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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奔跑吧.少年”重庆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日期:2021-10-18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1年11月11日—13日在奥体中心游泳跳水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6项)

男子:一米板、三米板、跳台。

女子:一米板、三米板、跳台。

(二)青少年乙组(4项)

男子:一米板、五米台。

女子:一米板、五米台。

(三)青少年丙组(6项)

男子:个人全能(一米板、五米台)、陆上技术、陆上素质。

女子:个人全能(一米板、五米台)、陆上技术、陆上素质。

(四)青少年丁组(6项)

男子:个人全能(一米板、三米台)、陆上技术、陆上素质。

女子:个人全能(一米板、三米台)、陆上技术、陆上素质。

四、运动员资格

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游泳系注册登记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男女运动员6人,可以小报大但不能以大报小。

(二)运动员年龄

青少年甲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少年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青少年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青少年丁组:201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跳水竞赛规则。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含3人)的竞赛小项不设项。

(四)竞赛日程另行通知。

(五)甲组各项比赛均采用全套动作一次性决赛。

(六)乙组动作具体如下:

1.一米板:

(1)一至四组规定动作,抽签时确定表内的一个组动作(见竞赛办法第七条)。

(2)自选动作男子跳3个动作,女子跳2个动作。其中必须从一、四组中选1个。从二、三组中选1个。另一个选自不同组别。难度系数不得超过2.2。

2.五米台:

(1)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抽签时确定表内的一个组动作(见附表)。

(2)一至四组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七)乙组1米跳板比赛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101B、201B、301B、401B。

B组:101B、201C、301C、401C。

(八)乙组跳台倒下比赛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前A、后C。

B组:前B、后A。

C组:前C、后B。

(九)丙组各项比赛动作具体如下:

1.一米板:

(1)一至四组规定为抱膝半周。

(2)自选动作男子跳2个,女子跳2个,组别不得相同,难度不得超过2.2,(如自选不够者可用跳下代替,但动作不能重复)。

(3)一、三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必须采用三弹。

2.五米台:

(1)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抽签时确定表内的一个组动作(见附表)。

A组:前A、后C。

B组:前B、后A。

C组:前C、后B。

(2)一至四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十)丁组各项比赛动作具体如下:

1.一米板:

完成101B、101C、201C、401C四个动作,其中101B和101C必须采用三弹。

2.三米台

(1)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抽签时确定表内的一个组动作(见附表)。

A组:前A、后C。

B组:前B、后A。

C组:前C、后B。

(2)前后甲乙丙跳下。

(十一)陆上比赛细则

1、陆上技术项目:网上10弹、板上10弹。

2、陆上素质项目:立定跳远、20秒悬垂举腿(屈体)、1分钟跳绳、空倒立。

3、陆上比赛评分办法

(1)网、板10弹各100分,多一弹或少一弹均扣10分;中途停顿一次扣10分;没有摸到空中目标一次扣5分;弹出规定范围一次扣5分;动作姿态不规范扣5—20分;掉下器械或脚以外身体其他部位触碰器械为0分。

(2)立定跳远3次,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实际公分数计分。

(3)悬垂举腿完成一次得3分,没有触杠或弯膝勾脚尖均不得分。以20秒内有效次数计算得分。

(4)跳绳以1分钟内实际次数计算得分,中途停顿一次扣3分。

(5)空倒立以双脚离开地面至脚落地计算空中停留时间,停留1秒得5分。

(十二)水上比赛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1)弹动作的难度系数按照走板动作计算,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势为蹲台且抱腿。

(5)前倒和后倒A、B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6)所有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1.0。

(十三)抽签由组委会竞赛组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

(十四)运动员如果动作不齐可用跳下代替,但动作不能重复。

(十五)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录取名次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八名分别颁发成绩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计分方法

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

(三)比赛中如出现单项比赛名次并列,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将全部空出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分,作为并列名次者名次分。如果第八名并列,则按照第八名的分值分别进行统计。奖牌并列,各按0.5枚计算。

八、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11月1日—3日到重庆市运动技术学院游泳系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学院游泳系,电话:63601195。

九、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单位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所有人员抵达赛区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

(二)各参赛单位在前往赛区比赛前,应对运动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并严格各项纪律。赴赛区途中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包车等方式前往赛区。各队领队、教练为本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三)各参赛单位抵达赛区时应第一时间向大会工作人员出示全体人员7天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

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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