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体〔2022〕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智力运动普及,展示我市智力运动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提高我市智力运动竞技水平,定于7—8月举行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各单项赛事时间、地点
2022年7—8月在永川区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及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二)开(闭)幕式时间、地点
分别于2022年7月和8月在永川区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参赛范围
(一)区县、行业代表团为基本单位参赛。
(二)符合单项规程规定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
四、项目设置
共设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桥牌6个大项77个小项,设公开组和青少年组。
五、组织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但彦铮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唐 慎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 洪 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智奎 永川区委书记
常晓勇 永川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委 员:张 欣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强桢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贵山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玉林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杜学勇 市体育局副局长
何晓波 市体育局二级巡视员
徐秀霞 永川区政府副区长
(二)工作职责
审定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协调调度,研究解决运动会筹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组委会不作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结束后,组委会自行撤销。
(三)办事机构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市体育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运动会开闭幕式、竞赛组织、新闻宣传、赛风赛纪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件:1.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围棋竞赛规程
3.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4.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国际象棋竞赛规程
5.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国际跳棋竞赛规程
6.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五子棋竞赛规程
7.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桥牌竞赛规程
重庆市体育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参加单位
(一)区县、行业代表团为基本单位参赛。
(二)符合单项规程规定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
(三)具体见单项规程。
二、组别设置
设公开组和青少年组
三、竞赛项目
共设围棋、象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桥牌6个大项77个小项。
四、运动员资格
现役专业运动员(进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优秀运动队)和2020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一)公开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或已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可代表其户籍所在区县参赛,也可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2)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3)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的运动员,须出具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2.在渝大专院校学生凭学籍卡复印件、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代表学校所在区县或行业代表团参赛。
3.如在报名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个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二)青少年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完成参赛代表资格注册。如在注册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监护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2.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前,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参加2个以上(含2个)大项,且必须参加围棋、国际象棋、象棋中的任一大项比赛。
(二)各基本参赛单位负责本代表团参加开(闭)幕式、参赛及赛风赛纪等工作。
(三)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一个年龄组、一个项目的比赛;同一名领队、教练员等人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报名。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所参赛项目的报名规定,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
(五)代表团官员(包括团长、副团长、团部官员)的总数:按照不超过参赛运动员总数20%的比例确定,其中只有1名运动员的代表团,只能报1名官员。不足1人的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同一名官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报名。
每个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运动员4至30人的,可报副团长1人;运动员31至100人的,可报副团长2人。代表团官员的具体分配由代表团自行确定。
(六)符合单项规程规定的参赛条件的运动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单项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各比赛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各项竞赛均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赛单位不足6个的小项将设为表演项目,奖牌及名次分不计入代表团。
七、录取名次、计牌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参赛运动员(对、队)数在11个以上(含11个)的,奖励前8名;8至10个的,奖励前6名;6至7个的,奖励前3名。
(二)团体项目前3名的颁发奖杯和金、银、铜牌;各单项比赛获得前3名的,分别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奖励名次者分别颁发证书。
(三)对基本参赛单位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公开组团体总分、青少年组团体总分第一名颁发奖杯,前十二名颁发奖牌和证书。
(四)代表团计分方法
1.个人及双人项目: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算总分,具体以单项规程为准。
2. 3人及以上项目:前12名按13、11、10、9、8、7、6、5、4、3、2、1计算总分,具体以单项规程为准。
(五)各项比赛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名次并列,若因比赛赛制确不能解决名次并列问题的,以抽签的形式决定名次。
(六)政策性奖励
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我市运动员在以下大赛上获得录取名次,按如下方式计入原输送区县代表团。
获全运会、全国智力运动会录取名次:按实际奖牌、名次分×3计入。
获世界杯、世锦赛录取名次:按实际奖牌、名次分×3计入。
获亚运会录取名次:按实际奖牌、名次分×2计入。
获亚洲杯、亚锦赛录取名次:按实际奖牌、名次分×2计入。
获全国计奖赛(以市体育局认定的比赛为准)录取名次:按实际奖牌、名次分×1计入。
如同一单位在2人以上(含2人)的团体项目中获名次,则所获奖牌、名次分最多按2人计入原输送区县代表团。
八、公布代表团名次
依据赛会竞赛日程公布各项目比赛成绩,同时组委会将统计各代表团公开组、青少年组竞赛成绩和政策性奖励加分。
(一)公布各代表团金牌榜。具体办法: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金、银、铜牌数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二)公布各代表团奖牌榜。具体办法:奖牌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奖牌数量相同,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金、银、铜牌数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公布各代表团总分榜。具体办法:总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金、银、铜牌数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九、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其评选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不足部分由单项竞委会与承办单位协商选调。
十一、报名和报到办法
(一)报项、注册及报名
1.报项:各代表团在6月10日前,将报项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报项表电子版及1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项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参加单位报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
