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黔江区文化委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9年 7 月 18日至24日,在黔江区体育馆举行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体校、学校
四、竞赛项目
(一)甲组
1.男子(共8个级别):55公斤级、61公斤级、67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9公斤、96公斤、+96公斤。
2.女子(共8个级别):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级、71公斤级、76公斤、+76公斤。
(二)乙组
1.男子(共8个级别): 50公斤级、55公斤级、61公斤级、67公斤级、73公斤级、81公斤级、89公斤、+89公斤。
2.女子(共8个级别):40公斤级、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9公斤级、64公斤级、71公斤级、+71公斤。
(三)丙组
1.男子(共5个级别): 40公斤级、45公斤级、50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67公斤。
2.女子(共5个级别):40公斤级、45公斤级、49公斤级、55公斤级、55公斤—64公斤。
五、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渝体〔2011〕290号)文件规定的注册运动员;
(二)具有本市第二代身份证、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以区县组队的运动员就读学校必须在该区县;以学校组队的运动员必须是该校在籍在校学生;
(四)小学生运动员上学期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及格,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中学生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五)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报名人数
每队可报运动员男子甲组12人、乙组12人,丙组8人;女子甲组12人、乙组12人,丙组8人。各组各级别每队限报2人,运动员人数在21人以上(含21人)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运动员人数在20人以下(含20人)的队只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三)运动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
(四)比赛期间各参赛队的交通、医疗等一切费用自理。
(五)比赛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竞赛主办方、承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
七、竞赛办法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各组各级别进行抓、挺、总成绩比赛。
八、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组各级别分别录取抓、挺、总成绩前8名给予奖励,分别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
(二)各组别录取团体前6名给予奖励,获男女甲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由市举重管理中心奖励举重鞋五双;男女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由市举重管理中心奖励举重鞋三双。
(三)破纪录加分:超全国纪录(含年龄组纪录)加21分;破重庆市纪录(含年龄组纪录)加14分;同一运动员多次破(超)一项纪录,按最高分计。对破纪录者,将颁发证书。
(四)团体计分办法以各参赛队运动员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如遇总分相同,以超全国纪录(含年龄组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仍相等,以破重庆市纪录(含年龄组纪录)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五)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奖”。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分别传真到三体校(传真:61211607)和黔江区体校(传真:79246308),逾期报名不予参赛。
(二)报到:
1.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验: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4)运动员上学期成绩单;
2.裁判员于7月15日到赛区报到。各参赛队于7月17日12∶00点前到赛区报到。
十、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其他费用各队自理。
十一、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三体校指派
十二、其他
参赛运动队如发生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行为的,取消该队个人和集体参赛成绩。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