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重庆市体育局召开《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组长、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洪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区县体育局主要领导、市体育局相关处室人员、部分市级体育协会负责人和有关立法法律专家参加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欣同志主持。
会上,市体育局群体处汇报了立法工作推进情况;与会人员围绕《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讨论。
听完大家的发言,丁洪局长作了讲话。他指出,立法《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体育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必要举措,是规范政府职能、划定部门职责的现实举措,是努力“让重庆动起来、让全民动起来”的迫切举措,抓好《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工作意义深远。
丁洪局长强调,要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加快推进立法工作。要用严谨的工作态度,细致的工作作风,缜密的工作节奏,制定“时间表”,划定“路线图”积极开展工作。立法法律专家和立法咨询小组要积极协作,充分发挥“行家”“专家”的作用;局机关要通力协作搞好配合抓好落实,尤其是群体处要牵好头。要向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得到更多的指导。要确保文稿质量,字斟句酌仔细研究,绝对不能产生歧义,绝对不能出现失误。要把好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主动靠前,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丁洪局长要求,立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大家在推进过程中必须严守政治纪律,严守法治要求,严守程序规定,积极展现体育人的良好形象;要有雄心壮志,自觉把《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工作做得好上加好。
(供稿:刘汉强 易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