2.注册:各代表团须于6月15日前将青少年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注册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注册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棋牌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赛。(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
3.报名: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青少年运动员需承诺代表重庆市参加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并在报名时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代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报到
各参赛队按各单项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规定的日期、地点准时到赛区报到。
十二、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负责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受理举报和调查处理运动员参赛资格违纪行为等工作。
(二)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该组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各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每查出一名违规运动员,在其所属代表团中扣除26分。
(三)凡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成绩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十三、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负责对违反规定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处罚,并按国家体育总局及市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负责调查处理智运会期间有关人员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
(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及市体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一)各代表团团旗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4米×1.6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团旗在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时交组委会统一保管,闭幕式后领回。
(二)各代表团运动队的服装须统一整齐。参加各单项比赛的运动员服装规格、样式、颜色、号码以及有关标识等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竞赛规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各代表团须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五、经费
(一)竞赛组织费用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三)比赛期间,各代表团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加公开组项目的各运动队食宿、交通费自理;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各运动队每人每天缴纳100元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不足部分由承办方补贴;各代表团成员所有费用自理。
十六、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会的项目设置、运动员资格、竞赛办法、计分办法等相关政策,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将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以及市体育局对智运会总体发展改革的需求,而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如进行调整,届时将会提前予以公布。
十七、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及届时具体态势为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八、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
小项、运动员年龄及金牌数设置
(青少年组)
项目 |
组别 |
小项设置 |
金牌数 |
年龄 |
参赛运动员人数 | |
1 |
围棋 |
青少年男子甲组 |
个人、团体 |
2 |
2008.1.1- 2009.12.31 |
3 |
青少年女子甲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青少年男子乙组 |
个人、团体 |
2 |
2010.1.1- 2011.12.31 |
3 | ||
青少年女子乙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青少年男子丙组 |
个人、团体 |
2 |
2012.1.1以后 |
3 | ||
青少年女子丙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2 |
象棋 |
青少年男子甲组 |
个人、团体 |
2 |
2008.1.1- 2009.12.31 |
3 |
青少年女子甲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青少年男子乙组 |
个人、团体 |
2 |
2010.1.1- 2011.12.31 |
3 | ||
青少年女子乙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青少年男子丙组 |
个人、团体 |
2 |
2012.1.1以后 |
3 | ||
青少年女子丙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3 |
国际象棋 |
青少年男子甲组 |
个人、团体 |
2 |
2008.1.1- 2009.12.31 |
3 |
青少年女子甲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青少年男子乙组 |
个人、团体 |
2 |
2010.1.1- 2011.12.31 |
3 | ||
青少年女子乙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青少年男子丙组 |
个人、团体 |
2 |
2012.1.1以后 |
3 | ||
青少年女子丙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4 |
桥牌 |
青少年甲组 |
双人(2对)、团体(4-6人) |
2 |
1997.1.1- 2007.12.31 |
10 |
青少年乙组 |
双人(2对)、团体(4-6人) |
2 |
2008.1.1以后 |
10 | ||
5 |
国际跳棋 |
青少年100格男子组 |
个人 |
1 |
2010.1.1以后 |
3 |
青少年100格女子组 |
个人 |
1 |
3 | |||
青少年100格混合组 |
团体(2男1女) |
1 |
3 | |||
青少年64格混合组 |
团体(2男1女) |
1 |
3 | |||
6 |
五子棋 |
青少年甲组 |
个人 |
1 |
2010.1.1- 2012.12.31 |
3 |
青少年乙组 |
个人 |
1 |
2013.1.1以后 |
3 | ||
青少年混合组 |
团体(2男1女) |
1 |
2010.1.1以后 |
3 | ||
总 计 |
47 |
86 |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
小项、运动员年龄及金牌数设置
(公开组)
序号 |
项目 |
组别 |
小项设置 |
金牌数 |
年龄 |
参赛运动员人数 |
1 |
围 棋 |
公开男子组 |
个人、团体 |
2 |
1952.1.1以后 |
3 |
公开女子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公开混合组 |
双人(1男1女) |
1 |
2 | |||
大学生组 |
个人 |
1 |
3 | |||
2 |
象 棋 |
公开男子组 |
个人、团体 |
2 |
1952.1.1以后 |
3 |
公开女子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大学生组 |
个人 |
1 |
3 | |||
3 |
国际 象棋 |
公开男子组 |
个人、团体 |
2 |
1952.1.1以后 |
3 |
公开女子组 |
个人、团体 |
2 |
2 | |||
大学生组 |
个人 |
1 |
3 | |||
4 |
桥 牌 |
公开男子组 |
双人(2队)、团体(4-6人) |
2 |
1952.1.1以后 |
10 |
公开女子组 |
双人(2队)、团体(4-6人) |
2 |
10 | |||
公开混合组 |
双人(2队)、团体(4-6人) |
2 |
10 | |||
5 |
国际 跳棋 |
公开100格男子组 |
个人 |
1 |
1952.1.1以后 |
3 |
公开100格女子组 |
个人 |
1 |
3 | |||
公开100格混合组 |
团体(2男1女) |
1 |
3 | |||
公开64格男子组 |
个人 |
1 |
3 | |||
公开64格女子组 |
个人 |
1 |
3 | |||
6 |
五 子 棋 |
公开男子组 |
个人 |
1 |
1952.1.1以后 |
3 |
公开女子组 |
个人 |
1 |
3 | |||
公开混合组 |
团体(2男1女) |
1 |
3 | |||
总 计 |
30 |
80 |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报项表
代表团全称: (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项目 |
组别 |
项目 |
是否参加 |
1 |
围棋 |
青少年组 |
男子甲组个人 |
|
男子甲组团体 |
||||
女子甲组个人 |
||||
女子甲组团体 |
||||
男子乙组个人 |
||||
男子乙组团体 |
||||
女子乙组个人 |
||||
女子乙组团体 |
||||
男子丙组个人 |
||||
男子丙组团体 |
||||
女子丙组个人 |
||||
女子丙组团体 |
||||
公开组 |
男子组个人 |
|||
男子组团体 |
||||
女子组个人 |
||||
女子组团体 |
||||
混合组双人 |
||||
大学生(个人) |
||||
2 |
象棋 |
青少年组 |
甲组男子个人 |
|
甲组男子团体 |
||||
甲组女子个人 |
||||
甲组女子团体 |
||||
乙组男子个人 |
||||
乙组男子团体 |
||||
乙组女子个人 |
||||
乙组女子团体 |
||||
丙组男子个人 |
||||
丙组男子团体 |
||||
丙组女子个人 |
||||
丙组女子团体 |
||||
公开组 |
男子个人 |
|||
男子团体 |
||||
女子个人 |
||||
女子团体 |
||||
大学生(个人) |
||||
3 |
国际象棋 |
青少年组 |
甲组男子个人 |
|
甲组男子团体 |
||||
甲组女子个人 |
||||
甲组女子团体 |
||||
乙组男子个人 |
||||
乙组男子团体 |
||||
乙组女子个人 |
||||
乙组女子团体 |
||||
丙组男子个人 |
||||
丙组男子团体 |
||||
丙组女子个人 |
||||
丙组女子团体 |
||||
公开组 |
男子组个人 |
|||
男子组团体 |
||||
女子组个人 |
||||
女子组团体 |
||||
大学生组(个人) |
||||
4 |
桥牌 |
青少年组 |
甲组双人 |
|
甲组团体 |
||||
乙组双人 |
||||
乙组团体 |
||||
公开组 |
男子双人 |
|||
男子团体 |
||||
女子双人 |
||||
女子团体 |
||||
混合双人 |
||||
混合团体 |
||||
5 |
国际跳棋 |
青少年组 |
100格男子 |
|
100格女子 |
||||
100格混合团体 |
||||
64格混合团体 |
||||
公开组 |
100格男子 |
