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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关于举办“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的通知(渝体〔2018〕307号)

日期: 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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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体育局:

根据国家文化部、体育总局、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文件《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以弘扬新时代全民健身理念为目标,展现“魅力重庆城,美丽重庆人”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巴渝地方特色和民俗文体风情,着力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和品牌文化价值,有新意有特色的、接地气聚人气的群众体育活动,特举办“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赛事以重庆市各区县海选为基点,总决赛为依托,以舞为媒介,舞动新时代重庆人的精气神,引领广场舞领域的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健康、和谐、快乐的文化氛围。现将比赛规程下发,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队参赛。

特此通知

 

附件:1.“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总规程

2.“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参赛保证书

3.“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参赛队伍须知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2018年7月16日

(联系人:刘吉荣,联系电话:63876057)

 

 

 

附件1

 

“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竞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卫视 

重庆电视台睛彩重庆频道

重庆市健身舞协会

重庆瀚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重庆奥众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 协办单位

承办区县体育局、总冠名、赞助单位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018年12月

(一)区县海选:2018年8月-9月

(二)分区赛时间:2018年10月-11月

1.主城区:2018年10月第一周

2.渝东南片区:2018年10月第三周

3.渝东北片区:2018年11月第一周

4.渝西片区:2018年11月第三周

(三)总决赛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设置

自选套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一套广场舞

(一)广场舞:青年组(18岁-40岁)

(二)广场舞:常青组(41岁-60岁)

六、参加办法

(一)年龄18-60岁,不限性别,不限舞种。

(二)参赛个人可自发组成团体,或由相关单位推荐组团;广场舞团队均可报名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个团体应有专属地域名称或个性名称,以便彰显团队风采和扩大影响力。

(三)每队设领队、教练、管理各1人。每支参赛队伍12-16人,性别不限(鼓励男性参加),由领队统一报名参赛。

(四)各参赛队服装统一,符合科学健身的特点。如需参赛器械,请自行准备。器械要求安全、美观,不允许使用锋利且有伤害性的器械。

(五)各参赛队于比赛前15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交本队参赛音乐(通过邮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1186148500@qq.com,联系人:喻老师;联系电话: 18983453999; 023-68128999)。

参赛队自备比赛CD伴奏带或带U盘两个(备用一个)。一份放于信封,正面清楚地标注参赛队名次、联系方式、参赛项目、参赛组别、音乐名称及时长。音乐录制需达到专业水平,如因音乐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六)一个参赛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

(二)既可以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的,也可选用已有套路,形式不限。整套动作时间要求在3分—4分30秒。

(三)舞蹈动作流畅连贯,美观大方,丰富的队形变化。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安全的原则。

(四)海选赛:由各区县文化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规程》自行组织比赛。赛前,需向大会组委会上报并备案。每个区县选拔出前三名进入分区赛。

(五)分区赛:由大会组委会确定的承办单位(区县)组织比赛。每个片区选出前八名进入半决赛

(六)总决赛:总决赛选拔出冠、亚、季军。

(七)评分规则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全国广场舞竞赛规则》。

2.裁判员现场打分,按成绩排定名次。

3.违反竞赛规程者,取消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区县海选录取前三名进入分区赛。奖励,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二)分区赛各片区录取前八名进入总决赛,奖励,由由大会组委会确定。

(三)总决赛决出冠、亚、季军,同时选拔出最具人气、最佳精神风貌、最炫民族风(服装道具)、最佳默契团队(人数多、队形变换多)、最具历史文化奖、最佳男女老少混搭奖、最具时代主题奖等队伍,共计颁发十组奖项

由大众评审对所有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网络投票,得票最高的获得最具人气奖。其他奖项,根据现场比赛,由组委会进行评定。

(四)各组别总决赛冠军:奖金10000元,获得参与重庆卫视《百姓春晚》资格,授予证书及奖牌;参加《百姓大舞台》全市巡回演出、宣传片录制.

(五)各组别总决赛亚军: 奖金8000元;参加《百姓大舞台》全市巡回演出、宣传片录制,授予证书及奖牌。

(六)各组别总决赛第三名:奖金5000元;参加《百姓大舞台》全市巡回演出、宣传片录制,授予证书及奖牌。

(七)各组别总决赛网络投票第一名:奖金5000元;参与《百姓大舞台》全市巡回演出、宣传片录制,授予证书及奖牌.

