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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渝体〔2020〕246号)

日期:2020-07-21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局,局直属单位:

为迎接全国第12全民健身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展示新时代蓬勃发展的全民健身事业,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恢复体育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在88日前后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使全民健身日深入人心,推动广大群众树立自觉健身意识。

二、活动原则

(一)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通过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各地实际,坚持需求导向,围绕群众身边,突出地方特色,开展健身知识竞赛、教学、视频展示、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坚持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各区县(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具体活动特点,科学研判疫情防控风险,审慎有序推进;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区县体育部门须报属地疫情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今年全民健身日暂不举行跨区域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

三、活动主题

参与全民健身共享健康生活

四、活动时间

202088日(星期六)为集中开展时间,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空范围。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2020重庆市全民健身活动大联动

1.活动时间:88日(星期六)上午8时(根据疫情情况暂定)。

2.活动地点:各区县(自治县)商圈广场。

3.参加人员:参加健身活动项目展示队员。

4.展示形式:主城九区及两江新区、高新区统一联动。88日上午8时,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及高新区,在本辖区主要商圈广场同时开展全民健身展示(展示项目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其余区县(自治县)具体时间可根据当地气候等情况在当日自行确定。

(二)优惠开放公共体育场馆

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在88日当日实行全天免费向社会开放,全民健身日期间在原免费或低收费的情况下延长开放时段,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优惠便利。

六、加强宣传

(一)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在全民健身日期间全面宣传推广我市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将人民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获得感、幸福感表达出来,讲好健身故事;提高全民健身是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88日是全民健身日的知晓度,使参与健身、健康快乐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健身新时尚。鼓励社会力量在举办赛事和活动中使用全民健身日标志(见附件)。

(二)各地应协调媒体对全民健身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播放《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专题公益宣传片等。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切实提高对国家设立全民健身日重要意义的认识,重视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工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

(二)着力解决健身去哪儿的问题。推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促进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活跃社会体育组织,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提供科学健身指导,丰富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供给,让群众健身找得到场地,有科学健身指导,方便参与赛事活动。

(三)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落实到人,确保全民健身日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四)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局直属单位应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全民健身日总结材料(含图片)。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

话:61665162

箱:13225964@qq.com

附件:全民健身日标志


重庆市体育局

20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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