|||
100格女子 |
||||
100格混合团体 |
||||
64格男子 |
||||
64格女子 |
||||
6 |
五子棋 |
青少年组 |
甲组个人 |
|
乙组个人 |
||||
混合团体 |
||||
公开组 |
男子个人 |
|||
女子个人 |
||||
混合团体 |
注:请按照要求审慎填写参赛项目,并在“是否参加”栏内打“√”。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
青少年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注册表
注册单位全称: (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类别 (项目) |
技术 等级 |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以上表格行数。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
工作组联络人名单
序列 |
工作组 |
单位 |
联络人 |
联系方式 |
1 |
综合协调组 |
市棋牌中心 |
黄 波 |
13609416013 |
2 |
永川文旅委 |
杨 蓓 |
13996015658 | |
3 |
宣传推广组 |
市棋牌中心 |
牟栋霖 |
13883200504 |
4 |
永川文旅委 |
付永洪 |
13883781499 | |
5 |
竞赛组织组 |
市棋牌中心 |
牟栋霖 |
13883200504 |
6 |
永川文旅委 |
祝 浪 |
13908373845 | |
7 |
场地组 |
永川文旅委 |
祝 浪 |
13908373845 |
8 |
市棋牌中心 |
牟栋霖 |
13883200504 | |
9 |
开(闭)幕式 执行组 |
永川文旅委 |
张 梅 |
13509471751 |
10 |
市棋牌中心 |
牟栋霖 |
13883200504 | |
11 |
后勤保障组 |
永川文旅委 |
吴 雷 |
13617651118 |
12 |
市棋牌中心 |
黄 熹 |
18523033008 | |
13 |
安全保障组 |
永川文旅委 |
郭 亮 |
13996040663 |
14 |
市棋牌中心 |
黄 熹 |
18523033008 | |
15 |
市场开发组 |
永川文旅委 |
吴 雷 |
13617651118 |
16 |
市棋牌中心 |
黄 波 |
13609416013 | |
17 |
志愿服务组 |
永川文旅委 |
邹 航 |
13883839337 |
18 |
市棋牌中心 |
黄 熹 |
18523033008 |
附件2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围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16日-23日
地点:重庆科创学院(青少年组)
永川区名豪国际酒店(公开组)
四、比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青少年组
1.男子甲组个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女子甲组个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3.男子甲组团体: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4.女子甲组团体: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5.男子乙组个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6.女子乙组个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7.男子乙组团体: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8.女子乙组团体: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9.男子丙组个人: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女子丙组个人: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1.男子丙组团体: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2.女子丙组团体: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公开组
1.男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女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男子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女子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公开混合组(混双联棋):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6.大学生组个人:在读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现役专业运动员(进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优秀运动队)和2020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一)公开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或已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可代表其户籍所在区县参赛,也可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2)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3)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的须出具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2.在渝大专院校学生凭学籍卡复印件、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代表学校所在区县或行业代表团参赛。
3.如在报名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个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二)青少年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完成参赛代表资格注册。如在注册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监护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2.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前,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
计算团体总分的参赛单位(区县、行业代表团、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其中参加8项以上(含8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上(含4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1.技术等级为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的、没有报名单位的运动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
2.各项目人数限制:
公开组男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公开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2人,公开混合组每队限报男子、女子各1人。
大学生个人赛每队限报3人,性别、年龄均不限。
青少年组男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青少年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2人。
(二)报项、注册及报名
1.报项:各代表团在6月10日前,将报项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报项表电子版及1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项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参加单位报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
2.注册:各代表团须于6月15日前将青少年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注册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注册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棋牌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赛。(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
3.报名: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青少年运动员需承诺代表重庆市参加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并在报名时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代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报到和离会
1.各代表团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2.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最新围棋竞赛规则(2002版)。
(二)各组视参赛人数分别决定竞赛制度,具体赛制和比赛轮次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三)团体成绩计算:男子公开组、女子公开组、青少年甲乙丙组计算团体成绩。依据各单位参加各组个人比赛的运动员所得的名次总和,分别排列各组团体名次。名次总和分少者,团体名次列前;团体名次总和相等,则个人名次在前者,团体名次列前。男子团体须有3人同组,女子团体须有2人同组。
(四)比赛用时:采用双方各45分钟加30秒读秒一次,超时判负。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技术代表、裁判、仲裁由组委会统一选派并公示。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十、其他
(一)参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及届时具体态势为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永川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11日
地点:永川区江鸿国际大饭店
四、比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青少年组
