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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渝体〔2018〕631号)

日期: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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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财文〔2018〕122号)和《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申报的通知》(渝体〔2018〕600号)要求,结合区县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和建设标准

2019年,由国家体育总局资助我市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130个。建设标准: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1副室外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篮球场地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在确保完成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鼓励和提倡经济条件较好的受赠地区和单位自行增建灯光、看台、路径等附属设施,增加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的需求。

二、建设资金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每个5万元计算(每个工程补助4万元,器材经费1万元),总投资650万元。

三、建设方式

(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场地建设由各受助地负责,验收合格后,由各区县体育部门配置1副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器材安装结束后,划拨场地补助经费(每个工程补助4万元)。

(二)室外篮球架和乒乓球台由各区县体育部门统一采购、运送到村,并负责安装。

(三)场地、器材的验收由区县体育部门负责,市体育局抽查。

(四)按《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应设立体育彩票等有关宣传标志,加强对体育彩票的宣传。此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配置的告示牌和室外健身器材上均应标注明,中国体育彩票LOGO,国家体育总局捐赠,2019年11月等要素。

四、实施对象的要求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村民居住较为集中的行政村;

(二)群众意愿强烈,健身活动热情高,有场地建设的积极性,且经民主决策,征得村委会同意;

(三)能依法解决场地设施建设用地,尚无标准篮球场;

(四)领导重视,能按时完成场地硬化工作,能认真履行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职责;

(五)行政村相对集中,能形成辐射和带动作用;

五、数量分配

各区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数量分配表见附件1。

六、选址要求

(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选址,要充分利用拆乡并镇后闲置的场地,或利用农村现有晒坝进行改扩建,尽量与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文化站、村小建设相结合,并确保向农民开放。

(二)确需选址新建的,应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农民给予经济补偿。

(三)为提高使用率和安全性,工程建设要选择在方便群众使用、便于管理的地点,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做到不扰民、不损坏原有绿地,使之成为既是群众健身的好场所,又能起到改善环境的作用。

七、工作步骤

(一)2月底前,各区县完成实施对象和项目选址工作。

(二)3-10月为场地建设阶段,各区县体育部门要督促和配合行政村按时保质完成场地建设工作。

(三)10月前为器材安装阶段,由中标厂家负责配送器材并安装。

(四)11月为统计、总结阶段,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对2019年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台帐,并及时将201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市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易海洋,联系电话:61665148,传真:61665163电子邮箱:574877040 @qq.com。

八、工作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实现我市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的目标。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二)要积极争取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纳入本地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建设项目要与乡镇建设规划相配套,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切实把这项服务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四)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督促,督促实施对象依法办理各种手续,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场平和硬化工作。在不摊派、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鼓励条件较好的地区在基本标准基础上适度增加场地面积、健身器材和设施,以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

(五)各区县体育部门要根据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加强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管理维护的通知》(渝体〔2013〕108号)相关要求,与实施行政村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工程的建设及建成后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受赠单位将援建资金、设施和器材落到单位产权管理范围,加强管理,承担维护和管理的职责,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设施的公益作用。

(六)各区县体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体育组织,每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相应成立文体中心户,利用农闲和节假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群体活动,充分发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七)市体育局将对各区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未能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的,将不予资助或调整资助数额;对没有认真履行协议要求,落实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的,将收回资助的器材和资金,并取消今后的受助资格。

 

附件:1. 201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数量分配表

2. 201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备案表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1

 

201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数量分配表(新建130个)

 

序号

区县

新建数量

序号

区县

新建数量

1

黔江区

9

15

酉阳县

9

2

巴南区

8

16

彭水县

8

3

合川区

7




4

南川区

4




5

綦江区

8




6

潼南区

10




7

梁平区

9




8

武隆区

5




9

忠  县

8




10

云阳县

9




11

奉节县

9




12

巫山县

9




13

石柱县

9




14

秀山县

9





 

附件2

 

201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备案表

 

区县体育局(盖章):

项目单位

建设位置

所在行政村

人口(万人)

场地面积

投资金额(万元)

备     注

(注明是否建在农民新村)

市级

本级配套



XX镇(乡)XX村























合  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  1.请按样表格式打印填写传真上报,电子邮件请采用电子表格形式。

             2.建设位置:应填写具体位置,如:文化站内、村委会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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