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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光电射击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日期:2023-05-31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光电射击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3年5月16日


“奔跑吧•少年”

2023年重庆市青少年光电射击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大渡口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市区共建射击队训练基地

重庆市大渡口区工业博物馆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

1.2023年6月3至4日(资格赛)

2.2023年6月10至11日(决赛)

(二)比赛地点

资格赛:重庆市市区共建射击队训练基地

决赛:重庆市大渡口区工业博物馆

五、参加单位

各中、小学校(须在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竞训科备案)。备案联系人:张琳琨,电话13896165901。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甲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2.女子甲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3.男子乙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4.女子乙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5.男子丙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6.女子丙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7.男子丁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8.女子丁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重庆市户籍;

(二)只能代表学籍单位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购买。各代表队须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处理。

八、参加办法

(一)每个参赛单位参赛人数、队数:领队1名,教练员3名以内,个人项目报名人数不限。

(二)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甲组:2007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

(2)乙组: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3)丙组: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4)丁组:201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年龄组别可以以小顶大。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射击协会最新审定的《射击规则》,决赛中小学组仍采用老规则,甲,乙组射击姿势为无依托,丙,丁组射击姿势为有依托。有依托姿势动作规定:

1.在瞄准击发状态时,射击姿势以无依托专业姿势为标准。

2.枪支摆放在枪架上,枪架只可起支撑枪支重量的作用。枪支与枪架相互之间不能用任何物体与之固定连接。

3.呈射击姿势动作时,身体任何部位不能接触枪架,持枪时手的任何部位不能超过枪支与枪架的支撑点。

(二)项目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含3人)、3队(含3队)的竞赛小项不设项。

(三)运动员不得跨枪种(步枪、手枪)参赛。

(四)团体赛成绩为该队个人赛前三名之和计。

(五)个人赛和团体赛成绩同时产生。

(六)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参赛运动员,须出示本人户口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七)竞赛日程另行通知。竞赛日程及竞赛程序单将在“重庆光电射击项目联系”微信群公布。

十、枪弹器材

光电枪项目采用光格专用器材及技术系统,光电枪由大会提供或自备均可。

十一、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每个单项录取前十二名,按13、11、10、9、8、7、6、5、4、3、2、1计分;前三名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四至十二名只颁发成绩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名次积分之和,按甲乙丙丁组分别排团体总分前三等奖(一等奖1-3名,二等奖4-8名,三等奖9-12名)。若团体总分相等,则以个人项目金牌多者团体总分名次列前,余类推。前三名颁发奖杯,第四至十二名颁发牌匾。

十二、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奖

按大会下发的运动员、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按下发的代表队报名表认真填写,于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94101129@qq.com,逾期视为未报名参赛不予安排,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参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联系人:刘豫15043097117,兰成黔渝15723401711

(二)报到日期地点

资格赛于2023年6月3日在重庆市市区共建射击队训练基地报到,提前到达不予接待。

十四、裁判员

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十五、食宿、交通

交通按各参赛学校内部要求执行。

十六、经费

各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七、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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