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承办单位
比赛由重庆市体育局主办,大渡口区体育局承办。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3年10月25日至29日,大渡口区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学校代表队。所有参赛代表队必须经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同意,并在相应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方可组队。
四、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
男子(11项):48KG、50KG、52KG、54KG、57KG、60KG、63KG、66KG、70KG、75KG、+75KG。
女子(6项):44-46KG、48KG、54KG、60KG、66KG、75KG。
(二)青少年乙组
男子(11项):45KG、48KG、50KG、52KG、54KG、57KG、60KG、64KG、69KG、-75KG、+75KG。
女子(6项):45KG、48KG、52KG、55KG、58KG、+58KG。
(三)青少年丙组
男子(9项):40KG、42KG、45KG、48KG、52KG、55KG、60KG、-65KG、+65KG。
女子(5项):42KG、46KG、50KG、54KG、-62KG。
五、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10月15日12:00前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已完成市级注册的运动员,或者已代表我市完成全国注册并处于注册有效期内的适龄运动员,且参加拳击系统训练两年以上,持有重庆市体育局颁发的《拳击运动员手册》。
(二)下列运动员不得参赛:市优秀运动队选招运动员、中学生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的、户籍在2023年1月1日以后迁入我市但未代表重庆市在全国注册的甲组运动员、已代表其他省区市进行全国注册的。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赛前一年内内检查的心、脑电图等,按日历日计算),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且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参赛单位需签署《运动员体检承诺书》,同时在比赛进行期间必须携带所有运动员的体检材料备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
甲组:17-18岁(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5-16岁(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12-14岁(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二)报名人数
各队男女合计最大报名人数,甲组17人、乙组17人、丙组14人。男子甲组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女子甲组任选1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乙组、丙组男子可任选3个级别报2人,女子可任选2个级别报2人,其他级别限报1人。
(三)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运动员手册》检录、称量体重和参赛,运动员需确保身份证可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未消磁)。
(四)每名教练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进入比赛场地进行临场指挥的教练员须是秩序册上该队已报名的教练员。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拳击协会最新审定的《拳击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本次比赛试点使用重庆市研发的打分系统。
(二)丙组运动员只允许使用左右直拳,否则裁判员将视违例程度予以劝告、警告直至取消当场比赛资格。
(三)甲组三回合、每个回合3分钟;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2分钟;丙组三回合、每个回合1分30秒;回合之间休息一分钟。
(四)报名不足3个参赛单位的比赛小项不设项。
(五)男子65KG及以上级别用120oz拳套;女子58KG及以上级别用10oz拳套。
(六)比赛开放式称量体重,运动员统一穿着袜子、运动短裤、短袖T恤称重,全体运动员体重认定在本级别基础上上浮0.5KG。竞赛组随机安排教练员监称并全程摄像。
(七)本次比赛各级别前三名将作为2023年重庆市拳击冠军赛本级别种子选手(如前三名未参加冠军赛,则种子选手按名次顺延;如名次并列的,则名次并列中与未参加冠军赛的种子运动员交手的顺延)。
(八)运动员如因伤病经大会医生诊断确认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参赛,须由运动队书面申请,经技术代表签名同意并交编排备案后方可保留后续比赛资格或已获得的相应名次。运动员无故弃权一场比赛,将取消已获得的相应名次,同时两年内将不允许参加市体育组织的任何拳击赛事(时间从本次比赛当月开始计算)。
(九)为保护运动员安全,根据《国际拳联公开拳击赛竞赛规则》规定,女子乙组运动员需签署《未孕声明》。
(十)大会统一准备拳击手套、护头,运动员自备护手绷带、护裆、白色护齿及红、蓝拳击背心各一件,女子运动员须佩戴发网。所有运动员必须佩带护裆上场,否则不允许比赛。
(十一)申诉程序:
1.比赛开始后,不予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
2.各代表队如对裁判的判罚有异议要求申诉的,非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决赛申诉须在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递交申诉表。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述。
八、录取名次、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各级别录取前五名(第三、五名并列),按13、11、9.5、9.5、6.5、6.5、6.5、6.5计分。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按各代表队成绩最好的10名甲组运动员、10名乙组运动员、8名丙组运动员在各级别中得分之和计入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甲、乙、丙组单项团总分体前六名。如总分相等,以该组别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三)各组别团体总分前六名颁发牌匾,各单项前五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报名和报到
(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由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报名网站:(链接已失效)(市级运动员注册10月15日12:00截止,逾期不予补充注册,10月18日24:00报名截止)。报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以下6份资料的清晰图片:
