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总工会,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总工会,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总工会,市级机关,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大力实施体育“1+5+1”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积极推动我市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拟定于2024年4月—11月举行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现将运动会单项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组队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各项目竞赛规程
重庆市体育局(代章)
2024年4月2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广播体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30
(二)比赛地点:重庆市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四)所有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组队办法及服装要求
(一)每队报领队1人,运动员22人(含领操员),男、女不限。
(二)各代表队比赛时自备统一服装。
六、比赛办法
(一)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出场顺序,分组比赛。每队领操员1人,按横排3人,纵队7人排列。
(二)比赛统一做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时做一次。
(三)评分标准(按100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领操员动作规范,指挥准确。(10分)
2.运动员着装整齐,队形排列合理,整齐美观,精神面貌好。(10分)
3.全队动作规范,注重细节,准确有力,整齐划一。(40分)
4.动作与音乐合拍,节奏感强。(30分)
5.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有序进出赛场。(10分)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区县(自治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录取前12名。
(二)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四)大会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按参赛代表团数的20%评选(区县团、单位团分别评选),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五)大会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裁判员由各单项竞赛委会推荐1—2名,经组委会综合评定。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八、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10月14日前将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表格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送至邮箱,报名后请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安排。
报名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63856693、15756862421
邮箱地址:987771209@qq.com
(二)11月12日15:00在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
(三)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11月15日13:00到重庆市体育馆报到,并于13:30全体队伍走场。
九、裁判员
由重庆市体育局统一选调,报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广播体操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游泳协会、綦江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綦江区游泳协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8月24日
(二)比赛地点:綦江区体育中心游泳馆
五、参赛单位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六、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竞赛项目
(一)成年甲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二)成年乙组、青年组、少年儿童组: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成年组
甲组:46岁—60岁(1964年1月1日—1978年12月31日)
乙组:31岁—45岁(1979年1月1日—1993年12月31日)
2.青年组
16岁—30岁(199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3.少年儿童组
甲组:13岁—15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乙组:10岁—12岁(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丙组:7岁—9岁(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二)参赛人数。各单位参赛人数不限,但各单位每个组别参与团体计分的不超过8人(男、女各4人,不得相互调剂),其余人员只计个人名次,不计团体总分。
(三)每位运动员限报1项,可兼报接力。参加接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队报名运动员,男女不能混搭(比赛顺序按照先小年龄组后大年龄组,项目顺序按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安排,竞赛时间以赛前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同组别与不同组运动员出现成绩相同时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注:网上报名时,请各单位及个人在网上完成《比赛安全自负协议书》的签约,参赛单位及个人必须盖章或签字。
九、名次录取和计分办法
(一)名次录取
按《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接力项目取前12名,个人项目取前8名,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二)计分办法
1.接力项目双倍记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2.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3.名次并列按名次计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综合团体总分分别录取青成年组(青年组及成年甲、乙组)和少年儿童组(少儿甲、乙、丙组)前十三名,若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十、奖励办法
(一)运动员获前三名者颁发奖品(奖品待定);前八名者颁发证书。
(二)团体总分前十二名者颁发奖状。
(三)按参赛队数的20%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由竞赛委会推荐2名优秀裁判员,由组委会综合评定后颁发证书。
十一、报名
(一)报名方式
各单位填报名表(附后)时必须填上联系人和电话,以便联系和通知事项。代表单位参赛的要填写代表单位。所有报名表都发至电子邮箱:30991528@qq.com。
联系人:王 刚 13983481135;明宗勇 13983812748
(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8月18日,一经报名报项不得更改。
十二、报到
(一)报到时间
2024年8月24日8:00前,运动员到重庆市綦江体育中心游泳馆集合,凭身份证件检录入场。
(二)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2.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代表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协会参赛运动员的相关证明原件。
4.运动员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的证明。
5.运动员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的证明。
6.上交《比赛安全自负协议书》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十三、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均由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十四、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五、其他事项
(一)其它相关事项均按总规程执行。
(二)竞赛日程和分组表将于比赛前在参赛队教练领队微信群和比赛地点公布。
(三)各参赛单位要做好参赛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四)为了有利于本次比赛的顺利举行,各参赛单位报名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王刚老师组建教练领队微信群,各参赛单位的教练或者领队一人以实名+电话号码加入。比赛结束后微信群撤销。
十六、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游泳比赛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五人制足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足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9月—10月(周末赛会制,具体时间待定)
(二)比赛地点:待定
四、参赛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报名运动员应为196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子运动员。
(四)凡当年在中超、中甲、中乙一线队报名的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以比赛秩序册为准)。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足球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进入报名名单的人员,方可在比赛时进入替补席就坐。报名运动员的人员方可上场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情况设定分组和赛制,各队根据竞赛日程进行比赛。
(二)竞赛规则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补充通知》中进行说明。
(三)报名少于3个队,取消比赛。
七、参赛要求
(一)所有队员需凭身份证原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赛。
(二)每队至少准备两套统一的比赛服参赛,所有队员必须着统一比赛服参赛(上衣、短裤、袜子颜色必须全队统一),守门员服装颜色须与两队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三)所有队员不允许穿金属球鞋,必须佩带护腿板。
八、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9月15日17:00。
(二)报名办法:各代表团将报名表(盖章件和word版)、保险证明、体检证明、安全须知及承诺书报送至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指定邮箱(343513869@qq.com)。
(三)报到:各队按照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报到,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作弃权,判由对方5:0获胜。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总规程》规定执行。
十、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贾淡铄 023-68055037;程 墨 023-6805500
(二)地址:重庆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九龙坡区奥体二支路奥体中心足球训练场)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足球比赛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健身瑜伽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璧山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重庆市瑜伽协会
三、协办单位
