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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日期: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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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由市体育局,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承办,重庆市第八中学校、重庆市排球协会协办。

二、日期和地点

2019年4月26日—30日,重庆八中体育馆(渝北校区)。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学校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

五、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

(二)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需确保在异地发生意外事故同样生效)。

(三)分校按学籍管理确定代表单位。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各单位各组各单项限报一队,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

(二)人数和年龄规定

1.各单位各组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4人。

2.甲组年龄规定: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可以以小打大,但以小打大的队员不得超过四人)。

3.乙组年龄规定: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允许以大打小)。

(三)参赛运动员须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办理了注册手续,未注册的运动员4月5日前完成注册手续。未经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五)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

(六)各队自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装。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编排原则

1.按2018年重庆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成绩蛇形编排,未参加的队抽签进组。

2.根据报名队多少,采取单循环或分组循环制进行比赛。

(三)成绩排名以及计分办法

按照以下标准和顺序决定队伍排名:

1.胜场: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积分:如胜场相同,则积分高者在先。计分办法为:比赛结果为3:0或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如为三局两胜制,则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3.C值:如积分相等,则比较C值(总胜局数/总负局数);

4.Z值:如C值仍相等,则比较Z值(总胜分数/总负分数);

    5.如两队Z值仍相等,则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靠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4条办法以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参赛队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5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861085600@qq.com。报名联系人:荆德强,联系电话:61665151(运动员身份证号、姓名如输入错误,则取消该队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和优秀教练员资格)。

(二)报到

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运动队报到时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健康证明、学籍证明、2018年秋季学期成绩单。

十、经费

各队食宿、交通、医疗等费用自理,大会不统一安排食宿。如需大会协助联系食宿事宜,请与八中工作人员联系,食宿标准为200元/人/天(由赛区出具发票),联系人:吕舟,联系电话:18696750328。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十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9年重庆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报名表

代表队(盖章):

组别:男/女,甲组/乙组(划√)

领队姓名:          

教练员姓名和手机号:

号 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备 注

(队长C、自由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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