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体育工作 > 青少年体育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奔跑吧·少年”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射击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日期: 2022-05-30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体育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奔跑吧·少年”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射击锦标赛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参赛工作。


重庆市体育局

2022年5月25日


“奔跑吧·少年”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射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体育运动学校

重庆高新区金凤镇人民政府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一)比赛时间:中小学组项目2022年6月11至12日(资格赛)。

(二)比赛时间:区县组项目2022年7月25至28日

(三)比赛地点:中小学组项目资格赛在各区县或学校分赛场进行,中小学组决赛和区县组比赛在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学校。

六、竞赛项目

(一)区县组

1.男子甲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10米气手枪60发团体

(5)飞碟多向125靶

(6)飞碟双向125靶

2.女子甲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飞碟多向125靶

(5)飞碟双向125靶

3.男女混合甲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3)飞碟双向混合团体

4.男子乙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10米气手枪60发团体

5.女子乙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6.男女混合乙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7.男子丙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10米气手枪60发团体

8.女子丙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9.男女混合丙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10.男子丁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10米气手枪60发团体

11.女子丁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12.男女混合丁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二)中小学组

1.男子甲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2.女子甲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3.男子乙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4.女子乙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5.男子丙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6.女子丙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7.男子丁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8.女子丁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七、运动员资格

(一)区县组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渝体〔2011〕290号)文件规定的注册运动员,并只能代表所注册的单位参赛。必须办理持有重庆市二代身份证方可参赛。中小学组运动员只能代表学籍单位参赛,未办理身份证的参赛运动员,凭本人户口本原件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以普通学校为单位参赛的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购买。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八、参加办法

(一)每个参赛单位参赛人数、队数:领队1名,教练员2-3名,个人项目报名人数不限,混合项目限报2个队。

(二)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区县组:

(1)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3)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4)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2.中小学组:

(1)甲组: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2)乙组: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3)丙组: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4)丁组:201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年龄组别可以以小顶大。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射击协会最新审定的《射击规则》,决赛中小学组仍采用老规则,中小学丙组、丁组射击姿势为有依托。有依托姿势动作规定:

1.在瞄准击发状态时,射击姿势以无依托专业姿势为标准。

2.枪支摆放在枪架上,枪架只可起支撑枪支重量的作用。枪支与枪架相互之间不能用任何物体与之固定连接。

3.呈射击姿势动作时,身体任何部位不能接触枪架,持枪手的任何部位不能超过枪支与枪架的支撑点。

(二)气枪、光电枪项目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含3人)、3队(含3队)的竞赛小项不设项。飞碟项目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3队的竞赛小项不设项。

(三)运动员不得跨枪种、跨区县和学校组、年龄组参赛。运动员在参赛时间上如有冲突自行调整。

(四)参加区县组团体赛、混合团体赛的运动员须在报项表上注明。

(五)个人赛和团体赛(除混合团体)成绩同时产生。

(六)区县组团体赛(除混合团体)成绩,由报名指定参加团体赛的三名运动员个人资格赛环数相加之和计。中小学组团体赛成绩为该队个人赛前三名之和计。

(七)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参赛运动员,须出示本人户口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八)运动员在比赛记分射中脱靶,应立即报告裁判,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本小项比赛成绩。

(九)竞赛日程另行通知。竞赛日程及竞赛程序单将在“重庆射击项目联系”微信群公布。

十、枪弹器材

光电枪项目采用光格专用器材及技术系统,光电枪由大会提供或自备均可。

十一、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单项区县组录取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中小学组录取前十六名,按17、15、14、13、12、11、10、9、8、7、6、5、4、3、2、1计分;前三名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四至十六名只颁发成绩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名次积分之和,区县组按步枪,手枪分别排团体总分前八名;中小学组按甲乙丙丁组分别排团体总分前三等奖(一等奖1-3名,二等奖4-8名,三等奖9-12名)。若团体总分相等,则以个人项目金牌多者团体总分名次列前,余类推。前三名颁发奖杯,第四至十二名颁发牌匾。

十二、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奖

按大会下发的运动员、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按下发的代表队报名表认真填写,于6月4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94101129@qq.com,逾期视为未报名参赛不予安排,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参赛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二)报到日期地点

中小学组资格赛于2022年6月11日在区县或学校分赛场报到,中小学组决赛和区县组比赛于7月25日在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报到,提前到达不予接待。

(三)联系方式

竞训科:65778305

联系人:刘豫 15043097117,姚慧15071836236

十四、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单位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所有人员抵达赛区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报名时须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各参赛单位在前往赛区比赛前,应对运动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并严格各项纪律。赴赛区途中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包车等方式前往赛区。各队领队、教练为本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三)所有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健康码“绿码”参赛。各参赛单位及个人应自备必要防护物资。

(四)所有参赛人员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与外界接触,最大程度降低传染可能性,形成“防疫闭环”。

(五)各参赛单位要有人负责比赛期间参赛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登记。

(六)参赛人员进入公共区域或乘坐公共交通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佩戴口罩、勤洗手,并遵守公共环境和公共交通防控要求。

十五、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十六、食宿、交通

交通由代表队自行联系固定车辆统一往返接送。代表队入住大会指定酒店:上邦酒店,海兰云天海琴酒店。

十七、经费

各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代表队名称:

为实现新冠疫情的联防联控,本队在2022年重庆市青少年射击锦标赛开赛之际做出如下承诺:

1. 本队所有参赛人员无发热超过37.3度、咳嗽、乏力等符合新冠病毒感染的症状。

2. 本队所有参赛人员未到过疫情高发地区,也未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

3. 本队所有参赛人员严格配合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入场时及入场后一直佩戴专用口罩、谈话和休息时保持适当距离、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勤洗手、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工作及休息场所随时保持通风、废弃口罩按要求丢到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

4. 严格落实赛事全封闭管理要求,入住大会指定酒店,乘坐大会指定交通工具。

5. 积极学习病毒传播方式、危害及症状、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实上报行动轨迹和相关信息登记,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6. 本队所有参赛人员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如本队参赛人员因主观原因隐瞒、瞒报、乱报已接触疫情感染病患及疑似病例或其他相关防疫信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本队自行承担。


代表单位(章):

区县体育部门(章):


领队(教练)签名: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重庆市体育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体育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001196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9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19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