重庆大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5月24日—26日
(二)比赛地点:璧山区秀湖公园
五、比赛项目及人数
(一)单人项目:男单、女单
(二)双人项目:混双、女双
(三)集体项目:5—9人
六、竞赛分组
(一)区县团
1.青年组(16周岁至50周岁)
2.常青组(51周岁至70周岁)
3.段位组(设单人和集体项目,不设年龄及性别分组)
(二)单位团
1.院校组(在校学生,16周岁至24周岁)
2.青年组(16周岁至50周岁)
3.常青组(51周岁至70周岁)
4.段位组(设单人和集体项目,不设年龄及性别分组)
七、参加人员资格与审查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年龄在16周岁以上、70岁以下(195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常青组需提交赛前60天内的体检报告纸质件)。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符合本比赛规程有关运动员资格的具体规定。
八、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试行)》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单人及双人项目参赛人数超过16名(对)须先进行预赛、超过8名不足16名(对)进行复赛,不满8名(对)直接进入决赛。青年组和常青组的单人项目不足4人可并组。段位组不进行预赛和复赛,直接进行决赛。
(三)竞赛体式规定
1.预赛:规定套路,2023年推出的健身瑜伽四段竞赛套路;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前屈、后展类各1个,共2个体式。
2.复赛:规定套路,2023年推出的健身瑜伽五段竞赛套路;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自行选取,平衡、倒置类各1个,共2个体式。
3.决赛:单人、双人项目决赛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四)集体项目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
(五)段位组单人项目只进行规定套路比赛,内容为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发布的2023年健身瑜伽段位竞赛套路中(一段至六段);集体项目进行自编套路比赛,内容为健身瑜伽一段至六段体式。
(六)比赛采用10分制,体式质量分值7分、展示水平分值3分。(运动员无需提交难度体式,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七)自编套路的要求
1.自编套路体式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动作至少包含前屈、后展、侧弯、扭转、平衡、倒置六个类别,并合理编排套路。
2.单人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20±5秒。
3.双人和集体自编套路竞演时间180±5秒。
4.编排与音乐契合,有艺术美感,发型整齐、妆容自然且贴合主题。
5.双人、集体项目自编套路须含有肢体连接的体式,运动员配合默契,情感交流自然,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
6.集体项目至少有3次队形变换。
九、参赛要求
(一)比赛音乐
1.预赛、复赛环节和段位规定套路比赛均采用组委会音乐。
2.决赛音乐由运动员自行选择,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有歌词,不得含有唱诵及宗教色彩的内容。
3.请参赛选手将音乐剪辑完成,并标注参赛队名、组别以及项目,以MP3格式发送至邮箱:355278457@qq.com,联系人:李柳明;电话:13668478457。
(二)比赛礼仪
1.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行合十礼;
2.运动员不得唱诵上场、退场。
(三)比赛服装
1.女运动员着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能充分展现肢体轮廓和体式细节。
2.男运动员可搭配运动短裤或长裤,不可着浅色紧身裤,不可赤裸上身。
3.不得有宗教、迷信性质的符号。
4.运动员上场比赛须佩戴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码牌。
5.严禁佩戴坚硬、尖锐等容易造成伤害的饰物,如手表、腰带、头饰、耳环等。
十、参加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按《总规程》要求执行,如弄虚作假,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二)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代表队参赛。
(三)每单位可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每队参赛运动员人数不限。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项目并注明领队、教练姓名和手机号码。每位运动员限报3项(双人项目不可同时兼报两项),不接受运动员个人报名。
(四)运动员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责任和费用。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并签订《代表队参赛承诺书》方能报名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五)报名后如因故不能参赛或需更换运动员名单,请于赛前5天函告赛事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六)参赛单位需按时报到并参加赛前技术会议,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七)严格遵守比赛时间,赛前30分钟到达检录区域做好准备,最后一次检录未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团体项目取前12名,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
(二)段位组(单人)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段位组(集体)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段位组名次不计分,且不纳入代表团项目总分)。
(三)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四)区县团、单位团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若遇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五)大会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裁判员由竞委会推荐1-2名,经组委会综合评定。
(六)各单项因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参赛单位于5月2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250173047@qq.com。邮件命名为“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瑜伽报名表(XX队)”,逾期及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接受报名。
报名联系人:张清均 联系电话:18883399799
朱玉萍 联系电话:15730277725
2.报名所需材料:《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瑜伽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代表队参赛承诺书》,按要求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台胞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参赛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单原件;参赛队员体检健康证明。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5月24日下午16:00前至璧山区时光故事酒店报到并按规定顺序进行赛前训练和开幕式彩排,晚上19: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进行仲裁。
十五、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健身瑜伽比赛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乒乓球协会、城口县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城口县乒乓球协会、渝中区乒乓球协会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9月6日—8日
(二)比赛地点:城口县东安全民健身中心(亢谷)
五、比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赛单位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5周岁(含65岁)以下。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每单位团体比赛可报男、女各2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3—5人。单打比赛每单位可报男女各2人。每单位报名需缴纳500元参赛保证金,比赛结束后3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但报名后如有无故缺席或无正当理由退赛的单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团体赛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并增加附加赛的办法,决出前十二名。单打比赛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制。单打均录取前八名。
(三)男、女团体比赛采取斯韦思林杯赛制,按A—X,B—Y,C—Z,A—Y,B—X的顺序进行。团体赛一阶段实行五盘三胜制,每场比赛实行三局二胜制。每局11分。二阶段实行五盘三胜制,每场比赛实行三局二胜制。每局11分。
(四)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五)比赛用球为银河牌H40+白色三星双标乒乓球。
(六)各代表队比赛时自备统一服装,团体比赛服装必须一致,服装主体颜色不能是白色(必须是短衣、短裤和运动鞋)。
(七)报名少于3个队(人)的项目,取消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团体项目录取前 12 名,个人项目录取前 8 名。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二)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 13、11、10、9、8、7、6、5、
4、3、2、1 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个人项目按 9、7、6、
5、4、3、2、1 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
扫码下方二维码并联系工作人员完成参赛报名
报名联系人:甘老师 18883845575(微信同号)
张老师 13372700616(微信同号)
(二)报到
1.各运动队(员)请于9月5日15点以前在城口县东安亢谷假日酒店报到;9月5日15:30在假日酒店召开组委会和裁判长联席会,请各队派人准时参加,会上将进行抽签。9月6日早上九点举行开幕式,9:30分点开始比赛。
2.裁判长团队、编排组于9月4日15:00前在亢谷假日酒店报到,裁判员于9月5日14:00前在亢谷假日酒店报到,报到地点同上。
3.报到时须交材料: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运动员参赛资格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员
由重庆市体育局统一选调,报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三、其它
(一)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参赛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条件,天气和地理等方面的情况,量力而行参加比赛。
(二)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和个人人身安全,所有参赛人员应由报名单位或个人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否则一律不得参赛。参赛人员报到时,应出示保单原件,提交保单复印件。
(三)酒店信息(亢谷假日酒店,电话59289999;开心原点酒店,电话:85975222;巴渝民宿17702353529;放牛坪民宿,电话15025522786)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围棋协会、江津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9月21日—22日
(二)比赛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古镇
四、参赛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团体、个人;
(二)女子组团体、个人;
(三)混合团体。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七、参赛办法
各参赛团体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领队、教练、运动员可以同时兼任),男子运动员4人,女子运动员2人。
