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重庆市荣昌区体育局
协办单位:重庆市武术协会 荣昌区体育中心
荣昌区体校 荣昌区武术协会
二、日期和地点
2020年10月30日—11月2日,荣昌区体育馆。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体校、学校、武术协会、行业体协、武术馆、武术校及有关单位。
四、竞赛项目
(一)男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
(二)女子:44KG、48KG、52KG、56KG、60KG。
五、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本市第二代身份证、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年龄:2001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以区县组队的运动员就读学校必须在该区县;以学校组队的运动员必须是该校学生。
(四)参赛运动员2019年秋季学期各学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且平均分不低于70分。
(五)优秀运动队(含试训运动员)不参加本次比赛。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到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办理注册手续(含代表重庆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报到前两天必须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七)持外省市身份证的运动员,代表重庆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可以参加本次比赛。
(八)持重庆市身份证的运动员,代表其他省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本次比赛,一经查出取消比赛资格与成绩。
(九)不接受来自境外返回、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运动员报名参赛;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的运动员报名参赛;不接受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运动员报名参赛。
(十)参赛代表队须填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六、参加办法
每单位限报一个队,每队每个级别限报1人,每队报领队、教练、医生各1人。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及团体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二)运动员报到后先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凡体重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的体重时不得参赛。
(三)队员必须戴护具方可比赛。
(四)运动员凭注册证上场比赛。
(五)本次比赛执行《2012年武术散手竞赛规则》。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竞赛监督委员会
(一)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办法另行通知。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级别录取前8名(第三名并列),两人参赛作为表演,发表演奖。
(二)团体名次
按每个组别男、女各参赛队员所获名次分之和录取前8名,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时按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一)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020286035@qq.com(请务必发至指定邮箱,且注明代表队名称,其他电子报名方式不受理),并将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电脑打印正式报名表,于2020年10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重庆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科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支路28号 邮编:400042),逾期者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二)各队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到荣昌区体育馆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身份证原件、注册证、学籍证明、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赛前15天内检查有效,内容包括心、脑电图、血压、脉搏等)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缺一项不能报名参赛。赛中出现的任何伤病事故及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三)报到时凡参赛运动员必须上交责任声明书(声明书模板见报名表处)。
(四)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争,各参赛队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大会的规定,如有违反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五)参赛运动队,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取消全队、个人和集体参赛成绩。
(六)比赛拳套及护具由大会统一提供。护裆、护齿、缠手带各队自备。
(七)运动员自备红、蓝背心、短裤各一套。
十一、其它
(一)各队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电话:郭魏 李坤龙 023-63878212。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参赛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的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一周内的健康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赛或参与工作。
(三)按照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参赛人员进驻赛区后,实施全封闭管理,全部入住大会指定酒店,并严格按照“酒店、赛场之间两点一线”的轨迹统一行动,减少人员流动及与外界接触,最大程度降低传染可能性,形成“防疫闭环”。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