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体育工作 > 青少年体育

2020年重庆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日期: 2020-10-10
字体: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010月23日至25日,荣昌区安富陶实训基地。

二、参加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代表队(同一区县可报多支代表队)、各学校代表队(同一学校可报多支代表队)、社会团体、俱乐部、个人。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50kg、-55kg、-60kg、-66kg、-73kg、-81kg、-90kg、+90kg。

(二)女子甲组-45kg、-48kg、-52kg、-57kg、-63kg、-70kg、-78kg、+78kg

四、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的适龄运动员、代表我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柔道运动员、具有我市中学正式学籍且未代表其他省区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运动员(具有我市中学正式学籍且未代表其他省区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非重庆籍适龄运动员每个区县参赛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参赛运动员须参加过乙组比赛,代表我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柔道运动员及通过专项测试的运动员除外。

(三)未参加过乙组比赛的运动员需通过专项测试方可称量体重和参加专项比赛,代表我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适龄柔道运动员及通过专项测试的运动员除外。

(四)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方可称量体重和参加专项比赛。

(五)取得过全运会柔道比赛、全国柔道冠军赛、锦标赛大师赛前八名或全国青年柔道锦标赛前三名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必须包括赛前1个月内检查的心电图),适合参加柔道项目比赛,并购买了在异地出现伤害事故时保险同样生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不接受证明类材料)。

(八)不接受包含有来自境外返回、中高风险地区的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队或个人报名参赛。

五、参赛办法

(一)年龄组别

甲组:200111日至20031231日出生者(各区县最多可以自由选择3名参加过市柔道冠军赛、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乙组比赛的2004年出生的运动员参加甲组比赛)。

(二)报名人数

1.各代表队最多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32人。

2.各级别各队限报2名运动员。

六、竞赛办法

(一)体能测试

1.男子甲组-50kg、-55kg、-60kg、-66kg、-73kg、-81kg,女子甲组-45kg、-48kg、-52kg、-57kg、-63kg、-70kg、测试项目为30米、1000米、1分钟引体向上;男子甲组-90kg、+90kg,女子甲组-78kg、+78kg测试项目为30米、1000米、1分钟俯卧撑。

2.体能测试办法详见附件1。

(二)专项比赛

1.采用中国柔道协会最新竞赛规则并使用两个比赛台进行。

2.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级别的比赛,每个级别的比赛一天内结束。

3.同一小项体能测试总得分第一、第二名列为本小项一号、二号种子选手。

4.参赛人数少于5人(含)的小项将进行单循环赛。如多人间胜负关系相同,依次以比赛中获得一本、技有多少判定胜负关系。如仍无法判定,则抽签决定胜负关系。如在循环赛中任一队员任意一场比赛弃权,则其所有对手都以一本获胜。

5.运动员在比赛中无故弃权(未经大会医生同意),将不再保留名次。运动员在比赛中如被裁判组、仲裁委员会、竞赛组认定为故意放弃比赛,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不保留名次。如某一代表队无故弃权运动员和被认定为故意放弃比赛的运动员达到3名(含3名),取消该代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和团体总分排名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区县体育部门。

6.称量体重相关规定

(1)全体运动员正式称重将安排在102317:00。

(2)全体运动员必须穿着干爽的运动短裤和短袖T恤衫参加称量体重。称量体重开放式分单位进行,并随机抽调4名教练员监称,大会将对称量体重进行录像。

(3)称量体重时按参赛级别统一上浮0.5公斤计算,即参加-66公斤比赛的运动员体重不得超过66.5公斤。

(4)为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在比赛当天首场比赛之前30分钟将随机检查参赛运动员的体重,参赛运动员不能超过该级别体重的5%以上(不穿柔道服),即-66公斤的运动员最大体重为69.3公斤(不穿柔道服,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1位)。不参加称重和超重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7.甲组比赛关节技、绞技形成即获胜。

8.服装器材要求

运动员参赛所穿的柔道服尺寸大小必须符合国际柔联最新实行的道服规则相关要求。女运动员必须自备全白色或米黄色的圆领半袖衫。裁判组将在运动员检录处配备相应的检查工具供运动员自行检查,凡在比赛中裁判员对运动员道服产生质疑,经正式检测如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判负,对方获胜。