八、竞赛办法
执行最新全国围棋竞赛规则;采用积分编排制的比赛决出各奖项;职业棋手对业余棋手采取让先方式对局;男子、女子团体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该单位运动员的积分总和排列,混合团体的计算方式是所有运动员的积分和排列,如相同则比较男子最高积分。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单项团体项目取前12名,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男子个人积分最高的前8名分别给予2400元,18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500元奖励,女子个人积分最高前8名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2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200元奖励;男子组录取前三名升为6段,顺延至前八名(非6段第一名自动升为6段);女子组录取前三名升为5段,顺延至前八名(非5段第一名自动升为5段)。
(二)各单项团体名次按13、11、10、9、8、7、6、5、4、3、2、1记入代表团总分,个人名次按9、7、6、5、4、3、2、1记入代表团总分。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运动队于9月3日17点之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8290304101@163.com,联系人:刘志刚,联系电话:63901703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竞赛规则总则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到
1.各代表队请于9月20日17:00点前到中山古镇报到。
2.报到时须交盖章的报名表,出示体检合格证明及意外保险等资料。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8月17日—18日
(二)比赛地点: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团体、个人;
(二)女子组团体、个人;
(三)混合团体。
六、参加单位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七、运动员资格
(一)按《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八、参赛办法
各参赛团体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领队、教练、运动员可以同时兼任),男子运动员4人,女子运动员2人。
九、竞赛办法
执行最新全国象棋竞赛规则,采用积分编排比赛方式。男子、女子团体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参加该单位运动员的积分总和排列,如相同则比较最好成绩;混合团体的计算方式是男女运动员的积分总和排列,如总分相同则比较男子个人最高名次。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录取名次
1.各单项团体项目取前12名予以表彰,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表彰。
2.男子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其中前8名分别给予1800元、1200元、1000元、7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奖励。
3.女子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其中前8名分别给予1800元、1200元、1000元、7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奖励。
(二)计分办法
1.各单项团体前12名按13、11、10、9、8、7、6、5、4、3、2、1记入代表团总分。
2.个人名次按9、7、6、5、4、3、2、1记入代表团总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各运动队请于8月3日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18290304101@163.com,联系人:刘志刚,电话:63901703。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竞赛规则总则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到
请各代表队于8月17日09:00前到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报到参赛,报到时须提交盖章的报名表。
十二、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桥牌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桥牌协会、綦江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9月27日—29日
(二)比赛地点:綦江区体育馆
四、参赛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五、竞赛项目
(一)公开组双人;
(二)混合双人;
(三)公开组团体;
(四)混合团体。
六、运动员资格
(一)按《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放宽至70周岁。
七、参赛办法
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其中区县代表队名额为公开组限报3对,混双组限报2对;其他单位名额为公开组限报3对,混双组限报2对。
八、竞赛办法
执行最新全国桥牌竞赛规则,以双人赛的形式举行。混合双人组,公开双人组,以累计的VP决定双人赛成绩,团体成绩的计算由该单位运动员VP累计总和比较,高者名次列前。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单项团体项目录取前12名予以表彰,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表彰。各单项团体名次按13、11、10、9、8、7、6、5、4、3、2、1记入代表团总分,个人名次按9、7、6、5、4、3、2、1记入代表团总分。
(二)混合双人组录取前8名,分别予以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300元、200元、200元;
(三)公开双人组录前12名,分别给予2000元、16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700元、600元、500元、300元、300元、200元、200元奖励。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到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竞赛规则总则文件规定执行。
3.报名截止时间:9月10日17:00点前,远郊区县可邮件报名,邮箱:493158936@qq.com,联系人:刘璘,手机:15922746688(也可通过中桥网报名)。
4.一经报名通过,如无故弃权或不来参赛者,两年内禁止该运动员参加重庆市桥协举办的任何桥牌比赛。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9月27日到8:30点到重庆市綦江区体育馆报到,报到时须交盖章的报名表和出示体检合格证明及意外保险等资料。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南岸区体育发展中心
三、比赛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22日—23日
(二)地点:南岸区江南篮羽综合运动中心
四、比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赛(第一男双、第一混双、第二男双、第二混双、男单)。
五、参赛单位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六、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各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运动员9名,女运动员3名,领队和教练员可由运动员兼任,比赛时所有队员不得兼项。
(二)第一男双和第一混双比赛的运动员年龄相加必须大于或等于90岁。
(三)所有报名运动员一经报名确认后,将不得更换。
(四)所有运动员必须自行购买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并签订参赛免责申明方能报名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八、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赛制: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赛制。
(三)比赛出场顺序:第一男双、第一混双、第二男双、第二混双、男单。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采用21分制,11分交换比赛场地,20平后先到21分则获胜。
九、录取名次
本次混合团体赛录取前12名。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26日下午5:00。
2.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13638334493,邮箱:514157397@qq.com。
(二)报到
1.请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6月22日上午8:30到南岸区江南篮羽综合运动中心一楼羽毛球场报到。
2.报到时需提交参赛保险、体检证明、参赛免责声明等参赛资料。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各单项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其他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十三、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进行仲裁。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登山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长寿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待定
(二)比赛地点:长寿区菩提山文化旅游景区
四、比赛项目
团体比赛
五、比赛线路
待定
六、参加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运动员必须购买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比赛办法
(一)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男2女。
(二)计分方法
1.以男女个人名次计团体成绩。
2.男、女名次计分:第一名N+1,第二名N-1,第三名N-2,第四名N-3……以此类推(N为男、女参赛人数)。
3.团体总分成绩为各队男女个人名次得分之和。得分多者团体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该队个人最好名次靠前者,则该队团体名次列前。
九、竞赛办法
(一)竞赛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的《登山比赛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关门时间为1个半小时,超过时间不计成绩。
(三)号码布必须佩带在胸前。
(四)参赛队员应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前12名。
(二)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2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大会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参照评选办法(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大会评选优秀裁判员1-2名,经组委会综合评定。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待定
(二)报名方法
微信公众平台报名:
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庆社体”,点击右下方【赛事活动】菜单栏,选择【在线报名】即可进入全民健身运动会在线报名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即可完成报名。
报名联系人:晏老师 15223104308
(三)报到:待定
十二、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门球协会、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6月13日—16日
(二)比赛地点:渝北区门球场
四、参加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五、竞赛项目
5人制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队数:各单位限报1个队。
(二)每队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至8人(教练员兼运动员须在运动员名额内),可报一级以上裁判员1人。
