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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日期:2024-04-24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4年4月22日


“奔跑吧•少年”“中国体育彩票”

2024年重庆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举重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荣昌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

协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体育中心

重庆市荣昌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5月25日

(二)地点:重庆市荣昌区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体校、学校

四、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甲组

1.男子(共8个级别):55公斤级、61公斤级、67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9公斤级、96公斤级、+96公斤级。

2.女子(共8个级别):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级、71公斤级、76公斤级、+76公斤级。

(二)乙组

1.男子(共8个级别):49公斤级、55公斤级、61公斤级、67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9公斤级、+89公斤级。

2.女子(共8个级别):40公斤级、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级、71公斤级、+71公斤级。

(三)丙组

1.男子(共5个级别):40公斤级、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级。

2.女子(共5个级别):40公斤级、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级。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渝体〔2011〕290号)规定完成注册;

(二)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重庆市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区县参赛队的运动员学籍必须在该区县辖区内学校,学校参赛队的运动员学籍必须在该校;

(四)参赛运动员上学期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及格,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结果为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运动员男子甲组12人、乙组12人、丙组8人;女子甲组12人、乙组12人、丙组8人。各组各级别每队限报2人,运动员人数在21人以上(含21人)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人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队只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七、竞赛办法

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举行比赛。

(一)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更改参赛级别。

(二)各组各级别进行抓、挺、总成绩比赛。

(三)比赛检录、称量体重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报名不足3个参赛单位的比赛小项(级别)不设项。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着专业比赛服装(举重服、举重鞋)否则不予参赛。

(六)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组各级别分别录取抓、挺、总成绩前八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获奖证书,分别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各组别录取团体前6名颁发获奖证书,其中获得男女甲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由市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奖励举重鞋五双;获得男女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由市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奖励举重鞋三双。

(三)破纪录加分。超全国纪录(含年龄组纪录)加21分,破重庆市纪录(含年龄组纪录)加14分,同一运动员多次破(超)一项纪录,按最高分计。对破纪录者,将颁发证书。

(四)团体计分办法以各参赛队运动员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如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五)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最佳运动员奖”,其中“最佳运动员奖”评选男女运动员各一名并奖励举重鞋一双。不按要求参加赛前各会议或违反赛风赛纪有关规定的单位将被取消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九、严肃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

(一)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各项赛风赛纪规定,裁判员、运动员、领队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赛风赛纪规定。

(二)为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坚决不得使用兴奋剂。同时,全体参赛运动员及辅助人员必须参加反兴奋剂教育准入考试,未通过准入考试的人员不能参加比赛(具体要求详见补充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代表队按补充通知要求,如期填写报名表报名。

(二)如代表队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比赛,必须提前向重庆市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三)所有人员按照补充通知要求时间报到。提前报到者,费用自理。所有参赛人员于赛后第一天离会,因故无法按时离会的人员,所需费用自理(包括推迟离会的裁判员差旅费)。

(四)技术会议于赛前一天召开,将最后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教练员或领队签字后生效。

十一、工作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各队食宿及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举重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十三、其他

(一)参赛运动队如发生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行为的,取消该队个人和集体参赛成绩。

(二)比赛期间,各参赛队人员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竞赛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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