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
二、承办单位
巴南区体育局 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巴南区区委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跆拳道协会 重庆市青少年体育协会
巴南区跆拳道协会
四、活动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2日—3日(2日上午12:00前报道、称重,3日比赛)在巴南区体育馆(老馆)举行。
五、参加单位
全市各区县参赛单位依托辖区内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青少年体育组织组建1支代表队。
六、竞赛项目
1、年龄分组
组别 |
年龄 |
出生年月 |
备注 |
儿童组 |
7岁 |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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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A组 |
8岁 |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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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B组 |
9岁 |
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生 |
2、级别设置
组别 |
性别 |
级 别 |
儿童组 |
男、女 |
-22KG 25KG 28KG 32KG 36KG 41KG 46KG +46KG |
少儿A组 |
男、女 |
-24KG 27KG 30KG 34KG 38KG 43KG 48KG +48KG |
少儿B组 |
男、女 |
-27KG 30KG 33KG 37KG 41KG 46KG 51KG +51KG |
七、运动员资格
(一)拥有重庆市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有正式学籍的适龄少年儿童。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选招、试训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赛前30天内检查有效,内容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赛中出现的任何伤病事故及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八、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每队最多可报运动员男、女各8人。每个级别限报2人。
(二)年龄规定
1、儿童组7岁组: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2、少儿A组8岁组: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3、少儿B组9岁组: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九、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并采用单败淘汰制。每场比赛进行2个回合;每回合1分30秒;回合间休息30秒。
(二)若某级别报名人数不足3人,该级别仍然进行比赛,但不计成绩和名次。
(三)运动员按规定年龄参赛,不能以小打大。
(四)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使用传统护具,组委会提供头盔、胸甲。同时男、女运动员还必须自备合身的护裆、护臂、护腿、护手套上场,否则不允许参赛。
(五)称重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如称重不合格,在1小时内有1次补称机会。
(七)教练员必须穿着规范的运动服、运动鞋在赛场执教,严禁穿着与比赛不相适应的衣着入场执教。上场指导时不允许使用手机即一切通讯设备。
十、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根据大会组委会统一规定,预赛成绩前八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加决赛,预赛成绩不纳入团体总分。
(一)各级别录取前五名(第三、五名并列),计入代表团总分。
(二)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级别中得分之和计入团体总分,并分别排列单项团体总分前八名。如总分相等,以该组别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如还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三)决赛成绩前五名按照9、7、5.5、5.5、2.5分计入代表团总分。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10月25日到市社体中心办公室 集中报名,同时必须在集中报名时间之前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QQ68310482 ,邮件命名为“XX区(县)XX项目报名表”。逾期及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不予接受报名。纸质报名表中的信息如与报名邮件不一致将以邮件为准。报名时交验:
1、报名表一份(附件一);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只印正面,多人一页);
3、XXXX参赛免责声明(附件二);
4、运动员健康证明(附件三);
5、运动员保险单;
(二)各参赛队于 11月 2日14:00前到赛区报到。
联系人: 王大玮
电 话:18908381207
十二、经费
竞赛费用由大会承担,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各代表队自行承担。
十三、奖励
(一)团队优胜奖
颁发给获得本次比赛前8名的队伍。其中第一、二名获团队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获团队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获团队三等奖。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
颁发给比赛过程中团结互助、顽强拼搏,严格遵守比赛规程,坚决服从裁判的4支队伍。
(三)优秀裁判员奖
颁发给比赛过程中执裁严谨、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的裁判员,按15%的比例评选。
十三、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四、其它
参赛运动队如有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的,取消该运动员个人参赛成绩及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对该运动员及其主管教练员全市通报批评。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 | |||||||
跆拳道比赛报名 | |||||||
领队: |
教练: |
联系电话: |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组别 |
参加级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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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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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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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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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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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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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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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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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可自行增加。 |
附件二
2019年重庆市少年儿童阳光体育跆拳道比赛参赛免责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队:
服从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亲属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近期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书;赛前我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运动队免责。
区县体育部门盖章: 领队或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三
2019年重庆市少年儿童阳光体育跆拳道比赛运动员健康证明
大会组委会:
我单位跆拳道运动员 名(名单附后)参加2019年重庆市少年儿童阳光体育跆拳道比赛,经 (医院全称)进行心电图、脑电图以及其他项目的身体检查,医院证明所有运动员各项检查结果均正常,运动员身体健康,完全适合参加跆拳道比赛,同时体检材料已齐备,可随时接受查验。
特此证明!
附运动员名单:
单位(盖章):
领队或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