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5年重庆市青少年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沙坪坝区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6年2月4日至2月6日在沙坪坝区体育馆举行。
四、参加单位
所有参赛代表队必须经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方可组队,每个区县只可报一支参赛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
男子(10项):
42kg、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女子(9项):
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3kg。
(二)青少年乙组
男子(9项):
42kg、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68kg。
女子(9项):
40kg、43kg、46kg、49kg、52kg、55kg、59kg、 63kg、+63kg。
(三)青少年丙组
男子(7项):
30kg、32kg、35kg、38kg、42kg、46kg、-50kg。
女子(7项):
28kg、30kg、32kg、35kg、38kg、42kg、-46kg。
六、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则在校学籍的外地户籍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赛前30天内检查的心、脑电图等),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涵盖比赛往返路途)方能参赛。参赛单位需签署《运动员体检承诺书》,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七、参赛办法
(一)各组别运动员年龄
甲组:15—17岁(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3—14岁(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11—12岁(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出生)。
(二)各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人。
(三)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检录、称重和参赛。
(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采用三局两胜制。甲组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乙组、丙组每回合1分30秒,回合间休息30秒。
(三)报名不足3个单位的级别仍然进行比赛,但不计成绩和名次。
(四)比赛按级别称重,顺序由小级别至大级别依次进行。所有称重工作中将在2小时内完成。称重不合格,在称重时间结束前有1次补称机会。
(五)比赛使用电子护具。电子头盔、护身由组委会统一提供,脚套由各队自备,同时运动员还须自备合身的护裆、护臂、护腿、护手套、护齿上场,否则不允许参赛。
(六)运动员只能穿着白色道服上场比赛。
(七)运动员如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赛,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裁判长签名同意并交编排备案后方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
(八)对临场指导教练员的要求1.教练员须穿着规范的运动服、运动鞋上场指导,且上场时不允许使用手机。2.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非本队报名教练员进场指挥,将对该方运动员扣分。3.运动员或其教练员拒绝服从主裁判员指令、拒绝执行比赛规则、无故离开指导席或有包括不恰当抗议行为在内的严重不良言行时,主裁判可视当时实际情况予以扣分、甚至判其“犯规败”。
九、录取名次、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各级别比赛名次录取前五名(第三、第五名并列),按13、11、9.5、9.5、6.5、6.5、6.5、6.5 计分。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级别中得分之和计入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甲、乙、丙组单项团总分体奖前六名。如总分相等,以该组别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十、报名和报到
(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报名网站:http://tqd.cqbmxt.cn(报名截止1月30日24:00,网络报名联系人:蔡炳旭,手机号:18523673930)。
(二)报到时间见补充通知。
十一、经费各队参赛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沙坪坝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指派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比赛开赛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予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
(二)为了严肃赛纪赛风和反兴奋剂,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替代称重、傲慢无礼、违反反兴奋剂管理规定等行为的运动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三)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联系人:罗学洪 电话: 18602359293。
十四、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附件:1.免责声明
2.运动员体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