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大渡口区体育局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重庆概略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渡口区创翔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蒲公英成长酷玩营地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地点:大渡口区蒲公英成长酷玩营地
五、参赛单位
各区县中小学、大中专院校、社会俱乐部、各区县单项协会等。
六、竞赛项目
短距离定向赛、百米定向赛
七、竞赛组别
(1)男子(M10)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9周岁且未满11周岁者)
(2)女子(W10)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9周岁且未满11周岁者)
(3)男子(M12)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11周岁且未满13周岁者)
(4)女子(W12)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11周岁且未满13周岁者)
(5)男子(M14)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13周岁且未满15周岁者)
(6)女子(W14)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13周岁且未满15周岁者)
(7)男子(M16)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15周岁且未满17周岁者)
(8)女子(W16)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15周岁且未满17周岁者)
(9)男子(M18)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17周岁且未满19周岁者)
(10)女子(W18)组(2023年12月31日已满17周岁且未满19周岁者)
(11)大学男子组(在校大学生)
(12)大学女子组(在校大学生)
八、参赛办法
(一)以代表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2名,每个年龄组别的运动员限报6男6女。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正式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运动员须具备遵循定向竞赛规则参加竞赛的能力(包括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娴熟的技术及自身综合素质对竞赛地形、设点难度和气候的适应能力等),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办理竞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并提供体检证明,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本项目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徒步定向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二)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比赛资格或成绩无效。
1.没有正确佩戴号码布。
2.拿错地图。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
4.通过终点后没有上交地图或没有及时(5分钟内)在成绩统计处录入成绩。
5.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
6.比赛时间超过有效时间。
7.整场比赛尚未结束,运动员完成比赛后再次进入竞赛场地。
8.比赛中帮助他人或接受他人帮助者。
9.违反体育道德或环保指南的行为。
10.其他处理:
①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须尽快到终点成绩统计处打卡,读取指卡信息。
②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教练员应向起点递交书面报告。
③冒名顶替参赛运动员,取消其所参加项目的成绩,参加团体比赛的同时取消团体总分排名。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队奖
1.团体总分奖:团体成绩计算短距离、百米定向个人成绩,以同队各项目同一组别中成绩最好的3人计算(短距离男女成绩最好的3人、百米定向男女成绩最好的3人),将男子6个成绩和女子6个成绩相加,在12个成绩均有效的前提下,总用时短者名次列前,若总用时相同则以单项第1名多者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比赛成绩不能满足合计成绩要求的队伍,不计算团体成绩。
2.各组别分别录取团体前6名,参赛队数少于6(含)队时减一名录取,参赛队数不足3队不录取名次,不满足团体奖成绩合计要求的队伍不参与团体奖评定。
3.优秀组织奖:按参赛队总数的50%比例进行评选。
4.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队总数的50%比例进行评选。
(二)个人奖
1.运动员: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和等级奖,等级奖名额按有效成绩人数的45%录取,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各项目各组别不足6人(含6人)时减一名录取;不足3人,取消该组别竞赛;
2.优秀教练员(辅导员):指导运动员获取个人、团体前6名,及一等奖的教练员(辅导员)进行评选;
3.优秀裁判员:按执裁人数20%的比例进行评选;
个人赛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四至六名只颁发证书,团体奖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杯和证书、四至六名颁发牌匾和证书。
(三)为严肃赛风赛纪,对在竞赛中冒名顶替,扰乱竞赛秩序等严重违规现象的队伍、个人及比赛中进如比赛场地的教练和领队,按照裁判法相关处罚规定取消评优和竞赛成绩。
(四)取得个人等级奖及团体前六名的运动员、运动队有资格参加全国青少年定向锦标赛。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报名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截止2023年10月25日17:00,报名咨询:赖老师 联系电话:13308321204,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二)报到
各参赛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到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所有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各代表队须出示以下相关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运动员须持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原件;
(3)保险单据;
(4)县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须有医院盖章,体检项目至少包含:心电图、血压、脉搏,体检证明须在本次比赛前15天内方能有效。
以上资料如有遗缺,不得参赛。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器材
1.采用定向越野专业电子计时设备和计时指卡。
2.报到时每个参赛运动员须交纳指卡押金200元,比赛结束交还指卡退押金,指卡丢失或损坏不退还押金。
(二)经费
1.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
2.各参赛队食宿、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
十三、申诉
凡对参赛运动员的成绩、资格及裁判判罚有异议提出申诉者,必须在比赛成绩公告后十五分钟内及时向组委会提交经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请,采用口头申诉或其他申诉形式均无效,申诉费500元,如胜诉申诉费原数退还,如申诉无效申诉费交组委会处理。
十四、裁判和仲裁
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人员由主办与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突发事件处置
比赛场地出现有紧急医疗问题由现场医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十六、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注:本次比赛不评定运动员水平等级。
附件:
1. “奔跑吧·少年”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定向锦标赛报名表
2.参赛安全责任承诺书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
“奔跑吧·少年”
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定向锦标赛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 ||||||
领队: 电话: 微信号: | ||||||
教练: 电话: 微信号: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组别 |
短距离定向赛 |
百米定向赛 |
注:1、请对应短距离定向赛或百米定向赛打“√” 2、将电子文档报名表发至cqdxydxh@sina.com邮箱 |
附件2
“奔跑吧·少年”
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定向锦标赛
参赛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参赛队(本人)自愿报名参加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定向锦标赛并做出责任书并遵守如下约定:
一、本队(本人)完全认识到参加比赛的项目,并且愿意承担参加比赛所可能带来的风险。例如:参赛成员与行人、机动车、其他参赛者等人或物体相撞;由道路状况、器材装备的故障、安全装备的不足和天气原因引起的危险;以及因此可能造成的严重伤害。
二、本队(本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患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三、比赛期间,本队(本人)严格服从组织者的活动安排,凡因个人私自行动或因隐瞒本队(本人)成员实际情况(病史、身体状况及其他状况)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队(本人)承担完全责任。
四、在活动过程中,如有任何意外事件发生,造成人身或财物损伤时,本队(本人)同意放弃对组织者、活动场地提供方、赞助商及所有与此次活动有关之人员及单位作任何法律责任之追究。
五、本队(本人)同意:清楚活动场地、所有活动规则和法规是本队(本人)的责任,本队(本人)理解并同意在活动时可能会有意外或危险发生。本队(本人)所有成员包括领队、教练没有生理或健康方面的问题,如果参加活动,不会因此危害到本队成员和他人的安全,也不会因此影响本队参加活动的能力。本队(本人)在参赛过程中不会替换其他未报名、未参保的运动员参赛。
六、比赛期间由于人流量较大,个人的贵重物品自行看管好,赛事组织方不负责运动员贵重物品保管看守,若有丢失,后果自行承担。
七、本队(本人)在运动中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急救志愿者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运动员本队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急救志愿者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八、本人的肖像可以用于本次赛事的摄影、摄像、电视播放以及其他方式的记录和记载,用于宣传赛事和推广体育运动为目的,该责任书有效期于报名签责任书时生效,有效期至比赛结束,除非本队书面撤销该责任书。
九、本队(人)或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自愿签署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赛单位(盖章):
领队、教练员签字: 运动员(本人签名):
签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