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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渝体〔2018〕614号)

日期: 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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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体育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增强全社会全民健身意识,提高全民健身自觉性,营造依法治体环境,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12月13日


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11月 30 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增强全社会全民健身意识,提高全民健身自觉性,营造依法治体环境,现结合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依法治体  全民健身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2019年12月

三、组织领导

条例是新时期我市体育领域的重要地方法规,是我市促进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法制保障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举措。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是条例实施的重要前提,也是条例发挥实效的基础性工作。市体育局成立条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条例普法工作。局长丁洪任组长,副局长张欣、杨贵山、副巡视员陈玉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群体处、青少处、科教处、宣传处、产业处主要负责人及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2月3日至12月31日)

1.研究制定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并印发。组织编印条例宣传单行本,海报,口号,动漫宣传片等。

2.12月21日,市人大办公厅、教科文卫委、市司法局、市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3.12月24-28日,在《重庆日报》、《中国体育报》、华龙网等各大新闻媒体全文刊发条例,连续宣传我市全民健身系列先进典型。

(二)宣传培训阶段(2019年1月1日至12月)

1.各区县(自治县)应将条例制作成专题展版或者组织全民健身成果展演活动,并开展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广场活动。其中,进机关全覆盖、进单位不低于60%,进学校不少于80%,进社区不少于60%。进广场每月不少于1次。

2.市、区县两级体育主管部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均应当举办不少于1次的专题讲座,学习领会条例。全市体育系统,体育总会、市级单项体育协会等开展的各种培训活动均应当安排条例的学习培训内容。

3.市级体育主管部门结合2019年全民健身日、月、大型活动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条例宣传,详见重大节点安排表。

2019年1月,市体育局召开局系统集中学习条例会。同时召开全市学习条例宣传贯彻大会。38个区县,万盛经开区和两江新区,相关委办局,体育总会,市级单项体育协会,及新闻媒体等参加。

2月,根据条例提出的一系列具体工作,拟定落实条例责任部门分工。

3月-9月(4月重庆市全民健身月、8月8日国家全民健身日)。开展一系列条例宣传展演展示活动。制作官方宣传片,在电视台、网络、公交移动电视等媒体平台滚动播出。利用“体育重庆”“重庆体彩”等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利用“重庆发布”等资讯平台,宣传推广《条例》。全市公共体育设施、体彩销售点,社区健身点全面覆盖,在主城区重点位置的公交站台、地铁站灯箱、地铁电视、楼宇电视、商圈LED屏幕、公益广告位等进行《条例》图片、口号、官方宣传片等宣传资料投放。在重庆电视台、重庆电台开设条例专访及话题讨论等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知识问答活动。设计制作HTML5多媒体互动页,通过动画、图文并茂等方式生动活泼、形象直观地宣传和解读《条例》,使市民群众动动手指就能够了解《条例》内容。

10月,举办一次全市全民健身学术研讨会,邀请全民健身专家、法学专家、立法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全民健身先进代表共同总结全市全民健身法制工作,提出建设性建议。同时,将研讨会成果汇编成册,选择重点篇目在相关学术期刊或网站上发表。

11月,开展条例实施调研。

12月,开展条例施行1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三)执法检查阶段(2020年1月以后)

加强与市人大相关专委会的衔接,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条例施行情况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条例。

五、相关要求

各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条例宣传要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气氛热烈,积极调动群众参与。

各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做好条例贯彻实施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出较大的普法宣传声势。积极争取要在全市各地区主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条例,宣传全市全民健身工作亮点。

各区县体育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在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市体育局群体处。


  

《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宣传贯彻工作重大节点安排表

重大节点

重点任务

时间

阶段

牵头

处室

协助处室和单位

2018年12月

条例新闻发布会

12月下旬

群体处

宣传处

2019年1月

条例学习宣传大会

1月

办公室

群体处

2019年2月

条例培训

2-12月

人事处

办公室、群体处、市社体中心

2019年3月

条例画报、口号、动漫宣传片,H5等系列宣传资料。

1-12月

群体处

办公室、宣传处、市体彩中心

2019年4月

结合市第一个全民健身月宣传贯彻

2-4月

群体处

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群体处、青少处、产业处、市社体中心、市体彩中心。

2019年5月

条例座谈会

待定

办公室

群体处、青少处、产业处

2019年6月

条例实施调研

待定

办公室

群体处、青少处

2019年7月

条例实施调研

待定

计财处

人事处、产业处

2019年8月

结合全民健身日宣传贯彻

8月8日

群体处

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群体处、青少处、产业处、市社体中心、市体彩中心。

2019年9月

条例实施调研

待定

青少处

科教处、宣传处

2019年10月

条例法制研讨会

待定

科教处

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群体处、青少处、产业处

2019年11月

条例实施调研

待定

群体处

青少处、宣传处

2019年12月

条例施行1周年宣传

12月

群体处

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群体处、青少处、产业处、市社体中心、市体彩中心。

2020年1月以后

配合市人大开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待定

办公室

群体处、青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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