人员与报名表相符。
三、发扬优良的体育道德风尚,不发生赛风赛纪问题。在赛会期间以及往返途中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本队承担。
(队伍名称)
领队签名: 联系电话:
附件9
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自愿参赛声明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重庆市第五届龙舟公开赛的比赛,现声明如下:
一、本人对本次活动的竞赛规程及公益性已有充分认识。
二、本人服从组委会的安排,遵守组委会的各项规定,绝对服从裁判。
三、本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本次活动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认识,保证本人的体质和技能能够承受本次赛事的竞赛内容。
四、本人对在本次活动中组委会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本人遭遇意外事故或发生疾病时所受到的急救处理方法及结果不提出异议。
五、本人允许组委会在与活动相关的前提下使用本人的名字、照片、录像等,并承认与本次活动有关的新闻宣传报道。
六、本人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并承担上述财物的丢失和损坏风险。
七、本人申明在本次活动中,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事由引起的损害或事故、因本人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害或事故、因本人不服从安排而造成的损害或事故,所可能造成的风险完全由本人承担。
(队伍名称)
签字日期:2025年 月 日
领队: |
教练: |
鼓手: |
舵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
划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