1.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加盖当地体育部门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
3.参赛免责声明(附件1);
4.运动员体检承诺书(附件2);
5.女子乙组运动员未孕声明(附件3);
6.就读学校出具的上学期文化考试成绩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二)请各代表队于10月25日15:00前到大渡口区体育馆报到,报到联系人:白永刚;电话:18696677566(25日晚上部分级别开始比赛)。
十、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运动队比赛期间食宿及其他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
十二、比赛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见附件4。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比赛开赛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后,交由组委会裁决。比赛开始后,不予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
(二)运动员出现打假拳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或犯规,裁判员将视情况给予该运动员告诫、警告或取消其比赛资格的处罚。
(三)对比赛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替代称重等行为的运动队及运动员,将视情况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通报批评,乃至禁止参赛等处罚。
(四)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五)本赛事不在可授予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赛事名录中。
(六)联系方式:重庆市体育局竞体处,电话:61665152。
十四、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
1.参赛免责声明
2.运动员体检承诺书
3.未孕声明
4.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
附件1
参赛免责声明
代表队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队参加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保证服从大会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监护人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近期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书;赛前我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运动队免责。
代表单位(签章):
区县体育部门(签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 日
附件2
运动员体检承诺书
重庆市体育局:
我单位拳击运动员 名(名单附后)参加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经在 医院(医院全称)进行心电图、脑电图以及其他项目的身体检查,医院证明所有运动员各项检查结果均正常,运动员身体健康,完全适合参加拳击比赛,同时体检材料已齐备,可随时接受查验。
特此承诺!
代表单位(签章):
区县体育部门(签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参赛运动员名单:
附件3
未孕声明
本单位特此声明,所有参加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甲组、乙组女运动员经医院检查均未怀孕。本单位理解该声明的严肃性,如果之后显示该声明不正确或者不真实,愿意接受对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代表单位(签章):
区县体育部门(签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声明方所有甲组、乙组女运动员签名
附件4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
评选办法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选范围
各参赛代表队和各参赛运动员。
(二)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组委会的有关规定。
2.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尊重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4.认真参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勇于争先,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胜不骄败不馁。
5.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勇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
6.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严重违反大会纪律的运动队,不得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数量
1.评选6支参赛代表队。
2.以6︰1的比例评选参赛运动员。
二、优秀教练员
(一)评选范围
各代表队带队教练员。
(二)评选标准
1.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规则以及相关规定。
2.运动队能够树立正确的参赛观,自觉遵守公正竞赛的原则,能够自觉加强工作人员、所属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
3.运动队树立良好的赛风,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赛风赛纪情况良好。
4.获得团体前三名。
5.所带运动队表现突出,积极向市级体校、市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
(三)评选数量
评选3名优秀教练员。
三、优秀裁判员
(一)评选范围
全体裁判员、辅助裁判员。
(二)评选标准
1.严格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积极配合组委会做好竞赛相关工作。
2.不迟到、不早退。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出现明显的工作失误。
(三)评选数量
评选3名优秀裁判员。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练员由组委会竞赛组根据队伍管理、比赛成绩、输送等情况综合评定。
(二)优秀裁判员由大会裁判长推荐,技术代表、仲裁委员根据裁判员综合表现情况评定。
五、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牌匾(集体),体育道德风尚奖(个人)、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