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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体〔2018〕4号)

日期: 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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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万盛经开区体育局:

国家体育总局近期将对2014年以来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现将《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7209号)转发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请各区县按照总局要求,认真组织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自查工作,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字〔201454号)、《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管理工作规程》(体经字〔2015606号)关于开展大型体育场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对2014年以来每年资金补助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场馆接待人数、活动开展情况等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撰写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分析报告和场馆开放情况情况自查报告,并填写《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调研问卷》,于201823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体育局群体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574877040@qq.com。联系人:易海洋。电话:61665148。市体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于1月底至2月初对全市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进行检查。

二、做好2018年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体〔2016440)要求,组织申报2018年补助资金,不再另行发文。符合条件的大型场馆通过大型体育馆免费低收费补助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上报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通过虚报材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于2018115日前同时报送市体育局审核。

 

 

重庆市体育局

201816

 

 

体群字〔2017〕209号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人民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更好地发挥大型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的公共服务作用,是适应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2014年以来,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系列政策文件和管理办法,将大型体育场馆纳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推动大型体育场馆更好地对社会开放,进一步提升了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与此同时,一些大型体育场馆仍存在管理服务水平低、社会满意度不高等问题,需要各级体育部门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工作。为切实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有关政策,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体育服务,体育总局将组织开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督促各地切实用好大型体育场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4]5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管理工作规程》(体经字[2015]606号,以下简称《规程》)关于开展大型体育场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规定,体育总局将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对各地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要对照《办法》和《规程》有关规定,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先行自查,支持配合体育总局做好此次体育场馆督查工作。

二、对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对2014年以来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落实情况,体育总局将结合督查工作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调研评估,为进一步调整完善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补助政策打好基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要结合体育场馆自查工作,对当地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对照《办法》和《规程》有关规定撰写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分析报告、场馆开放监督检查报告,并填写《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调研问卷》(见附件),于2018年3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体育总局群体司,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aucpeixun@126.com。

三、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分配工作。

为加快年度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已预下达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要按《办法》、《规程》规定,结合体育场馆自查工作,对预下达资金进行再核查,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分配补助资金。同时,要按照《办法》、《规程》和财政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15]69号)规定,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做好2018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大型体育场馆通过“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上报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通过虚报材料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

 

附件: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调研问卷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

 

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调研问卷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方式:

一、对于目前按座位数补助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这一政策,你局是否认为需要调整完善?

□是      □否

理由如下:

 

 

 

 

 

二、除场馆座位数外,你局认为下列哪些指标可作为对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进行补助的依据?

□场馆建筑面积,在总评价指标中占比    %

□场馆总投资额,在总评价指标中占比    %

□场馆客流量,在总评价指标中占比      %

□开放运营管理水平综合评分,在总评价指标中占比    %

□其他(如有,请写出指标名称,并写出这些指标在总评价指标中的占比)

 

 

 

三、你局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中遇到过哪些问题?

 

 

 

 

四、你局对于国家现行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有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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