(三)运动员资格:代表区县团的运动员必须是区县(自治县)的在职、离退休职工或居民(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地身份证人员);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册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运动员年龄7周岁至70岁以下(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性别不限。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重庆市门协。联系人:洪洁;联系电话:13500331336;邮箱:3360279812@qq.com。
(二)各参赛队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凡临时不参加的队将取消次年该项比赛资格。
(三)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6月13日15:00前在渝北门球场报到,联系人:颜润 、洪洁。报到时请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人身意外险复印件、体检表。
(四)6月13日上午9:00裁判员学习,下午16:00召开组委会、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制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竞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抽签分组),第二阶段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徽章标志。
(四)比赛用球及球槌须是中国门球协会2023年度认定器材供应商产品。
(五)比赛在人造草坪球场上进行。
(六)赛时只允许一名教练员指挥,违反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七)凡弄虚作假,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的,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一)比赛录取前十二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十、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各单项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轮滑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合川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重庆市轮滑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合川区轮滑协会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日
(二)比赛地点:合川区体育馆
五、竞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
1.200米计时赛(男/女)
2.500米计时赛(男/女)
(二)自由式轮滑
1.速度过桩计时赛(男/女)
2.花式绕桩(男/女)
六、年龄分组
成 年 组: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生。
青 少 组:2006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2009年10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11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少年丁组: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前出生。
七、参赛人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代表驻渝部队参赛,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每单位参赛队数限报1队。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副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人数限15人,参赛项目数不限。
(二)为保证参赛安全,所有参赛运动员都必须正确佩戴护具,否则不予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各参赛领队加强本队队员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管理,确保队员安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四)比赛采取领队负责制。如选手对比赛结果有异议,须由领队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书面提交赛事仲裁委员会,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退回申诉费,败诉不再退还申诉费。
(五)各参赛运动队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正确佩戴轮滑比赛号码布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参照2015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执行。
(二)自由式轮滑:参照2020版《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执行。
十、录取名次
(一)本次比赛名次录取分为区县组(以区县代表团名义报名)和单位组(以俱乐部、企事业单位名义报名),分别录取各单项前8名,并颁发证书。各单项因参赛队员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二)个人项目按 9、7、6、 5、4、3、2、1 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区县团、单位团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若遇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请参赛队于2024年10月1日前提交报名表,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或补充。如有报名花式绕桩项目的,请自行剪辑并提交相应时间的表演音乐(表演音乐文件命名方式:组别+姓名+单位名称)。
报名邮箱:451571682@qq.com;联系人:冷雪,联系电话:19923172001(微信同号);赛事咨询:19923172001(微信同号)
合川赛场联系人:杨光均 13996108910(微信同号)
(二)报到
请各代表队于10月18日17:00—9:30到合川区体育馆报到,并提交参赛保证书。10月18日20:0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
十二、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各单项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单位和人员提交报名表时,务必核对身份证号码和对应组别,报错组别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钓鱼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渝北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
渝北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渝北区钓鱼运动协会
四、比赛日期、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5月26日
(二)比赛地点:渝北区钓鱼运动协会木耳垂钓基地
五、参赛单位、办法
(一)各区县、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体协、驻渝部队;
(二)每个参赛队领队1人,运动员3人(男、女不限)。
六、参赛人员资格
按照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执行。
七、比赛项目
(一)手竿(5.4米以内)钓混合鱼重量赛(使用无倒刺鱼钩)。
(二)团体、个人赛
团体赛成绩按各区、县、各参赛单位所报参赛队成绩最好的一队录取,个人成绩按参赛选手排列,优者列前,计入代表团总分。
八、比赛办法、规则
(一)比赛分三个区进行,每区为一个记分区。一个队三名选手同时分别参加各区比赛(第一次分区按各队报名顺序确定),每位选手进行三场比赛,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
(二)参赛队员于赛前30分钟检录,抽签确定钓位,由裁判员带队进入赛场,钓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三)非比赛时间,钩漂不得入水,不准打窝。禁用虫饵、有毒饵料垂钓。
(四)自钓、自取、自存鱼。陪同人员于比赛开始前5分钟离开比赛场地。
(五)比赛开始、结束均以发令信号为准。结束信号发出后,选手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不计成绩。裁判员未计量成绩前,不准移动鱼护。
(六)比赛成绩计算方法采用倒计分制,按选手在比赛组中每场以总重量成绩排列名次,第一名得1分,第2名得2分,以此类推;如成绩相同,每人得分即相同成绩所占名次分之和的平均分。
(七)个人总成绩:以选手在三场比赛中得分之和排列名次,总分少者列前,如总分相同,则以三个单项顺序,成绩优者列前。
(八)团体名次以3名队员积分之和排列,分数少者名次列前;如分数相等,则比较3名队员个人成绩,优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九)选手应发扬良好赛风,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重视环保,不乱丢弃物。
(十)违反比赛规则,罚分3分或5分,直到取消比赛资格。
九、录取名次
(一)团体录取前 12 名,个人录取前 8 名。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二)团体按 13、11、10、9、8、7、6、5、 4、3、2、1 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个人按 9、7、6、 5、4、3、2、1 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十、报名、报到
各区县、行业协会报名队队数不限。本次比赛总队数限报100队,报完为止。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填好后报送到重庆市钓鱼协会办公室。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需关注“网钓天下”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到“个人中心-个人信息”页面按提示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资料。包含输入报名参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上传身份证照片和个人头像。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保证正确无误,与上传的身份证照片一致。经确认信息无误且缴保证金(每队300元)完成后报名成功,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
(二)报到
各参赛队务于开赛日前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16: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各单项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其他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十三、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四、其他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跆拳道协会、云阳县文化和旅游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日
(二)比赛地点:云阳县体育馆
五、参赛人员范围和资格
(一)区县团
以各区县体育局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单位团
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市内开设跆拳道项目的学校,市内跆拳道俱乐部、道馆、开设有跆拳道项目的培训中心以单位组队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六、项目设置
(一)品势
(二)竞技
1.年龄组别
(1)青少年丙组: 11—12岁(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
(2)青少年乙组:13—14岁(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3)青少年甲组:15—17岁(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4)成年组:18岁以上(200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参赛级别
(1)青少年丙组男、女(各6个级别):36kg、40kg、44kg、48kg、52kg、56kg。
(2)青少年乙组男、女(各6个级别):37kg、39kg、43kg、47kg、51kg、55kg。
(3)青少年甲组男(各7个级别):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
(4)青少年甲组女(各7个级别):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
(5)成年组男子(各7个级别):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
