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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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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二、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悦来投资集团

三、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击剑运动协会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澳睿跑(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梵星斯唯敏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国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0年2月15日-16日;

地点: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

六、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业余体校、中小学校、俱乐部等单位及个人。

七、竞赛项目及年龄分组

(一)竞赛项目

1.男子项目:花剑、佩剑、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2.女子项目:花剑、佩剑、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二)年龄分组(以身份证为准)

1.青年组甲组(男、女):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2.青年组乙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3.青年组丙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4.少年组甲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5.少年组乙组(男、女):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八、参赛办法

(一)青年组乙丙组、少年甲乙组,各参赛单位限报两个队参加(如xx一队,xx二队),各组别,各剑种限报4名运动员;

(二)各参赛单位运动员与监护人须与组委会签定赛事声明书,参赛运动员须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组委会交验相关原始凭证;

(三)个人名义参赛者,必须有监护人签名认可和陪同;

(四)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在市体育局完成注册手续(本次注册通过填报注册汇总表附件3形式完成);

2.青年组甲组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重庆市有效学籍;

3.青年组乙丙组运动员原则上必须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重庆市有效学籍,非重庆市有效学籍的重庆户籍运动员报名参赛,须承诺代表重庆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并代表重庆参加全国比赛;

4.非重庆籍重庆市在校生,可以参加少年组(甲乙组)的比赛,但必须有重庆市有效学籍证明原件,同时承诺代表重庆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并参加全国比赛;

5.每个参赛单位每个组别的每个剑种限报一个团体参赛,组成队员必须来自同一单位且代表同一区县注册;

6.参加2020年重庆市第六届运动会的运动员须按市运会总则要求完成注册手续,且只能代表市运会注册区县报名参赛;

7.运动员按照实际出生年月参加各组别比赛,不得越组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执行;

(二)个人赛进行小组循环赛和淘汰赛。团体赛直接进行淘汰赛;

(三)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各竞赛项目中所设小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或队数不足3队时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十、裁判员和仲裁

仲裁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及本次比赛竞委会选派。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组别、剑种分别录取个人、团体赛前八名。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须知

(一)各参赛单位请于2019年12月10日-30日期间通过组委会指定的报名网站(“体育重庆”和“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报名,并与2020年1月15日前将加盖各自单位(个人须监护人签章)公章的报名表、2020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运动员参赛声明书(附件2)和2020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注册汇总表(附件3)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截止期:2020年1月15日),联系人:张天琪、刘佳(电话:023-60358706、023-60358509,周一至周五09:00-17: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非重庆籍运动员在报名时用★注明。

(三)报名后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在赛前15天告知组委会。逾期更改需交纳100元\人次费用。

十三、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所需的各种服装,器材均自理。所有器材必须符合《击剑竞赛规则》的规定或是经中国击剑协会审批的器材。

(二)运动员的所有装备,器材必须经竞赛技术委员会的检查方可参加比赛。

(三)禁止使用螺旋式头线。少年组(甲乙组)必须使用儿童剑(零号剑,长度:从剑条根部到剑尖,花剑重剑部超过755mm;佩剑不超过750mm)

(四)运动员须在比赛服背面印制或缝制中文姓名和代表参赛单位名称(个人报名不需),文字颜色为深蓝色,字体为黑体,高8-10厘米,宽视文字数以清晰美观为宜,未按照要求印制或者缝制名称的运动员,每场小组赛,每场直接淘汰赛和团体赛每次上场给予一次红牌处罚。

(五)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各参赛队自行解决参赛经费。

十四、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2020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3.2020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注册汇总表

 

重庆市体育局

2019年12月4日

 

附件1

2020年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团体报名表


团队名称



团队负责人姓名



团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参赛组别



参赛项目



队员1基础信息

队员2基础信息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



学籍单位


学籍单位



队员3基础信息

队员4基础信息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



学籍单位


学籍单位



签章栏
  个人名义报名参赛者组队参加团体赛需由每位参赛队员监护人签字并备注监护人联系方式;各区县、各学校、各俱乐部名义参赛队伍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备注:个人名义报名参赛者必须由监护人签名认可和陪同。报名表打印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个人名义参赛者须监护人签字同意),同时将每位参赛队员的学籍证明、安全承诺书、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纸质材料、注册汇总表一并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重庆国际博览中心,联系人:张天琪、刘佳(电话:023-60358706、023-60358509,周一至周五09:00-17:00)


2020年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个人报名表



参赛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学籍单位




参赛组别




参赛项目




监护人姓名




监护人手机




签章栏
  个人名义参赛者由监护人签字;各区县、各学校、各俱乐部名义参赛者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个人名义参赛者必须由监护人签名认可和陪同请将此份报名表打印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个人名义参赛者须监护人签字同意),同时将参赛者学籍证明、安全承诺书、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四份纸质材料一并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悦来大道66号重庆国际博览中心,联系人:张天琪、刘佳(电话:023-60358706、023-60358509,周一至周五09:00-17:00)










附件2

2020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运动员参赛声明书

 

本人对参加2020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做以下声明:

一、本人自愿参加此次比赛,并已得到法定监护人的同意。

二、本人理解,承认,遵守,执行击剑比赛的竞赛规程。

三、本人在任何时候不会对击剑项目及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在公众中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本人不会发表,评论,出版,提供或签署对击剑项目及比赛组委会对利益或形象有恶意或有偏见的任何形式的声明。

 四、本人认识到在参加或观看击剑比赛时都存在对自身造成严重伤害的危险,包括终生残疾或死亡,本人自主设想到,承认,接受此风险。本人向比赛组委会保证本人身体状况良好,有能力参加本次比赛,提供的报名和参赛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有效。

五、本人同意比赛组委会没有责任或义务对于本人在比赛前,后及比赛中因个人原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所遭受的直接或间接地源自于比赛的伤害,疾病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失负责。此外,本人也不会为此追究组委会,赛事相关赞助商,比赛组织者,比赛裁判和工作人员的任何责任。

六、本人授权比赛组委会,可以在与击剑项目或此次比赛相关的前提下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权,本人保证有权进行上述授权,并同意如此情况不实,将赔偿比赛组委会由此直接或间接遭受的一切损失。

七、本人同意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比赛取消或变更比赛时间,形式而引起的有关费用问题,服从比赛组委会的决定;由于本人个人原因而不能参赛的,不要求组委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名词解释:

“肖像权”包括使用运动员的姓名,照片,相似物,签字以及任何相关类似的名称,标志,图像的权利。

九、本人确认充分理解上述条款,并承认此声明书具备法律效力。

 

 

声明人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3

2020重庆市青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注册汇总表

运动员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

注册项目

注册区县

正式学籍所在学校

区县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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