1.男子甲组个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女子甲组个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3.男子甲组团体: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4.女子甲组团体: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5.男子乙组个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6.女子乙组个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7.男子乙组团体: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8.女子乙组团体: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9.男子丙组个人: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女子丙组个人: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1.男子丙组团体: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2.女子丙组团体: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公开组
1.男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女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男子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女子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大学生组个人:在读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现役专业运动员(进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优秀运动队)和2020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一)公开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或已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可代表其户籍所在区县参赛,也可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2)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3)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的须出具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2.在渝大专院校学生凭学籍卡复印件、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代表学校所在区县或行业代表团参赛。
3.如在报名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个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二)青少年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完成参赛代表资格注册。如在注册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监护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2.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前,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六、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计算团体总分的参赛单位(区县、行业代表团、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其中参加8项(含8项 )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含4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1.技术等级为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的、没有报名单位的运动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
2.各项目人数限制:
公开组男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公开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2人。
大学生个人赛每队限报3人,性别、年龄均不限。
青少年组男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青少年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2人。
(二)报项、注册及报名
1.报项:各代表团在6月10日前,将报项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报项表电子版及1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项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参加单位报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
2.注册:各代表团须于6月15日前将青少年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注册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注册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赛。(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
3.报名: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青少年运动员需承诺代表重庆参加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并在报名时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代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报到与离会
1.各代表队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内离会。
2.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20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结合淘汰制或单循环制,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决定比赛轮次和比赛办法。
(三)比赛进一步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详细说明。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技术代表、裁判、仲裁由组委会统一选派并公示。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十、其他
(一)参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及届时具体态势为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4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国际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4日-10日
地点:永川区名豪国际酒店
四、比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青少年组
1.男子甲组个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2.女子甲组个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3.男子甲组团体: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4.女子甲组团体: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5.男子乙组个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6.女子乙组个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7.男子乙组团体: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8.女子乙组团体: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9.男子丙组个人: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0.女子丙组个人: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1.男子丙组团体: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12.女子丙组团体: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公开组
1.男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女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男子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女子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大学生组个人:在读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现役专业运动员(进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优秀运动队)和2020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一)公开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或已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可代表其户籍所在区县参赛,也可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2)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3)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的须出具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2.在渝大专院校学生凭学籍卡复印件、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代表学校所在区县或行业代表团参赛。
3.如在报名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个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二)青少年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完成参赛代表资格注册。如在注册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监护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2.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前,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六、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计算团体总分的参赛单位(区县、行业代表团、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其中参加8项以上(含8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上(含4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1.技术等级为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的、没有报名单位的运动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
