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青年运动会报项工作的补充通知(渝体〔2018〕453号)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化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以下简称《规程总则》)要求,结合我市第一阶段报项情况,现就做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报项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体育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报项工作,按照“广泛参与、精心组织、积极备战、着眼全运,在选拔精兵强将力争好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全市青少年体育训练实际扩大参赛规模,调动各方力量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为全运会选拔人才,锻炼队伍”的组队参赛原则,从选拔全运会后备人才,锻炼队伍的角度,扩大参赛规模,建立激励机制和奖励政策,支持和鼓励辖区内符合《规程总则》参赛要求的组织及个人的报项参赛。
二、各区县体育部门要积极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做好第二届青运会备战和参赛保障工作。
三、青运会是检验各级各类体校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的最高水平综合性赛事,重庆市重点业余体校必须报项参加,参赛情况将作为认定重庆市重点业余体校的必要条件。
四、全市其他区县业余体校要将报项参赛作为检验体校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组队参赛不断提高体校的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水平,发现和培养更多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重庆市体育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