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五届健身健美大赛的通知(渝体〔2018〕498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体育局,有关单位:
为了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促进我市体育文化建设,丰富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展示重庆市民的精神面貌,倡导全民积极参与运动健身,提高健康生活水平,定于11月10—11日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礼堂举行重庆市第五届健身健美大赛,以“时尚、健康、阳光、动感”为宗旨,推动我市健美运动进一步发展。现将规程印发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10月19日
重庆市第五届健身健美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沙坪坝区体育局、重庆市健美协会、重庆凯健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比赛时间
11月10—11日
11月10日14:00运动员抽签、量身高、彩排
11月11日9:00正式比赛
四、比赛地点
四川外国语大学大礼堂
五、参赛范围
全国各健身俱乐部、大专院校、健身爱好者、模特公司等单位及个人。
六、比赛项目体重(kg)、身高(cm)分级
(一)男子传统健美比赛(按身高、体重划分)
1、男子传统健美65Kg(含)
2、男子传统健美70Kg(含)
3、男子传统健美70Kg+
(二)男子健体比赛
1.A组:身高173cm(含)以下
2.B组:身高178cm(含)以下
3.C组:身高178cm以上
(三)女子比基尼健身比赛
1.A组:身高165cm(含)以下
2.B组:身高165cm以上
(四)高校男神(健体)比赛
1.A组:身高175cm(含)以下;
2.B组:身高175cm以上
(五)高校女神比赛
1.A组:身高1.65米(含)以下;
2.B组:身高1.65米以上
七、比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5年《健美、健身竞赛规则》,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二)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半决赛、决赛。预赛前15名进入半决赛,半决赛前8名进入决赛,预赛不足15名直接进行半决赛,不足8名直接进行决赛,每组报名时不足6名选手参加则与相邻组别合并为一个组别,由大赛裁判委员会决定分组结果,分组结果11月10日称量体重丈量身高结束后宣布。
(三)男子古典健美比赛穿单色三角裤(赛裤两侧宽度不得少于2cm)。
(四)男子健体和高校男神组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赤脚穿非紧身黑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赤脚穿非紧身自选色齐膝短裤进行规定路线行走和形体展示。
(五)女子比基尼健身和高校女神组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自选色比基尼进行规定路线行走和形体展示。
3.高跟鞋为不低于10厘米透明颜色,前掌厚度不超过2厘米。
(注:比基尼材质选用有品位的,不透明带有颜色与花纹,下装必须覆盖臀大肌的1/3,禁止穿丁字裤。)
(六)所有运动员不得兼项比赛。
(七)称量体重、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必须着比赛服装、鞋,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年满16周岁,只能代表一个报名单位参赛,不得跨队报名参赛,不限地区,接受个人参赛。
(二)各参赛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参加各组(级)比赛的运动员不限。
(三)各参赛队和个人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伤病及意外事故保险。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员于10月25日前通过“重庆市健美协会”官方微信进行报名。联系人:杨健,联系电话:13308358930。
(二)11月10日上午10:00,全体裁判员会议;下午14:00,运动员丈量身高及抽签。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5项13组比赛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名参赛,递减1名录取。
(二)各组前3名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冠军奖金2000元,亚军奖金1000元,季军奖金500元,4至8名颁发证书。
(三)男子古典健美、男子健体、女子比基尼各组(级)前三名进行全场冠军比赛,全场冠军录取前三名,奖金5000元、3000元、2000元(全场冠军组不兼得组冠军奖金)。
十一、费用
(一)参赛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油彩;赛前两次培训:含走台,比赛动作、造型;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其他
市健美协会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