2.各项目人数限制:
公开组男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公开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2人。
大学生个人赛每队限报3人,性别、年龄均不限。
青少年组男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青少年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2人。
(二)报项、注册及报名
1.报项:各代表团在6月10日前,将报项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报项表电子版及1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项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参加单位报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
2.注册:各代表团须于6月15日前将青少年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注册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注册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棋牌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赛。(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
3.报名: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青少年运动员需承诺代表重庆市参加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并在报名时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代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报到与离会
1.各代表队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2.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国际象棋协会审定的《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瑞士制编排结合淘汰制,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决定比赛轮次和比赛办法。
(三)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技术代表、裁判、仲裁由组委会统一选派并公示。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十、其他
(一)参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及届时具体态势为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5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国际跳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16日-23日
地点:永川区江鸿国际大饭店
四、比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青少年组
1.青少年组100格混合团体: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青少年组100格男子个人: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青少年组100格女子个人: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青少年组64格混合团体: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公开组
1.公开组100格混合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公开组100格男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公开组100格女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公开组64格男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公开组64格女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现役专业运动员(进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优秀运动队)和2020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一)公开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或已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可代表其户籍所在区县参赛,也可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2)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3)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的须出具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2.如在报名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个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二)青少年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完成参赛代表资格注册。如在注册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监护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2.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前,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六、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以各区县为单位参赛,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其中参加8项以上(含8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上(含4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1.技术等级为一级棋士以上(含一级)的、没有报名单位的运动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
2.各项目人数限制:
公开组100格男子个人、100格女子个人、64格男子个人、64格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混合团体为2男1女参赛。
青少年组100格男子个人、100格女子个人、64格男子个人,64格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混合团体为2男1女参赛。
(二)报项、注册及报名
1.报项:各代表团在6月10日前,将报项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报项表电子版及1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项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参加单位报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
2.注册:各代表团须于6月15日前将青少年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注册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注册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棋牌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赛。(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
3.报名: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青少年运动员需承诺代表重庆市参加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并在报名时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代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报到与离会
1.各代表队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2.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国际跳棋协会审定的《国际跳棋竞赛规则》。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结合淘汰制,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决定比赛轮次和比赛办法。
(三)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技术代表、裁判、仲裁由组委会统一选派并公示。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十、其他
(一)参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及届时具体态势为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6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五子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6日-8月1日
地点:永川区江鸿国际大饭店
四、比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青少年组
1.甲组个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者;
2.乙组个人: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混合团体: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公开组
