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重庆市“全民健身月” 活动的通知(渝体〔2021〕81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局直属单位,市级体育协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好第三个“全民健身月”活动,强化“全民健身月”的引领作用,增强全社会全民健身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持续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发展和体育强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以“全民健身月”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策划举办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基层带动开展小型多样分散的城乡社区体育赛事活动,把赛事活动办到群众身边。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举办形式多样、便于群众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二)推广科学健身理念与知识。通过发放书籍、宣传材料以及线上教材、视频教学、科学健身知识竞答等多种方式,推广和普及全民健身知识和科学健身理念。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与科学健身指导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技能。
(三)切实做好公共体育场馆优惠开放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民惠民服务,在原免费或低收费的情况下,“全民健身月”期间适当延长免费开放时段,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优惠便利。为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健身,体育场馆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并安排志愿者开展流动服务。
三、活动原则
(一)以人为本,创新发展。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通过创新思路与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因地制宜,加强统筹。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突出地方特色。加强疫情防控和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全面统筹工作,形成安全有序的联动机制。
(三)注重实效,加强宣传。注重活动开展的实效性,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做好“全民健身月”的宣传工作,在《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推广上下足功夫,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和建设体育强市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
(四)广泛参与,营造氛围。扩大“全民健身月”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让全体人民动起来,营造浓郁的健身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群众体育活动赛事安全工作方案等,落实责任主体,与疫情防控、治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进行风险预判,统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民健身月”活动安全有序举行。
(二)各地、各单位应于5月10日前将“全民健身月”活动总结(含数据统计表)、图片等报送至市体育局群体处。
附件:1.“全民健身月”宣传口号
2.“全民健身月”活动数据统计表
重庆市体育局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朱薇 电话:61665162 邮箱:1322596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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