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举办重庆市第三届社体大赛场的通知(渝体〔2018〕83号)
渝中区文化委(体育局)、大渡口区体育局、江北区体育局、沙坪坝区体育局、九龙坡区体育局、南岸区体育局、北碚区文化委(体育局)、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巴南区体育局:
重庆市社体大赛场连续开办两年以来,有效带动了主城九区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在社区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成为群众热爱参与的品牌体育赛事之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打造老百姓喜爱的群众体育赛事品牌,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7月举办重庆市第三届社体大赛场。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第三届社体大赛场竞赛规程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3月1日
重庆市第三届社体大赛场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九龙坡区体育局及有条件的体育部门(主城九区),市级单项协会,市级项目管理中心,有条件的市体育局下属单位。
协办单位:重庆傲际科技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分区赛
时间:2018年4月—6月
地点:各区有条件的比赛场地
(二)年度风采展示大赛
时间:2018年7月
地点:九龙坡区
三、项目设置
足球技巧赛、篮球技巧赛、跳绳、踢毽、健身气功
四、参加单位
主城九区:以街镇为单位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在渝大专院校单位人员可代表所属辖区街镇参赛)
五、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方能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团队参赛:报名参赛的队伍,运动员持重庆市户籍所在街镇社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重庆市所在街镇社区的暂住证参赛。
(二)各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对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查实,则取消该团该项目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运动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四)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及退役不满5年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体育运动比赛,方能参赛。如运动员身体不适而擅自参加比赛,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同时,签署安全健康责任承诺书,并按项目要求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参赛办法
(一)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队)报名参赛。
(二)足球技巧赛、篮球技巧赛为2男1女组队参赛项目。
(三)各代表队须参加全部项目比赛,方予计算团体总分。
(四)各区分赛根据报名情况,在相应赛区范围内选择3—5个居民社区健身点集中开展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足球技巧赛
比赛介绍:
在90秒时间内,参赛选手须带球穿过40米赛道(均匀设置5根立柱障碍杆)后,将足球踢入球门内(射门距离10米)。记录各队有效进球个数排列名次。
比赛规则:
1.每队(2男1女)每人均有3次带球绕杆射门机会。
2.男性参赛运动员每踢进一球得1分,女性参赛运动员每踢进一球得2分。
3.参赛运动员不能用身体其他部位接触球(脚除外);球踢出至球落入门线内(球飞行过程中)球体任何一面不能接触地面。
4.根据报名情况,分小组赛分别进行。
5.根据队伍总分排列排列名次计分;如若成绩相同则并列排名。
(二)篮球技巧赛
比赛介绍:
在90秒时间内,在整片篮球场上,参赛选手须运球从底线绕过障碍点(均匀设置5处障碍)到达另半片场地完成投篮(投篮区域为红色区域外任何一点)。记录各队有效进球分数排列名次。
比赛规则:
1.每队(2男1女)每人有且只有1次运球投篮机会。
2.在规定时间内,参赛选手可进行多次投篮得分(投篮命中与否,选手都可自行摘得篮板球,在规定投篮区域内进行二次投篮)
3.男性参赛运动员每投进一球得1分,女性参赛运动员每投进一球得2分。
4.参赛运动员运球过程中需遵守篮球规则(不能抱球跑);需在规定范围内完成投篮,否则进球无效。
5.根据各区报名情况,分小组赛分别进行。
6.根据队伍总分排列排列名次计分;如若成绩相同则并列排名。
(三)跳绳比赛
比赛介绍:
在规定时间(60s)内,在限定范围(1m为半径的圆圈内)进行跳绳单摇比赛,每队可报名3人参赛。
比赛规则:
1.此次比赛内容为跳绳单摇比赛,如发现有选手用双摇进行比赛的,取消比赛成绩。
2.根据各区报名情况,分小组赛分别进行。
3.根据队伍总分排列排列名次计分;如若成绩相同则并列排名。
(四)踢毽比赛
比赛介绍:
在规定时间(60s)内,进行踢毽比赛。每队可报2人参赛,性别不限。
比赛规则:
1.在限定范围(1m为半径的圆圈内)进行踢毽比赛。
2.参赛者可用脚的任何部位踢毽,但不得以身体其他部位击毽。
3.按队伍总成绩排列名次计分;如若成绩相同则并列排名。
(五)健身气功
比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参赛办法:
1.各健身气功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各队参赛人数为20-26人(领操1人)。
2.每支参赛队报名时提供参赛项目类别,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内,每超出一分钟,扣除该参赛队0.5分。
3.参赛服装统一、美观大方。
比赛规则:
1.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2.各区比赛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出场顺序。(2018 年3月 20日在各区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进行)
3.功法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健身气功比赛展演音乐》中的6分钟伴奏音乐。动作规范、准确、整齐、有力;动作与音乐一致,节奏感强;服装自备、清洁亮丽;精神饱满;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八、录取名次、计分办法
(一)计分:
1.各区的足球技巧赛、篮球技巧赛、跳绳、踢毽各项目按队伍总成绩排列名次计分;依次为第一名积11分,第二名积9分,其余名次依次为8,7,6,5,4,3,2,1分。得分多者团体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该队单项项目最好名次靠前者,则该队团体名次列前。
2.健身气功比赛按双倍积分,依次为13、11、10、9、8、7、6、5、4、3、2、1计分,并记入代表团团体总分。
3.报名队伍不足其录取名次时,依次递减一名录取。
4.各区按团体总分录取前2名代表团参加全市年度风采大赛。
九、成绩公告
组委会在各项目比赛结束后公布各队各项参赛项目成绩、团体积分。
十、奖励办法
年度社区体育达人风采大赛结束后,团队录取前六名队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价值5000元的运动装备,第二名奖励3000元的运动装备,第三名奖励价值2000元的运动装备。第四至六名奖励价值1500元运动装备。
十一、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实行两次报名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在规程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大会统一制订的报项表填报(一式二份)报至邮箱ssallstar@126.com(加盖组团单位公章,联系人:刘老师,023-63628290;17316792252),逾期报项的不予受理。报项后无故退出的,扣除该代表团5分。
2.第二次报名:参赛代表团按各赛区比赛月提前一个月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报名后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扣该代表团5分。
(二)报到
各参赛队按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规定的日期、地点准时到赛区报到 。
十三、仲裁委员会
各项竞赛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四、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负责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受理举报和调查处理运动员参赛资格违纪行为等工作。
(二)凡被查出有资格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参赛运动员(队)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外,每查出一名运动员,在所属代表团中扣除10分。
十五、经费
组委会承担竞赛经费、奖励经费,其它费用各参赛队自理。
十六、其他
各代表团、参赛队和个人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七、本竞赛规程总则和各有关单项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本届社体大赛场组委会。
报名表下载:重庆市第三届社体大赛场报名表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