1.男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女子个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混合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现役专业运动员(进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优秀运动队)和2020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一)公开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或已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可代表其户籍所在区县参赛,也可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2)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3)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的须出具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2.如在报名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个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二)青少年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完成参赛代表资格注册。如在注册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监护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2.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前,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六、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计算团体总分的参赛单位(区县、行业代表团、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其中参加8项以上(含8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上(含4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1.没有报名单位的运动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
2.各项目人数限制:
公开组男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公开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2人。
青少年组男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3人,青少年组女子个人每队每组限报2人。
混合团体组每队3名队员(2男1女),报名时必须注明队员的台号号码,比赛过程中不可改变。
(二)报项、注册及报名
1.报项:各代表团在6月10日前,将报项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报项表电子版及1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项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参加单位报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
2.注册:各代表团须于6月15日前将青少年运动员参赛代表资格注册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注册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棋牌中心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赛。(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
3.报名: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4.青少年运动员需承诺代表重庆市参加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并在报名时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代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报到与离会
1.各代表队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2.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13版)。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轮次视最终报名队数确定,原则上不超过7轮。
(三)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技术代表、裁判、仲裁由组委会统一选派并公示。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十、其他
(一)参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及届时具体态势为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7
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桥牌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重庆市桥牌协会、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8日-8月3日
地点:永川区名豪国际酒店
四、比赛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青少年组
1.甲组团体:199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2.甲组双人:199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3.乙组团体: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乙组双人: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公开组
1.男子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男子双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女子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4.女子双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5.混合团体: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6.混合双人: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运动员资格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现役专业运动员(进入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优秀运动队)和2020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一)公开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或已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可代表其户籍所在区县参赛,也可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
(2)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重庆籍市民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代表行业体协参赛的牌手必须是该行业的正式职工。
(3)代表其工作单位所属行业代表团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参赛的须出具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2.如在报名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个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二)青少年组
1.持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完成参赛代表资格注册。如在注册时出现代表资格争议,则以运动员监护人意愿作为裁决依据。
2.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前,所属单位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六、参赛办法
(一)参加单位
计算团体总分的参赛单位(区县、行业代表团)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可根据项目设置组队参加各项目的比赛。其中参加8项以上(含8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上(含4项)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各参赛单位限报男子团体、女子团体、混合团体1队(队员4-6人)、限报双人赛2对(4人)。
(二)报项及报名
1.报项:各代表团在6月10日前,将报项表加盖公章后交至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同时将报项表电子版及1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项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3-63901703;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体育村31号重庆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邮箱:cqszyh2022@126.com)参加单位报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
2.报名:各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于6月21日前完成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3.青少年运动员需承诺代表重庆市参加第五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并在报名时签订《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代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三)报到与离会
1.各代表队在比赛开始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2.技术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技术官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桥牌协会审定的2018《中国桥牌竞赛规则》。
(二)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决定比赛轮次和比赛办法。
(三)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九、裁判员和仲裁
(一)技术代表、裁判、仲裁由组委会统一选派并公示。
(二)所有申诉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诉书,并交纳1000元人民币申诉费,胜诉退回。
十、其他
(一)参照《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参赛牌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三)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疫情防控措施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及届时具体态势为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第二届智力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