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体操运动,是面向学龄前儿童最基础的健身运动。通过参与幼儿体操活动,可以健全幼儿身心发展,培养幼儿自信、团结,丰富幼儿生活。
一、幼儿体操成套评分标准
(一) 成套比赛采用100分制为评分标准;
(二)成套起评分为80分;
(三)奖项要求:体操比赛分为三个奖项:特等奖94-98分;一等奖88-93分;二等奖80-87分。
二、裁判员扣分标准
技术动作扣分标准 | |
成套中出现勾脚尖、弯膝盖动作 |
每人每次0.5扣分 |
成套动作中身体松泄、无控制 |
扣至0.5扣分 |
横劈叉小于45度角 |
每人扣至0.5分 |
坐位体前屈大于45度角 |
每人扣至0.5分 |
后踢腿跑脚尖未绷、未踢到屁股 |
每人扣至0.5分 |
脚尖步未绷直脚尖、膝盖 |
每人扣至0.5分 |
地面单膝腿未绷脚尖 |
每人扣至0.3分 |
小跳动作出现分腿 |
每人扣0.2分 |
手位动作不标准 |
每人扣至0.5分 |
不正确的站姿(抬头、挺胸、收腹) |
每人每次扣至0.5分 |
艺术动作扣分标准 | |
成套动作表现力(包括表情) |
扣至1.0分 |
成套动作整齐性 |
扣至1.0分 |
成套动作的舞蹈及音乐配合不一致 |
每次扣0.5分 |
成套结束动作缺乏多样性 |
扣至0.5分 |
动作欠缺优美性、伸展性、流畅性 |
扣至0.5分 |
队形变化不准确 |
每次扣0.2分 |
比赛中体操鞋、佩戴饰物等掉落 |
每人每次扣0.2分 |
肢体任一部位超出比赛场边线 |
每人每次扣0.1分 |
三、裁判长扣分
(一)教练在场外提示 每次扣0.5分。
(二)未经裁判示意,进入场地开始做动作, 扣0.5分。
(三)比赛过程中(运动员或教练员)喊口令扣0.5分。
(四)不得少于4次队形变化,每少一个扣团体1.0分
(五)未能管理好自己的队伍,扣团体分0.5分。
四、处罚
1没按规定时间交报名单者,扣团体分1.0分,由总裁判长在团体分中扣除。
2.弃权: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者,判为弃权,弃权者取消一切成绩,对弃权者取消下次参赛资格。
3.罢奖:拒绝受奖或领奖判罢奖,对罢奖者取消其所得名次及取消下次参赛资格。
4.对不服从裁判员裁决和指挥者、包括场外组织家长严重影响比赛进程,造成不良影响者,轻者扣分,重者应当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取消全部成绩,通报批评并禁赛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