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重庆市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精神,大力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促进体旅融合,打造“綦江最美乡村”、推动横山全域景区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重庆·綦江“横山杯”骑跑两项比赛。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体育局)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自行车协会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綦江电视台
重庆市綦江日报社
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
重庆市綦江区旅游局
重庆市綦江区南州水务集团
四、执行单位
重庆苍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在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凤凰谷景区及天台山景区环线举行。
六、比赛项目
骑跑两项(自行车骑行15公里,跑步3公里)
1.男子青年组 18—38岁 (2000年1月1日前至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
2.男子中年组39—58岁 (1979年1月1日前至1960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
3.女子组18一55岁(2000年1月1日前至196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
七、参加条件
凡符合以上年龄要求的中国籍公民均可报名参赛
八、比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比赛规则执行。
(二)每名运动员只能限报一个组别的比赛。
(三)所有参赛车手必须按参赛项目组别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赛。
(四)各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和护具,不得配备有任何动力装置,比赛中必须佩带安全头盔等必要的安全护具。
(五)参赛车型为26X1.90及以上山地自行车,自行保证车辆质量与车况良好,以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自己车辆质量状况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主办单位概不负责。所有车辆必须组委会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赛前车辆上的附属品必须拆除(如后货架、边站架、锁具等)。组委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六)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自觉遵守比赛规则、规程。不得有意冲撞、排挤、挂蹭他人等行为,如出现上述影响比赛及安全的行为,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与后果均由违规方承担。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关于参加2018年重庆·綦江“横山杯”骑跑两项比赛所涉及风险的声明》方可参赛。
(八)比赛设定关门时间为90分钟。
八、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
1.线上报名平台:我要赛http://www.51sai.com/
2.线下报名:
联系人:胡廷荣 电话:85880966 13983852888
报名截止时间7月10日18:00 前
以报名先后排序,报满250人即止。
(二)报到
1.时间:7月27日14:30-16:00;
2.地点:綦江区横山镇凤凰谷景区大门口报到
3.报到领取:报到领取号码布、车号,并缴纳100元押金(现金)领取计时手环,赛后退还手环时,全额退还手环押金。
4.各队领队于7月27日下午16:30在横山镇凤凰谷景区会议室参加组委会技术会。
5.大会提供横山镇附近酒店、农家乐住宿信息供参赛队伍选择,由于住宿紧张,请参赛选手自行提前两周预定。
九、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青年组录取前15名,颁发证书、奖金,前三名同时颁发奖杯。
2、中年组录取前15名,颁发证书、奖金,前三名同时颁发奖杯。
3、女子组录取前10名,颁发证书、奖金,前三名同时颁发奖杯。
(各组别参赛人数不足则递减1人录取名次)
4、奖金分配如下:
1 |
2 |
3 |
4 |
5至8 |
9至15 | |
男子 青年组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500 |
300 |
男子 中年组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500 |
300 |
女子组 |
2000 |
1500 |
1000 |
800 |
500 |
6至10 300 |
(六)凡在关门时间内完赛者,大会给予完赛奖金120元/人,赛后凭组委会提供的完赛名单和本人的身份证在组委会处领取。
(七)报名参赛者每人免费领取凤凰谷景区门票一张(价值48元)。
十、本次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抽调。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附件:
1.2018年重庆·綦江“横山杯”骑跑两项比赛报名表
2.关于参加2018年重庆·綦江“横山杯”骑跑两项比赛所涉及风险的声明
附件1
2018年重庆·綦江“横山杯”骑跑两项比赛
报名表
参赛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组 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参加2018年重庆·綦江“横山杯”骑跑两项比赛所涉及风险的声明
本人自愿参加2018年重庆·綦江“横山杯”骑跑两项比赛(以下简称比赛),参赛的行为和以下声明都是本人的真实意愿,无第三方的强迫。
一、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本人姓名和身份证的真实性和同一性负责。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对本人和他人的损害及侵权责任。
二、对本人身体的健康状况有充分的了解,对比赛中对身体的要求和可能对身体与生活的伤害有理智的、充分的、全面的理解。在比赛中基于身体和体质因素造成本人身体或生命损害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人已充分阅读和理解了比赛的竞赛规程和各项规则,承诺无条件的遵守和执行,对本人故意或过去违反比赛规则造成本人和(或)第三人身体、生命、财产损失及损害的愿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人对自行车赛的各项设备、设备、器材、赛道的性能和场区周边的状况完全熟悉,对其在比赛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
五、基于上述二、三、四条所涉因素,对在比赛中造成本人或本人对第三人以及第三人对本人造成身体、生命、财产的损害,概与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无关,不对上述单位和人员提起诉讼,不以任何形式要求承担经济赔偿或补偿责任。
六、在不损害本人人格尊严和名誉的前提下,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可无偿使用与本赛事相关的本人的姓名、肖像、音像资料于任何媒体、产品。
七、本人以上声明及承诺完全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其效力及于本人和本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利益关系人。如与赛事举办方所签其他文书相冲突,本文书具有优效力。
八、本声明经本人签字立即生效。
九、限制行为能力者,本人和监护人共同签字后立即生效。
参赛者身份证号码:
参赛者(监护人)签字:
参赛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