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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 竞赛规程

日期: 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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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8月1---4日在重庆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游泳跳水馆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代表队。

三、竞赛项目

(一)青少年甲组

1.男子:一米板、三米板、跳台。

2.女子:一米板、三米板、跳台。

(二)青少年乙组

1.男子:一米板、三米板、五米台、陆上。

2.女子:一米板、三米板、五米台、陆上。

(三)青少年丙组

1.男子:一米板、五米台、陆上、全能。

2.女子:一米板、五米台、陆上、全能。

四、运动员资格

(一)按规定时间地点到组委会报名成功的运动员。

(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各组别报名人数不限,可以小报大但不能以大报小。

(二)运动员年龄

1.青少年甲组:200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青少年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3.青少年丙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跳水竞赛规则。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含3人)的竞赛小项不设项。

(四)竞赛日程另行通知。

(五)甲组各项比赛均采用全套动作一次性决赛。跳台高度不限。

(六)乙组动作具体如下:

1.1米板:

(1)一至四组规定动作,抽签时确定表内的一个组动作(见竞赛办法第七条)。

(2)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3个动作,其中必须从一、四组中选1个。从二、三组中选1个。另一个来自五组。难度系数不得超过2.2。

2.3米板:

一至四组半周动作,姿势不限。

3.5米台:

(1)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抽签时确定表内的一个组动作(见附表)。

(2)一至四组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3)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2个动作,选自不同的组别。

(七)乙组1米跳板、5米台比赛规定动作抽签表:

A组:101B、201B、301C、401C。

B组:101C、201C、301B、401B。

(八)乙、丙组跳台倒下动作抽签表:

A组:前A、后C。

B组:前B、后A。

C组:前C、后B。

(九)丙组各项比赛动作具体如下:

1.1米板:

(1)一至四组规定为抱膝半周。

(2)自选动作男子、女子均跳2个,组别不得相同,难度不得超过2.2,。

(3)一、三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必须采用三弹。

2.5米台:

(1)向前和向后各一种姿势倒下入水,抽签时确定表内的一个组动作(见附表)。

(2)一至四组抱膝半周(按组别顺序进行比赛)。

(十)陆上比赛

1、网上十弹、板上十弹。

2、专项素质:立定跳远、悬垂举腿(屈体)、跳绳(30秒)、空倒立。

3、以网、板、专项素质总成绩计算名次。

(十一)乙、丙组运动员动作不齐时可用跳下代替,但动作不能重复。

(十二)三弹动作的难度系数按照走板动作计算。

(十三)评分办法

1.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1)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2.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1)前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两手分开,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2)前倒C的开始姿势为坐台且抱腿。

(3)后倒A、B的开始姿势应是站立且不得作并手动作,如出现并手则认为部分改变开始姿势,该动作不得超过4.5分。

(4)后倒C的开始姿式为蹲台且抱腿。

(5)前倒和后倒A、B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脚跟再着地,或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6)所有跳下和倒下动作难度系数为1.0。

3、陆上比赛评分办法

(1)网、板十弹各100分,多一弹或少一弹均扣10分;中途停顿一次扣10分;没有摸到空中目标一次扣5分;弹出规定范围一次扣5分;动作姿态不规范扣5—20分;掉下器械或脚以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器械为0分。

(2)立定跳远3次,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实际公分数计分。

(3)悬垂举腿完成一次得2分,没有触杠或弯膝勾角尖均不得分。以30秒内有效次数乘2计算得分。

(4)跳绳以30秒内实际次数计算得分,中途停顿一次扣3分。

(5)空倒立以双脚离开地面至脚落地计算空中停留时间,停留1秒得5分。

(十四)抽签由组委会竞赛组代表和裁判员代表共同参加。

(十五)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录取名次

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前八名分别颁发成绩证书。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计分方法

1.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

2.丙组全能成绩按运动员参加各项比赛的成绩总和排列名次。

(三)比赛中如出现单项比赛名次并列,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将全部空出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分,作为并列名次者名次分。如果第八名并列,则按照第八名的分值分别进行统计。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

学院水上系,电话:6360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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