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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跑吧·少年”2023年重庆市第十三届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

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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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南岸区体育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舞蹈协会

重庆市南岸区体育舞蹈协会

橙狮体育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

比赛地点:江南体育中心(南岸区烟雨路1号)

五、参赛单位

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学校、社会团体、俱乐部。

六、年龄组别及竞赛项目

详见附件1

七、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或重庆市正式学籍的适龄运动员。

(二)代表学校参赛的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

(三)各代表队/人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各参赛队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代表队运动员超过30人(含30人)时,可增报教练员1人),报名表需填写参赛组别并注明领队、教练姓名和手机号码。

(二)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一支代表队参赛。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报名截止后各单项组别报名人数不足3对/人时则取消该组别比赛。

(四)兼项规定

每对/每人每个舞种限报一项。

(五)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员不得兼各代表队任何职务。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审定的最新体育舞蹈规则。

(二)24对/人(含)采取初赛、半决赛、决赛程序进行;16对/人(含)以下采取半决赛、决赛程序进行;8对/人(含)以下直接决赛,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

(三)服装规定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体育舞蹈比赛服装规定》为准。

(四)初步比赛日程附后,组委会可根据报名情况、比赛期间的天气情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

(五)申诉程序

1.如对运动员代表资格有异议的,需在比赛开赛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再受予运动员资格问题。

2.各代表队对比赛成绩提出异议的需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附有关证明材料,并缴纳申述费1000元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交大会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诉成功,退还申述费;申诉不成功不予退还申述费)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

1.2023年11月3日17: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或参赛项目;如运动员确因伤病无法参赛,提交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替换。

(二)报名方式

1.参赛代表队将已加盖单位公章及领队教练签字的报名表扫描件以及对应的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参赛安全责任书(附件3)、选手身份证明(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重庆市大中小学正式学籍)复印件以上三项发送至邮箱407322612@qq.com。

2.运动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则会收到邮箱

407322612@qq.com发送的报名成功确认邮件;未收到报名成功确认邮件,则为运动员资格审核未通过。

(三)报名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63108403

李老师13635380828

(四)报到

1.各队报到时间:2023年11月10日14:00—18:00。

2.裁判员报到时间:2023年11月10日14:30。

3.报到地点:江南体育中心北2门(南岸区烟雨路1号)。

4.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18375908500

5.代表队报到时必须持加盖单位公章及领队教练签字的报名表、参赛安全责任书、选手身份证明复印件、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进行验证,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赛事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日程安排

11月10日

(星期五)

15:00

裁判员技术会

16:00

领队、教练联席会

11月11日

(星期六)

9:00—18:00

开幕式

比赛

注:以报名截止后最终赛程表为准,各代表队需派领队或教练员(1人)参加领队、教练联席会。

十三、赛风赛纪

(一)各代表队出现资格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资格及成绩,情节严重者全市通报批评。

(二)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十四、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理。

十五、裁判员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六、其他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以及著作权归主承办单位所有,主承办单位有权对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宣传品用于宣传、发行。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竞赛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

1.年龄组别及竞赛项目

2.报名表

3.参赛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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