9.体能测试、专项测试、称量体重、比赛将采用人脸识别+二代身份证原件的形式进行检录。

10.申诉程序

(1)各参赛单位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要求申诉的,按规则规定的申诉办法执行。

(2)各参赛单位如对其他代表队的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要求申诉的,必须在该运动员首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或该运动员在下一场开始前写出书面申诉材料,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或教练签字后,交组委会竞赛组裁决。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超出此期限,留待比赛结束后调查处理。

11.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12.秩序册印制后,由各队报名信息造成错误的,每更改一处(不含最后报名调整级别)扣除团体总分2分,以此类推。

13.运动员报名后不到赛区报到的,每少一人,扣除团体总分5分,同时,超过三人的将取消该代表队参加团体总分排名资格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评选资格,并按本次比赛该代表队报名人数的50%确定为该代表队所在区县下一次市级柔道比赛报名人数的上限(本区县如有多支队伍则合并计算)。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体能测试按同一小项排列单项成绩名次,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8分,第三名计47分,第四名计46分,以此类推。如成绩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并列名次得分为并列名次分之和除以并列数。

(二)体能测试总名次由三项名次分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得分一致,以1000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三)体能测试总名次分第一名计100分,第二名计98分,第三名计97分,第四名计96分,以此类推。

(四)专项比赛录取前八名,第三名、第五名、第七名并列。第一名计100分,第二名计98分,第三名计97分,第五名计96分,第七名计95分。

(五)同一小项综合名次=体能测试总名次分×30%+专项比赛名次分×70%。得分高者综合名次列前,如综合得分一致,专项比赛名次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专项比赛名次分一致,则体能测试总名次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都一致,则1000米成绩优则名次列前;如仍不能排列出综合名次,则抽签决定综合名次。

(六)单项综合名次第一名计100分,第二名计98分,第三名计97分,第四名得96分,以此类推。

(七)按各参赛单位单项综合名次得分最高的12名运动员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排列团体前三名。如总分相等,以获专项比赛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专项比赛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八)团体前三名颁发奖牌,单项综合名次前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九)单项综合名次做为申报等级运动员的依据。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01210:00至1318:00,各代表队、个人运动员登录重庆市柔道竞赛系统进行网络报名(登录方式请留意“重庆市区县柔道教练微信群”,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二)报到

1.全体裁判员于102220:00前到荣昌区安富陶实训基地报到(10239:00进行规则学习和实践)。全体裁判员按要求自备裁判服装(包括黑色袜子)。

2.各代表队和个人运动员于10月22日20:00前到荣昌区安富陶实训基地报到。各代表队报到时交验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含心电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2020年春季学期成绩单,缺少上述材料取消参赛资格,责任自负。

3.102220:00前通过竞赛系统提交最后报名表逾期未提交,以第一次报名为准

4.10239:00进行体能测试,15:00进行专项测试,16:00召开技术会。

九、经费

(一)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全体参赛队伍、个人运动员统一食宿,每人每天160元,按3天收取,由赛区(或酒店)出具发票。

十、裁判员

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选派。

十一、赛风赛纪

(一)参赛运动队(含个人)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违反赛风赛纪的,将取消运动员个人或集体参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在全市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二)领队及教练员参加会议和决赛阶段临场指导时必须着正装,预赛阶段临场指导时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

(三)比赛中教练员只允许在裁判员喊暂停和开始之间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指导。

(四)比赛中如教练员违反以上规定,将被警告,如再次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取消本场比赛临场指挥资格。若教练员行为恶劣影响比赛进行,重庆市体育局将对涉事教练员实行禁赛处罚并在全市体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五)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十二、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参赛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一周内的健康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赛或参与工作。

(三)按照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参赛人员进驻赛区后,实施全封闭管理,全部入住大会指定酒店,并严格按照“酒店、赛场之间两点一线”的轨迹统一行动,减少人员流动及与外界接触,最大程度降低传染可能性,形成“防疫闭环”。

十三、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重庆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体能测试办法

2.2020年重庆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专项测试办法

重庆市体育局版权所有     重庆市体育局主办

ICP备案: 渝ICP备202001196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9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319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