(6)成年女子(各7个级别):42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
七、参赛办法
(一)各队最大报名人数
每队最多可报25名队员,男(女)不限;品势队限报10人且每组别限报2人,竞技队限报15人且每个级别限报2人,品势、竞技运动员可兼报。
(二)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或前述的有效证明原件检录称量体重和参赛。
(三)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代表队报名,并且只能代表所报名参赛队上场执教。
(四)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八、竞赛办法
(一)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及国旗标志的道服上场比赛;品势比赛不得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认证以外的颜色道服上场比赛。
(三)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使用电子护具,组委会提供头盔、胸甲;品势采用三名裁判打分,从高到低录取前八名。
(四)称重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如称重不合格,在1小时内有1次补称机会,仍然不合格取消比赛资格。各单项参赛人不足三人取消该项目比赛。
(五)竞技比赛两回合,每回合1分30秒,中间休息半分钟。
(六)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道服、护裆、护臂、护腿、护手、护齿等。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和计分
1.竞技:各级别录取前八名(第三、五名并列),按9、7、5.5、5.5、2.5、2.5、2.5、2.5计分。
2.品势个人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各单项参赛人数不足录取人数的递减一名录取。
3.大会录取总团体前八名进行奖励,分别按区县组、单位组分开录取。总团体分=竞技团体总分+品势团体总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获金牌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银牌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获得所有奖项均相等,则以参赛人数少者列前;若再相等,则并列。
4.大会设男、女个人品势、竞技“最佳技术奖”,办法另定。
5.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本次比赛评选三个单位,办法另定。
6.对临场指导教练员的要求
(1)教练员须穿着规范的运动服、运动鞋上场指导,且上场时不允许使用手机。
(2)运动员或其教练员拒绝服从主裁判员指令、拒绝执行比赛规则、无故离开指导席或有包括不恰当抗议行为在内的严重不良言行时,主裁判可视当时实际情况予以扣分、甚至判其“犯规败”。
(二)奖励办法
对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及竞技、品势团体总分前八名者,颁发证书。
十、报项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一:各参赛队按规程要求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单人品势、团体运动员姓名必须写在一个单元格内),于10月11日16:00前截止报名(网址:待定)
2.报名方式二:各参赛队按规程要求将参赛队名单于10月11日16:00前将参赛名单Excel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邮箱:68310482@qq.com)
3.联系人:王大玮,电话:63300906,QQ:68310482
(二)报到
1.报到时需提交纸质且盖有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2.各参赛队伍于10月14日下午16:00前到云阳县体育馆报到,称体重。
3. 10月14日17:30在云阳县体育馆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二、其他
(一)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符合规则的道服、护齿、护裆、护臂、护腿、头盔、护具等(矫正牙齿带牙套的运动员不能参加竞技比赛)。
(二)注意事项
1.参加跆拳道竞技比赛运动员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心电图、脑电图(一年内有效)。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
2.参加跆拳道竞技的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有效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
3.各队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上交心电图、脑电图、保险证明和参赛意外伤害责任协议书,否则不予参赛。未提交保险、心电图、脑电图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三、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各单项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骑跑两项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潼南区农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潼南区柏梓镇人民政府、潼南区塘坝镇人民政府、潼南区太安镇人民政府、潼南区自行车协会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9月21日
(二)比赛地点:潼南区太安镇罐坝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五、比赛项目及组别
(一)比赛项目
骑跑两项(自行车骑行20公里,跑步2公里)
(二)比赛共分三个组别如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9月14日)
1.男子青年组 18—38岁;
2.男子中年组39—58岁;
3.女子组18—55岁。
六、参赛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以单位报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各组别限报运动员六名。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驻渝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铁人三项竞赛规则》规则执行。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限报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所有参赛车手必须按参赛项目组别凭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赛。
(四)各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和护具,不得配备有任何动力装置,比赛中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等必要的安全护具。
(五)参赛车型为26×1.90以上有齿胎山地自行车(公路自行车不得参赛),参赛单位需确保车况良好,参赛车辆必须符合并满足比赛要求。如在比赛中因车辆质量状况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或损失,概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六)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中运动员不得有意冲撞、排挤、挂蹭他人等危及安全行为,如一经发现任一违规行为,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后果均由违规方全部承担。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关于参加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骑跑两项比赛所涉及风险的声明》后方可参赛。
(八)比赛设定关门时间为60分钟。
九、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于9月10日18:00前各参赛队将参赛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潼南区文化旅游委体育科,报名表纸质件加盖公章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联系人:方成江,电话:44597019
QQ邮箱:2197029135@qq.com
(二)报到
1.各参赛队领队、教练于9月20日17:00前在潼南区文化旅游委(潼南区桂林街道夏露街122号)报到,17:30在区文化旅游委大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
2.各参赛队报到时应按要求向组委会提交运动员体检证明原件、保险单原件、《涉及风险的声明》等资料。
3.所有参赛队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个人名次
1.青年组录取前16名,颁发证书、奖金。
2.中年组录取前16名,颁发证书、奖金。
3.女子组录取前12名,颁发证书、奖金。
(各组别参赛人数不足则递减录取名次)
(二)团体总分
按照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三个组分别录取个人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团体名次
1.团体分别录取区县和单位组前8名颁发奖牌。
2.按分组名次计分:第一名N+1,第二名N-1,第三名N-2,第四名N-3……以此类推(N为每组参赛报名人数)。
3.团体总分为各组别的最好三个名次得分之和为本队团体成绩,得分多者团体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以该队个人最好名次靠前者,则该队团体名次列前。检录没到位的运动员和未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在团体成绩里计0分。
4.团体名次不计分进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四)奖金分配如下:
(五)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名额
1.优秀组织奖:参照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总则执行。
2.体育道德风尚奖:本次比赛评选三个单位。
十一、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跳踢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江北区体育局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5月18日—19日
(二)比赛地点: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公园羽毛球馆
四、竞赛项目
跳绳、花式毽 、毽球
(一)跳绳单位组:
混双赛:以一男一女为一组,1分钟混双单摇跳。
(二)跳绳区县组:(青少年组、成年组)
混双赛:以一男一女为一组,1分钟混双单摇跳。
(三)花式毽单位组:(男、女)
1分钟盘踢(左右互换)
1分钟磕踢(左右互换)
1分钟跳踢(左右互换、单脚均可)
(四)花式毽区县组:(男、女,青少年、成年)
1分钟盘踢(左右互换)
1分钟磕踢(左右互换)
1分钟跳踢(左右互换、单脚均可)
(五)平推毽三人赛单位组:
1.男子组 2.女子组 3.混合组
(六)平推毽三人赛区县组:
1.男子组 2.女子组 3.混合组
五、参赛范围
(一)区县: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六、参加办法
(一)跳 绳: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报5人。
(二)花式毽: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女各报5人,均可兼项。
(三)平推毽:平推毽三人赛报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4人。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一)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二)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运动员年龄要求:
青少年组:7周岁—17周岁;成年组:18周岁—70周岁。
八、竞赛办法
(一)跳绳
1.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花样跳绳竞赛规则》。
2.比赛用绳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3.混双单摇跳:男女运动员各一名(1名运动员持绳并摇绳)两人同时跳起1次,绳跃过两人头顶通过脚下绕身体一周(360°),计次数1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二)花式毽
1.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花式毽竞赛规则》。
2.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口令或者鸣哨为信号。计时员发出“选手准备”指令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就位;发出指令“预备”后,所有参赛运动员做好准备,听到裁判员鸣哨后比赛开始。