(八)各组别总决赛其他奖项:奖金3000元;参与《百姓大舞台》全市巡回演出、宣传片录制,授予证书及奖牌。

(九)各组别领队风采奖第一名:奖金3000元;参与《百姓大舞台》全市巡回演出、宣传片录制,授予证书及奖牌,获得成为【睛彩重庆】官方大赛推广大使机会。

九、费用

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十、报名

(一)线上报名

“睛彩重庆频道”官方平台报名通道;

(二)线下报名:

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1186148500@qq.com联系人:喻老师联系电话: 18983453999; 023-68128999

地址:重庆九龙坡区渝州路南方花园B区3单元3-3-7-3

注:领队要认真填写“选手报名表”及 “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各代表队须按照补充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

(二)报到时须出示本队全体参赛选手二代身份证、自愿参赛责任书。赛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仲裁与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若干。仲裁委员会负责监督赛事期间的赛风、赛纪、赛场秩序和临场裁判员执裁的公正性;处理比赛现场发生的裁判长职责外的有关赛事纠纷,处罚违纪违规问题,确保竞赛规则与竞赛规程的正确执行。仲裁委员会是临时机构,比赛期间执行任务,比赛结束后自动撤销。

(二)仲裁程序

比赛中裁判组的评判结果为参赛队最终成绩。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参赛队,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参赛队应以书面形式(领队、教练签字)将申诉材料和申诉保证金1000元由领队、教练呈交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根据参赛队申诉材料以及裁判长书面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进行研究。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会议及讨论。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即时生效。

经仲裁委员会认定裁判员评判正确的,参赛队申诉保证金不予退回;认定裁判员评判错误的,全额退还参赛队申诉保证金。

参赛队有故意中止、影响、阻挠比赛进程等行为的,取消其比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三)裁判

分区赛、总决赛,组委会统一选调裁判长、副裁判长及裁判员。分区赛辅助裁判由具体承办区县选派。区县海选赛仲裁、裁判长由大会组委会选派,副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区县选派。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大赛组委会拥有此次比赛最终解释权。

 

附表:“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报名表

 

 

 

 

 

附表

 

“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报名表

  编号:

队伍名称


队伍人数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参赛组别


所属赛区


参赛曲目


表演时长


队伍简介


节目简介


通讯地址


备    注


 

注:此表格为正式表格,将作为选手档案留存,请务必用正楷真实、详细填写


附件2

            

“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参赛保证书

 

本赛事活动是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面向全市推出的全民参与性精品赛事,参赛选手来自重庆市各区县,跨越各个行业,旨在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打造一个“健康、快乐、和谐”的百姓大舞台。为了保证参赛队伍的合法权益,确保大赛的公正、公平、公开,本人特保证如下:

1.本参赛队伍所有成员是经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选拔的选手,在选拔过程中,没有支付过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等任何“参赛”费用,也没有向相关工作人员交过任何费用;

2.通过其它渠道推荐的参赛队伍,全体队员保证没有向推荐人交过任何参赛费用;

3.本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不讨论、传播任何有关选拔现场的不实消息;

4.参加选拔过程中,自身所产生的费用,如住宿、乘车、餐饮等费用,由本团队成员人自行承担;

5.本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会认真对待比赛成绩、努力提高个人及团体艺术水平,与其他参赛队伍和睦相处、踏实做人、认真做事、珍惜同台演出的机会,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帮助他人、奉献爱心,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从各方面维护大赛声誉,维护主办单位声誉;

6.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确认在签字之前已经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充分理解本人特此保证。   

                          

                                    

                                 保证人:

                                       年     月     日

注:请参赛队伍成员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除体现组合名称外,须由每位成员本人分别以正楷签字确认。

 

附件3

 

“舞比精彩”重庆市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参赛队伍须知

 

本赛事活动是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面向全市推出的全民参与性精品赛事,参赛选手来自重庆市各区县,跨越各个行业,旨在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打造一个“健康、快乐、和谐”的百姓大舞台。我们欢迎各年龄层、各行各业、各个民族的广场舞爱好者参与本次活动。据此,我们拟定以下参赛标准:

1.年龄18-60岁,不限性别(鼓励男性参加),不限舞种。

2.参赛个人可自发组成团体,或由相关单位推荐组团;广场舞团队均可报名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个团体应有专属地域名称,或个性名称以便彰显团队风采和扩大影响力。

3.每队设领队、教练、管理各1人,上场比赛队员12—16人,由领队统一报名参赛。

4.各参赛队服装统一,符合科学健身的特点。如需参赛器械,请自行准备。器械要求安全、美观,不允许使用锋利且有伤害性的器械。

5.舞蹈动作流畅连贯,美观大方,丰富的队形变化。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安全的原则。

6.每个参赛曲目时间要求在3分—4分30秒。

7.音乐须用U盘存储2份,1份放到信封,正面有清楚地标注参赛队名称、联系方式、参赛项目、参加组别、音乐名称和时长。音乐录制须达到专业水准,如因音乐制作问题导致在比赛时出现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8.一个参赛选手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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