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奥体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10月25日至28日,重庆市奥体中心体育场。
四、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
五、竞赛项目
(一)青年组
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990/9.14)、400米栏(0.914/35)、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
女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840/8.50)、400米栏(0.762/35)、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二)少年组
男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914/9.14)、400米栏(0.840/35)、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女子(13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762/8.50)、400米栏(0.762/35)、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三)少年乙组
男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914/8.70)、300米栏(0.762/35)、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5000米场地竞走。
女子(14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0.762/8)、300米栏(0.762/35)、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Kg)、5000米场地竞走。
(四)儿童组
男子:(8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
女子:(8项)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
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
六、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本市第二代身份证、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渝体〔2011〕290号)文件规定的注册运动员,并只能代表所注册的单位参赛。(本次比赛注册时间自文件公布之日开始至2018年9月24日24:00截止)
(三)小学运动员上学期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及格,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中学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四)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符合规程规定的运动员可代表原输送区县参赛,市优秀运动队选招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赛前30天内检查有效,内容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适宜参加该项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赛中出现的任何伤病事故及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七、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领 队:各单位领队1人;
2.教练员:各组别可报教练员2人;
3.运动员:根据2017年重庆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青年组、少年组、少年乙组、儿童组团体总分前八名排名,名额分配如下:
(1)青年组:沙坪坝区40人、巴南区32人、长寿区26人、合川区22人、九龙坡区 20人、綦江区18人、南岸区 16人、渝中区 14人,其他区县12人;
(2)少年组:沙坪坝区40人、九龙坡区32人、巴南区26人、合川区22人、江北区 20人、长寿区 18人、綦江区16人、北碚区14人,其他区县12人。
(3)少年乙组: 九龙坡区40人、沙坪坝区32人、长寿区26人、江津区22人、巴南区20人、璧山区18人,渝中区16人,大足区14人,其他区县12人;
(4)儿童组:北碚区40人、长寿区32人、合川区26人、沙坪坝区22人、江北区20人、渝北区18人、璧山区16人、九龙坡区14人,其他区县12人。
所有参赛运动员需达到三级(含)以上运动员标准或获得过区县(含)以上级别田径比赛前八名。
(二)报项
每组别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每组别每队每项接力限报男、女各一队。
(三)年龄规定
青 年 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少 年 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 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儿 童 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本次比赛运动员年龄按以上规定执行,不得以小顶大。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参加接力比赛时必须统一比赛服装(背心、短裤),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300米(含)以上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决赛,其他项目进行预、决赛。
(五)参赛人数8人及以下一组决赛;参赛人数3人(含3人,以检录时为准)以下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组别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
(二)各组别团体录取前八名,按男、女单项个人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参赛运动员多于12人的参赛单位,只能以12名运动员单项个人得分之和计算团体总分(不计入团体总分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时姓名后加*号注明)。如积分相等,按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三)参赛人数不足8队或8人(含8队或8人)的比赛项目,按实有参赛队(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名次。
(四)破市青少年纪录加10分,在同一比赛中,连续多次破同一纪录者,只加一次破纪录分。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本次比赛采用文骁网络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9月25日至26日(http://www.cqbxzx.com/ydhbm/),26日20:00关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须留直接负责运动员等级办理教练员的手机号码。请各参赛单位在网上报名时将报名材料整理为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网站进行审核,本次比赛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免责声明(见附件)
(4)运动员上学期成绩单;
(5)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
(6)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到
各参赛队于比赛前一天10:00-15::00到赛区报到,16:00召开组委会和技术会,各参赛单位必须派一名领队和教练参加会议。
十一、经费
市体育局补贴竞赛经费,其他费用各队自理。
十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裁判员
裁判长、主裁判由市体育局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十四、其它
参赛运动队如有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的,取消该运动员个人参赛成绩及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对该运动员及其主管教练员全市通报批评。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
附件:
中国体育彩票2018年重庆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参赛免责声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田径队:
服从所有规定和一切裁决;本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其亲属对在连续而激烈的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已有充分的认识,并自愿参赛,同时所有参赛队员的健康状况能够承受本次比赛,并具备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书;赛前我队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已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在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本队自行承担,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他运动队免责。
区县体育部门盖章: 领队或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