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奔跑吧·少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奔跑吧·少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2年10月21日
2022年“奔跑吧·少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办赛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万州区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游泳协会
重庆市万州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二、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2年12月1日至4日在万州游泳馆举行。
三、组别
11-12岁组、13-14岁组、15-18岁组。
四、竞赛项目
(一)单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二)接力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4×50米男女混合自由泳接力(2男2女)。
五、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代表队,同一区县可报不超过两支代表队,报名表需加盖区县体育部门公章。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于2022年10月28日前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渝体〔2011〕290号)文件规定代表本区县注册的运动员。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小学生运动员上学期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及格,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中学生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四)不接受包含有来自境外返回、中高风险地区的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队或个人报名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比赛组别及年龄
1.11-12岁组:限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出生者;
2.13-14岁组:限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者;
3.15-18岁组:限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各组各2人,每支运动队参赛人数不超过20人,组别和男女各队自行分配;14岁以下组运动员限报2项(不含接力),15-18岁组运动员限报3项(不含接力);各接力小项各代表队限报1队;运动员不得跨单位、跨组参赛。
(三)各单项报名人数(队数)不足3人/队(含),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四)报到时,每队交纳保证金3000元,未违反纪律,比赛结束后退还。
(五)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一周内的健康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赛或参与工作;所有参赛队伍报到时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责任书(附件2)。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9-2022游泳竞赛规则》。
(二)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三)比赛采用电子计时,所有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
(四)报名截止后运动员如弃权,由该代表队交纳弃权费每人每项100元。
(五)运动员如消极比赛,将给予处罚,具体处罚标准在技术会上确定。
(六)比赛凭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
(七)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八)加强反兴奋剂工作。赛前进行反兴奋剂准入测试,具体事宜由市反兴奋剂中心另行通知。对参加比赛相关人员普遍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教育,落实反兴奋剂工作,随时进行兴奋剂抽查。对发生兴奋剂问题的个人和单位将按照国家《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重庆市体育局相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九、裁判员
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重庆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裁判员参加。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2022年10 月31日前用电脑登录 http://www.yue716.com/,找到本次赛事进行登录(第一次使用本系统的代表队请先登录微信小 程序“水马运动”,并用手机号码进行登录)报名;或在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中选择本次比赛,进行报名,报名截止于10月30日。填写报名资料后,点击【保存】即报 名成功,报名表一经上报,一律不得更改。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王建秋 13280051066。报名资料“保存并提交”成功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2.各代表队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报名系统导出并加盖区县体育局公章的报名表、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免责声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件以“代表队名称运动员姓名+青少年游泳锦标赛报名表”命名压缩包发送至邮箱:372663106@qq.com。联系人:刘治国,电话:15223599622(微信同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
(二)报到
报到时间、地点及食宿标准见“补充通知”。联系人:罗静秋,电话:13370779666(微信同号)。
十一、录取名次、计分办法和奖励
(一)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单项按9、7、6、5、4、3、2、1计分,接力按18、14、12、10、8、6、4、2计分,破重庆市最高纪录加计9分。
(二)按各代表队各组别成绩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团体前三名。如总分相等,以创纪录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创纪录得分相等,则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三)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牌,各单项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十二、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其他费用各队自理。
十三、赛风赛纪
(一)参赛运动队如有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反兴奋剂相关规定和赛风赛纪的,取消该运动员个人参赛成绩及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对该运动员及其主管教练员全市通报批评。
(二)最后一个比赛单元结束后举行各组别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奖仪式,获奖代表队须派一名运动员代表参加,缺席的将扣除保证金。
十四、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参赛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一周内的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赛或参与工作。所有参赛队伍或参赛个人报到时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责任书(附件2)。
(三)按照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参赛人员进驻赛区后,全部入住大会指定酒店,全程比赛将按照“住宿地点--比赛场馆”两点一线实施管理。各队领队、教练为本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减少人员流动及与外界接触,最大程度降低传染可能性。
十五、安全工作
承办、协办单位和参赛单位要切实加强比赛安全工作,全面检查比赛场馆、食宿场所和所用体育器材,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比赛场馆和食宿安全管理。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参赛
免责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游泳队:
本队参加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保证服从比赛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监护人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承诺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比赛,并具备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书;赛前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运动队免责。
代表单位盖章:
领队或教练员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代表队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新冠疫情的联防联控,本队在××比赛开赛之际做出如下承诺:
1.本队所有参赛人员无发热超过37.3℃、咳嗽、乏力等符合新冠病毒感染的症状。
2.本队所有参赛人员未到过疫情高发地区,也未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
3.本队所有参赛人员严格配合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入场时及入场后一直佩戴专用口罩、谈话和休息时保持适当距离、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勤洗手、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工作及休息场所随时保持通风、废弃口罩按要求丢到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
4.严格落实赛事全封闭管理要求,入住大会指定酒店,乘坐大会指定交通工具。
5.积极学习病毒传播方式、危害及症状、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实上报行动轨迹和相关信息登记,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6.本队所有参赛人员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如本队参赛人员因主观原因隐瞒、瞒报、乱报已接触疫情感染病患及疑似病例或其他相关防疫信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本队自行承担。
代表单位(章):
区县体育部门(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