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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体彩助训·春苗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体〔2021〕268号)

日期: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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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自治县)体育部门,有关市级训练单位:

为提高全市竞技体育水平,培养更多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回报社会各界对体彩公益事业的支持,经研究,决定实施2021年“体彩助训·春苗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体育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体彩助训·春苗行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体彩助训•春苗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0月

三、活动目的

(一)开展“体彩助训·春苗行动”旨在营造关心我市体育事业,树立为重庆争光,为重庆添彩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大力助推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培养更多的体育人才和体育苗子,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通过此活动,既支持和促进重庆竞技体育的发展,又彰显了中国体育彩票奠基城市体育新形象的力量。在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市体彩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活动经费

2021“体彩助训•春苗行动”对所有获评体育苗子的资助经费总额为50万元,资助经费严格按照《重庆市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使用。

五、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重庆市优秀运动队二、三线队优秀苗子。

(二)2021年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单项训练基地所属区县体校、普通中小学校、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优秀苗子。

(三)各区县及单位申报名额附后。

六、评选条件

(一)由市级训练单位直接推荐优秀运动队二、三线队优秀苗子。

(二)2021年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单项训练基地所属区县青少年体育苗子。

1.受助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富有爱心,未受过任何校级或以上处分。

2.受助学生在一项或多项体育运动上具有发展潜力,近两年在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比赛中取得前两名或在全国正式比赛中取得前四名(不包括分区赛、分站赛)。

3.受助学生应长期坚持参加业余训练,有志于向运动专业方面发展,同意代表重庆市体育局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

七、评选流程

(一)市级训练单位直接推荐

市级训练单位统一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及基本信息汇总表报送至市体育局青少处。

(二)2021年重庆市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单项训练基地所属区县青少年体育苗子

1.申报材料

(1)受助学生在相关区县体育部门领取“体彩助训·春苗行动”申请表,或在重庆体彩官方网站(www.cqtcw.net)首页或通知公告版块下载申请表,并详细规范、如实填写,表格所有填写内容不能为空,否则会影响到申请评比资格。

(2)受助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体育部门主办的比赛花名册(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2.初评

(1)受助学生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21年10月20日前报送当地区县体育部门,区县体育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及初审。

(2)相关区县体育部门10月2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符合“春苗行动”评选标准的学生的全部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及基本信息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cqstyjqsc@163.com)邮寄至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超过规定时间报送不予受理。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3号  重庆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邮编:400015

3.复评

市体育局青少处成立“体彩助训·春苗行动”评审小组,根据体育发展潜力、竞赛成绩、家庭情况等对受助学生候选人名单进行复评,在2021年11月5日前评选出2021年获得资助的体育苗子名单。

4.公示

市体彩中心对复评确定的体育苗子获选人在市体彩中心官方网站(www.cqtcw.net)和《重庆晨报》进行公示。

八、资助标准

(一)市级训练单位直接推荐的优秀苗子,每人资助3000元支持其开展日常训练及参赛费用;

(二)经区县体育部门推荐的优秀苗子,每人资助2000元支持其开展日常训练及参赛费用。

九、资助款发放时间

获得资助者的名单在媒体公示7日后,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通过第三方慈善机构于30天内将资助款拨付给受助人。

十、活动组织保障

“体彩助训·春苗行动”由市体育局青少处负责牵头组织,会同相关市级训练单位及区县体育主管部门按照评选流程共同实施保障该活动的有序举行。

十一、活动宣传

本次活动市体育局官网开展相关宣传,市体彩中心在官网及主流报媒开展宣传。区县体育部门和受助者应积极配合市体彩中心相关宣传,接受采访,影像资料可公开发表。

十二、其它

(一)为了让更多体育苗子从“春苗行动”中获益,大力培养重庆体育的后备人才,“春苗行动”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春苗行动”符合申请条件者可重复参加评选,不受获选次数限制。

(二)在申报评比中弄虚作假的区县(单位)将取消申报者获选资格,同时取消次年的推荐资格。

(三)不服从市级训练单位选调入队和集训的运动员或不代表重庆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四)联系人:市体育局青少处,符柏华,023-6166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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