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青少年体育协会
重庆为了部落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竞赛日期及地点
2020年10月23日——10月28日在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手枪60发
(二)女子甲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手枪60发
(三)男女混合甲组
1. 飞碟多向25靶
2. 飞碟双向25靶
(四)男子乙组
1. 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10米气手枪60发团体
5. 跑步射击
(五)女子乙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10米气手枪60发团体
5. 跑步射击
(六)男女混合乙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七)男子丙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10米气手枪60团体
5. 跑步射击
(八)女子丙组
1.10米气步枪60发
2.10米气步枪6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60发
4.10米气手枪60发团体
5. 跑步射击
(九)男女混合丙组
1.10米气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气手枪混合团体
(十)男子丁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十一)女子丁组
1.10米光电步枪30发
2.10米光电步枪30发团体
3.10米光电手枪30发
4.10米光电手枪30发团体
(十二)男女混合丁组
1.10米光电步枪混合团体
2.10米光电手枪混合团体
六、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渝体〔2011〕290号)文件规定的注册运动员,并只能代表所注册的单位参赛。未办理身份证的丁组参赛运动员,凭本人户口本原件方可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丁组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购买,甲、乙、丙组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代表队自行购买。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普通学校小学生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大会统一购买
(三)不接受包含有来自境外返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包含有来自境外返回、中高风险地区的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队或个人报名参赛。
(四)参赛代表队须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参加办法
(一) 每个区县代表队限报1个队。参赛人数,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参赛人数:
1、甲组
男子气步枪3名、女子气步枪3名、男子气手枪3名、女子气手枪3名。
多向3名、双向3名。
2、乙组
男子气步枪4名、女子气步枪4名、男子气手枪4名、女子气手枪4名。
跑步射击男子3名、女子3名。
混合团体气步枪2名、气手枪2名。
3、丙组
男子气步枪4名、女子气步枪4名、男子气手枪4名、女子气手枪4名。
跑步射击男子3名、女子3名。
混合团体气步枪2名、气手枪2名。
4、丁组
男子光电步枪4名、女子光电步枪4名、男子光电手枪4名、
女子光电手枪4名。
混合团体光电步枪2名、光电手枪2名。
(二) 运动员年龄、组别规定:
1.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2.乙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3.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以后出生。
4.丁组: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运动员年龄组别可以以小顶大。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射击协会最新审定的《射击规则》和《国际射联冲刺射击项目竞赛规则》及《2020年重庆市青少年射击锦标赛特殊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含3人)、2队(含2队)的竞赛小项不设项。
(三)个人赛和团体赛(除混合团体)成绩同时产生。个人项目、混合项目资格赛前八名进行决赛。
(四)参加团体赛、混合团体赛的运动员须在报项表上注明。
(五)团体项目(除混合团体)成绩,由报名指定参加团体赛的三名运动员个人项目资格赛环数相加之和计。
(六)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七)运动员在比赛记分射中脱靶,应立即报告裁判,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运动员本小项比赛成绩。
(八)运动员不得跨枪种、跨组别参赛。运动员在参赛时间上如有冲突自行调整。
(九)所有组别射击姿势均为无依托。
(十)竞赛日程另行通知。竞赛日程及竞赛程序单将在 “重庆射击项目联系” 微信群和“重庆市射击射箭信息”QQ群公布。
九、枪弹器材
(一)比赛气枪、气枪弹自备。比赛用猎枪、猎枪弹、光电枪、靶系统(光格品牌)由大会提供,光电枪可自备。枪弹运输必须按《枪管法》和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射击运动枪支弹药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请各参赛单位凭本次比赛规程和补充通知到当地公安分局办理枪弹携运手续。将参赛运动员的枪弹名称、型号、数量传真至市射击校,以便统一上报高新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备案。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0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13、11、10、9、8、7、6、5计分,分值分别加入步枪或手枪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牌和成绩证书,四至八名只颁发成绩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积分之和排列步枪团体名次、手枪团体名次和飞碟团体名次;若团体名次相等,则以个人项目金牌多者团体总分名次列前,余类推。前三名颁发奖杯,第四至八名颁发奖状。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队按下发的代表队报名表认真填写,于10月13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94101129@qq.com,逾期视为未报名参赛不予安排,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参赛号码布由我中心制作。与报名表一同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报到日期地点
于10月23日13:00至17:00在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科报到。
(三)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一周内的健康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赛或参与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兰村100号(重庆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训练科),
训练科:68585982
联系人:张琳琨 13896165901、刘豫15043097117。
十二、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参赛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的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一周内的健康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赛或参与工作。
(三)按照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参赛人员进驻赛区后,实施全封闭管理,全部入住大会指定酒店,并严格按照“酒店、赛场之间两点一线”的轨迹统一行动,减少人员流动及与外界接触,最大程度降低传染可能性,形成“防疫闭环”。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奖
按大会下发的运动员、代表队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领队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赛事保障团队奖”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十四、裁判员、和仲裁委员
裁判员、仲裁委员由大会统一选派。
十五、食宿、交通
交通由代表队自行联系固定车辆统一往返接送。代表队入住大会指定酒店:海兰云天海琴酒店,山有竹生态庄园。
十六、经费
各队往返差旅、食宿费自理。
十七、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