3.1分钟盘踢、1分钟磕踢、1分钟跳踢分别进行,盘踢、磕踢需要左右脚互换踢则计数1次,跳踢双脚或单脚均可,规定时间内完成次数多者列前,3个单项分别录取名次。
(三)平推毽(混合)三人赛
1.网高均为1.50米;
2.平推毽三人赛最多三次击球过网;
3.不允许将高于网袋上沿的球击触过网;
4.发球的击球点不允许高于支撑腿的髋关节;
5.比赛均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比分11分,最高比分15分;
6.其余的规则执行2011版《毽球竞赛规则》;
三人比赛(平推毽(混合)三人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组循环,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净胜局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净胜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时,抽签决定名次。小组出线后,进行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7.比赛使用中国毽球协会指定用球(江苏省太仓新塘毽绳厂生产的306A毽球)。
(四)单项报名少于3队或(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
九、录取名次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各单项因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4月22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将报名表电子版及PDF扫描件报送至QQ群(群号:791203539)进行报名。报名后请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安排。
项 目 负 责 人:邓 丹 联系电话:023-63856693
江 北 区联系人:王红梅 联系电话:023-67705471
报 名 联 系 人:张又匀 联系电话:13996993700
QQ群二维码
(二)报到:请于 2024年5月18日8:00前到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公园羽毛球馆报到。
(三)2024年5月18日上午:跳绳比赛;
2024年5月18日下午—19日全天:踢毽比赛。
(四)2024年5月18日8:10在比赛现场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五)2024年5月18日9:00比赛正式开始。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十二、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重庆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排舞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沙坪坝区体育局、四川外国语大学
三、协办单位
沙坪坝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5月24日—26日
(二)比赛地点:沙坪坝区体育馆
五、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禁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3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参赛单位及组别
(一)区县团
设中青年组(23—50岁)、常青组(50—70岁)共2个组别。
(二)单位团
幼儿组(3—6岁)、小学甲乙组(6—12岁)、中学甲乙组(12—18岁)、大学组(18—24岁)、中青年组(23—50岁)、常青组(50—70)、残疾人组(智障、听障、轮椅、融合),共7个组别。
七、参赛项目及人数
(一)集体规定,每队10—24人;
(二)集体自选,每队10—24人;
(三)开放项目,不限人数,不限形式;
(四)残疾人每队8—16人。
八、参赛曲目
(一)各组别规定曲目以赛前培训曲目为准。
(二)自选曲目为全国排舞分会历年推广曲目。
九、参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按《总规程》要求执行,如弄虚作假,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二)各代表队设领队1名,教练员1—2名,每名运动员最多参加3个项目的比赛。
十、竞赛办法
(一)参照国家蹦床与技巧协会排舞分会《2021—2024全国排舞竞赛评分规则》执行。
(二)残疾人参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1-2024残疾人排舞竞赛评分规则》执行。
(三)报名少于3个队的项目,取消比赛。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集体项目录取前12名。
(二)集体项目(规定加自选)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开放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三)区县团、单位团参赛队数不限,最终录取最好一队成绩计入代表团总分。
(四)残疾人组只设立单位团,得分不计入代表团总分。
(五)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六)大会评选优秀裁判员1—2名。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qpaiwu@163.com。赛事咨询及参赛曲目培训联系人:韩老师,13272693994(微信与手机同号)
2.请有意愿参加参赛曲目免费培训的队伍,于2024年4月8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qpaiwu01@163.com。培训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4日;培训地点: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礼堂。
(二)报到
1.报到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报到时请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表、人身意外险复印件、体检表。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食宿等费用自理;校园组如需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标准200元/人/天。
十四、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进行仲裁。
十五、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六、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赛事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江津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江津区网球协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日
(二)地点:江津区滨江体育公园网球场
五、参加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六、项目设置
(一)青年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二)中年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七、参赛人员资格
严格按照《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八、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人。其中,中年组运动员:男子双打1对(2人),女子双打1对(2人);青年组运动员:男子单打1人,女子单打1人。
(二)中年组年龄须在40岁以上(1984年12月31日前出生)60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青年组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根据报名对数的多少决定比赛赛制。
(三)比赛均采用金球一盘决胜制、局比分6:6时采用抢七决赛。
(四)报名人数不足3人(3对)的则取消该项比赛。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按《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打印并加盖参赛单位体育局公章(企事业单位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纸质档(扫描或拍照,拍摄要求字迹清晰)和word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786868532@qq.com,联系人:夏启航47522546。
(二)请各代表队于2024年10月18日14:30-17:00在江津区体育公园网球场报到,并于17:10在网球场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三)比赛报到事宜见补充通知。
(四)参赛运动员按比赛场序提前到场向裁判报到,若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仍未到的运动员作弃权论,判由对方获胜。
十二、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其他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十四、所有运动员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自负。
十五、本竞赛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健身气功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重庆市健身气功协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5月10日—12日
(二)比赛地点:石柱县体育馆
四、参赛项目
(一)团体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5.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
6.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7.健身气功·大舞
8.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
(其中1—4为老功法,5—8为新功法)
(二)个人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5.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
6.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7.健身气功·大舞;
8.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
参赛项目均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缩短版普及功法。
五、参加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六、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学校参赛:必须是本校教职员工或在读学生;
4.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5.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对参加比赛人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队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年龄在7周岁至65周岁(含7周岁和65周岁)。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加比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参赛办法
(一)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驻渝部队可组织1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6名,其中至少1名男性运动员。
(二)设团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团体项目按照平均年龄进行分组,个人项目按照年龄分组,大于等于40周岁为A组,小于40周岁为B组。
A组:40周岁至65周岁;
B组:7周岁至39周岁。
(三)团体项目
1.区县团: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须参加3项,其中新功法、老功法各选1项,另1项任选,不能重复,每队须6名运动员上场参赛。
2.单位团: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限报3项,不能重复,每队须6名运动员上场参赛。
(四)个人项目
每支代表队限报3名运动员参加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1个项目,每项限报1人。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项目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编辑出版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团体项目上场队形均为“一”字形。
