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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 关于举办2022年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员 线上健身技能展示大赛的通知渝体〔2022〕162号

日期:2022-06-24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推动我市社体指导员队伍健康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充分发挥社体指导员科学健身引领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体指导员积极为群众提供健身服务,不断提高我市社体指导员技能指导水平,经研究,定于7月1日—30日举办2022年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线上健身技能展示大赛,请积极组队参加。

附件:2022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线上健身技能展示大赛竞赛规程

重庆市体育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2022年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线上

健身技能展示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三、推广单位

重庆日报

四、比赛时间

(一)视频上传时间:2022年7月1日 —7月30日。

(二)视频评审时间:2022年8月1日—2日。

(三)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8月5日。

五、参赛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和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健身俱乐部、舞蹈团、学校等均可报名参赛。

六、比赛形式

各参赛队自行录制视频参加线上比赛。

七、比赛项目设置

(一)健身操舞类

健美操、啦啦操、广播体操、健身操、广场舞、排舞。

(二)比赛设团体赛和个人赛。

八、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参赛办法

1.各参赛队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一名,负责报名、视频上传等相关工作。

2.各代表队可参加团体赛、个人赛两项,团体赛每队可报6—16人,个人赛报1人,团体和个人均可兼项,所有比赛项目男、女不限。

(二)参赛要求

1.参赛者年龄为18周岁—65周岁。

2.个人赛必须是持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等级不限),团体赛必须有1—2名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等级不限)。

3.自行选择参赛项目。

4.参赛者技能展示所需器材自备。

5.参赛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者方可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健身技能展示

1.各代表队在健美操、啦啦操、广播体操(七、八、九套均可)、健身操、广场舞、排舞六个项目中自行选择报名参赛。

2.参赛者可参加个人赛和团体赛,但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或团体参赛。

3.创编内容可自行选择,但必须符合安全性、健身性、观赏性、娱乐性等特点。

4.各参赛队须服装统一,着装要得体,禁止带有不文明、不健康、商业化等元素,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和他人的配饰,可以男女区别,但同性别必须统一(民族元素作品必须穿着本民族服饰、广播体操参赛队必须着运动装参赛)。

5.参加比赛所用器械自备,禁止使用过高、过重、过长、带有危险性的器械。

十、视频录制要求

(一)参赛视频文件不得大于500M,展示内容时长3分钟以上4分30秒以内(内容包括展示前参赛队队名自我介绍)。

(二)参赛视频要求横屏版MP4播放格式,不得剪辑、后期配音等制作。

(三)本比赛为参赛队自愿参加,不得因录制视频产生聚集行为,拍摄场地室内、室外均可,不得进行高难度、高危动作拍摄,组委会不承担因拍摄视频或比赛练习中参赛人员身体健康出现意外事故等任何安全责任。

(四)视频内容严禁违背社会公德,禁止出现与比赛无关的广告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为社会传播正能量。

(五)提交参赛视频版权归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视频进行公开发表、编辑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六)各参赛队伍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遵守当地卫健委等部门对疫情防控要求并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拍摄参赛视频。

十一、评分方法及标准

比赛采用评审人员打分的方式评分,每组比赛满分为10分。评审人员根据各参赛队伍或个人的发挥情况为其打分。在所有评审人员打分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扣除“评审长减分”,即为当前参赛团队或个人的最终得分。

(一)健美操类项目评分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动作标准予以评分。

(二)啦啦操类项目评分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动作标准予以评分。

(三)广播体操评分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动作标准予以评分。

(四)健身操类项目评分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动作标准予以评分。

(五)排舞类项目评分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动作标准予以评分。

(六)广场舞类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全国广场舞推广委员会编著、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中自选套路评分标准。

(七)各参赛队评审由组委会代为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十二、奖项设置

(一)各项目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比赛另设最佳创意奖、最具特色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三)凡参加本次线上比赛的个人及团体参赛按规定提供参赛视频作品未获等次奖的均可获得参赛证书。

(四)若参赛项目不足录取名次,则递减一名录取。

(五)各单项报名不足3人或3队时,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评审。

十三、经费

参赛者拍摄视频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其余评审及奖励等相关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四、报名

(一)请各参赛队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于7月 3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后请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赛队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参赛视频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注明:参赛单位名称+参赛项目,第二代身份证图片、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图片。

(三)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邓  丹   联系电话:63856693

报名联系人:杨  菁   联系电话:63856693

报名邮箱:646660989   (接收报名指定邮箱)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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