(三)比赛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缩短版无口令词伴奏音乐。
(四)团体项目上场运动员统一着装,参赛队员服装式样和运动鞋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
(五)报名少于3个队(人)的项目,取消比赛。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一)团体项目录取前12名,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
(二)团体项目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个人项目按9、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三)区县团、单位团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8名。若遇积分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四)因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五)团体项目前12名颁发奖状,个人项目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填写《2024年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比赛报名表》(附件1),加盖公章并扫描后(可拍照),于2024年4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786609466@qq.com,同时报送报名表电子档。
(二)参赛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
(三)报到时间:2024年5月10日14:00-16:00,报到地点:石柱县体育馆。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参加5月10日下午16:30在石柱县体育中心会议室召开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并进行抽签。届时未能参加抽签的代表队,由组委会指定人员代为抽签。
(四)各代表队报到时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队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参赛免责声明(附件2);
(五)联系人:周芙蓉,电话:18323987475;传真:63300982。
十一、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二、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和食宿等费用自理,自行提前联系食宿。
十三、其他
参赛运动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集体赛运动员的服装款式、颜色须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鞋。
十四、本比赛办法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国际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国际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8月24日—25日
(二)比赛地点: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五、参赛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六、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团体、个人;
(二)女子组团体、个人;
(三)混合团体。
七、运动员资格
(一)按《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八、参赛办法
各参赛团体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领队、教练、运动员可以同时兼任),男子运动员4人,女子运动员2人。
九、竞赛办法
执行2020版国际象棋竞赛规则;采用瑞士制决出各奖项;男子、女子团体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该单位所有运动员的名次总和排列,数值低者列前,如相同则比较最好个人名次。混合团体的计算方式是所有男、女运动员的名次总和排列,数值低者列前,如相同则比较最好男子团体名次。各单位男子人数不足4人,女子人数不足2人不参加团体排名。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录取名次
1.各单项团体项目取前12名予以表彰,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表彰。
2.男子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其中前8名分别给予1800元、1200元、1000元、7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奖励。
3.女子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其中前8名分别给予1800元、1200元、1000元、7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奖励。
(二)计分办法
1.各单项团体名次按13、11、10、9、8、7、6、5、4、3、2、1记入代表团总分。
2.个人名次按9、7、6、5、4、3、2、1记入代表团总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10日17:00前,用扫描智赛网报二维码的方式报名。各参赛队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按竞赛规则总则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到
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24日9:00到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报到参赛。报到时须交盖章的报名表和出示体检合格证明及意外保险等资料。
十二、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三、经费
各参赛运动队比赛期间经费自理,并自行与赛区联系食宿等事宜。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排球协会、云阳县文化与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参赛单位
(一)区县组: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3日;
(二)比赛地点:云阳运动公园。
五、比赛组别及参赛人数
(一)区县组:各区县(自治县)青年男子组、女子组;中老年男子组、女子组。
(二)单位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在职职工;男子组、女子组。
(三)每队最多可报名10人,领队1 人、教练员1 人、运动员8人(领队、教练可以兼运动员)。
六、参赛队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区县组(自治县):持有所在区(县)身份证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组:必须是本单位、行业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参赛单位对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报承办单位。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划分:
1.区县青年男子组、女子组:24岁—44岁(2000年—1980年)。
2.区县中老年男子组、女子组:45—67岁(1979年—1957年)。
3.单位男子组、女子组:24岁—59岁(2000年—1965年)。
(四)参赛单位必须为所有运动员购买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各参赛单位须签订参赛免责申明。运动员在比赛中发生意外和组委会无关。
(五)各组别运动员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六)上场比赛队员服装须统一,颜色款式须一致,上衣前后须有明显号码,场上队长应贴有明显标志。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22—2025版)。
(二)比赛网高:男子2.10米、女子1.90米。
(三)比赛采用五人制,三局两胜。前两局为21分,先到21分的队获胜本局;第三局为15分,当比分为14:14时,先胜出2分的队获胜。
(四)根据参赛单位多少,最终确定相应比赛制度。
(五)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1、(胜局总数)/(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2、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3、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
(六)报名少于3个队(含3队)的组别取消比赛。
八、器材
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官方比赛用球,广东宇生富运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宇生富6002气排球。
九、录取名次
各组别录取前12名排列名次,前八名给予奖励,因参赛队不足则按实有参赛队录取。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报名表、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传至QQ 邮箱:425228498@qq .com,联系人:董缙,电话13102369002),纸质报名表盖章件以及单位证明盖章件以微信方式发给董缙。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3点前到云阳运动公园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
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攀岩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九龙坡区体育局、重庆市户外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攀岩运动协会
四、执行单位
重庆壁虎王攀岩俱乐部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重庆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六、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6月8日
(二)比赛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壁虎王国家攀岩示范公园
七、项目及组别
(一)比赛项目:随机速度
(二)组别设置:男子组、女子组。
八、参赛人员资格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五)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九、比赛办法
(一)随机速度赛分预赛(排名赛)和决赛(淘汰赛),视具体参赛人数情况取预赛前8名或前16名进入决赛,每条线路关门时间1分钟。
(二)速度赛预赛阶段允许运动员抢跑1次,决赛无抢跑次数。
(三)采用随机速道。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男女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如成绩并列则双方均获得并列积分,例:第二名并列则两名运动员均获得7分,并取消第三名席位),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区县团、单位团按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
(三)大会评选优秀裁判员。优秀裁判员由各单项竞赛委会推荐1—2名,经组委会综合评定(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各单项因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十一、参赛办法
各参赛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通过“重庆市攀岩运动协会”公众号报送。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日,一经报名不得无故更改和补充。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于2024年6月8日上午8:00报到,报到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保证明纸质版、加盖代表队公章的纸质报名表。
2.请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8日前到重庆市华岩壁虎王国家攀岩示范公园报到,部分岗位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的报到时间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3.2024年6月8日9:30在华岩壁虎王攀岩国家示范公园二楼会议室召开技术会,各队领队或教练必须准时参加。
4.联系人:赵仪硕 18637926803(微信同号)。
十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比赛当日运动员、领队、教练午餐(盒饭)由组委会负责。
十四、竞赛器材
比赛使用的技术装备由大会提供,攀岩鞋、安全带等个人装备自备。
十五、裁判员、定线员及仲裁委员
比赛的裁判员、定线员、仲裁委员及其工作人员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以上人员往返比赛地的交通费在当地实报实销,比赛期间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上述人员请按时报到,逾期报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十六、竞赛纪律
(一)严格执行大会的有关规定,遵守体育道德,严禁使用兴奋剂、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
(二)无故弃权、报名后未到赛区者,或故意延误比赛及比赛中无故罢赛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将视情节予以通报。
十七、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太极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永川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武术协会
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4月26日—28日
(二)比赛地点:永川区体育馆
五、参赛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男子项目(6项)
二十四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陈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杨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孙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吴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武式太极拳。
(二)个人女子项目(6项)
二十四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陈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杨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孙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吴式太极拳、国家竞赛套路武式太极拳。
(三)集体项目(6项)
太极(八法五步)、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太极扇、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四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
其中,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为《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太极拳项目》选拔赛项目,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参加大区赛,具体录取队伍根据大区赛规程规定的参赛队伍数确定。
七、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年《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八、运动员资格
按《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九、参加办法
(一)各区县体育部门、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分别选派1个代表队参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共12人。
(二)各组别运动员年龄
1.个人项目:
A组:1954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
B组:1990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集体项目:195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三)个人项目各代表队每项限报1名运动员。参加个人项目的运动员可兼报2项集体项目(1项集体太极拳、1项集体太极器械),集体太极拳每队12人,集体太极器械每队9人。集体项目上场总人数减少或增加一人扣0.5分,减少或增加二人扣1分,以此类推。上场男子运动员不少于三分之一,上场40岁以下运动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少一人扣0.5分,少二人扣1分,以此类推。
(四)集体项目须自配音乐,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扣0.1分,未配乐者扣0.2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编排形式不限。个人项目比赛由组委会统一放背景音乐。
(五)完成套路时间
1.个人项目的完成时间为5—6分钟。
2.太极(八法五步)的完成时间为3—4分钟。
3.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的完成时间均为3—6分钟。
4.太极扇、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四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的完成时间为3—5分钟。
十、录取名次
(一)集体项目录取前十二名,双倍计分按(13、11、10、9、8、7、6、5、4、3、2、1)X2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前8名运动队颁发证书,参赛队伍不足十二队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报名不足3个队,作为表演项目,评分不计入成绩。
(二)个人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并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前8名运动员颁发证书。参赛人数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报名不足3人,作为表演项目,评分不计入成绩。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电脑填写的正式报名表打印加盖参赛单位体育局公章(企事业单位盖单位公章)。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或拍照(拍摄要求字迹清晰)和报名表word电子档、所有参赛运动员身份证扫描件,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还需提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扫描件。代表驻渝部队参赛需提交士兵证或军官证扫描件。
(二)各参赛单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cqwushu@qq.com。联系人:吴昊雷,电话:023-63878212。
(三)各参赛队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1:30前到永川区体育馆报到,地点待定,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并提交参赛免责声明、健康承诺书、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赛前15天内检查有效)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下午3:00召开组委会。
十二、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其他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十三、裁判员
由市体育局负责统一选调裁判长和裁判员,经组委会审议后确定。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本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重庆市第十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陆地冰壶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委、重庆市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丰都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丰都县南天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7月3日—5日
(二)比赛地点:丰都县南天湖国际大酒店
四、参赛范围
(一)区县团:各区县(自治县)。
(二)单位团: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驻渝部队。
五、比赛组别及人数
(一)区县组:各区县(自治县)混合团体组;
(二)单位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混合团体组;
(三)比赛人数:每队最多可报名8人,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6人,场上比赛4人,领队、教练可兼队员,队伍组成男女不限。
六、参赛队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1.代表区县(自治县):必须是本地户籍并持有本区(县)身份证人员,持身份证参赛。
2.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必须是本单位、行业在编职工(含合同工),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证明参赛。
3.代表驻渝部队参赛:必须是本部队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持士兵证或军官证参赛。
4.严格杜绝向其他单位借用人员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并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上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7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三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能参赛。如运动员未经体检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每队需准备深浅队服各一套,上场比赛队员服装须统一,上衣前后须有运动员姓名,场上队长应贴有明显标志。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以世界冰壶联合会最新审定的冰壶项目竞赛规则并结合重庆市陆地冰壶赛事相关规定为标准。
(二)赛制: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
(三)比赛过程中,恶意犯规影响他人者本次比赛成绩无效,取消比赛资格。
(四)检录时,点名三次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五)每场比赛采用偶数局进行,如双方平手,附加一局比赛。每局比赛离圆心最近的一方且超过对方的所有壶都可以得分,一壶计一分,最终根据得分判断胜负。
(六)比赛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先查胜负关系,再查LSD。
(七)其他:投壶顺序,每场比赛开始前LSD距离短者为后手;每场比赛2次暂停机会(每队1次)、每次1分钟。
八、场地、器材
比赛器材采用专业比赛陆地冰壶项目使用器材,冰壶为圆形,壶体内壳材质为高聚物聚丙烯;壶体外壳材质为软橡胶质,带滑轮;赛道为地胶材质,单条长11m,宽2m。
九、录取名次
(一)各组别录取前12名排列名次,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因参赛队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请各单位填写《初始阵容表》、《初始投壶顺序表 (LSD)》(附后)并加盖公章和代表区县(自治县)运动员的身份证;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运动员的参赛证明的电子版一并发至 QQ 邮箱:418791900@qq.com(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50838515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17:00。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伍于2024年7月3日下午14:00—15:30在丰都县南天湖国际大酒店报到,需携带保险、体检证明等报名资料。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508385151
2. 2024年7月3日19:00,召开比赛联席会议,各队领队、教练员必须准时参加,同时进行分组抽签。
十一、仲裁委员会
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均由重庆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十三、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赛区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