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由市体育局、市教委主办,渝北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承办,重庆市排球协会协办。
二、日期和地点
1.甲组:2018年3月29日—4月1日,重庆八中体育馆(渝北校区);
2.乙组:2018年5月4—6日,重庆八中体育馆(渝北校区)。
三、参加单位
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学校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
五、运动员资格
(一)具有重庆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
(二)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运动,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需确保在异地发生意外事故同样生效)。
(三)分校按学籍管理确定代表单位。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是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各单位各组各单项限报一队,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
(二)人数和年龄规定
1.各单位各组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
2.甲组年龄规定: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可以以小打大,但以小打大的队员不得超过四人)。
3.乙组年龄规定:200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不允许以大打小)。
(三)参赛运动员须按照《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办理了注册手续,未注册的甲组运动员3月23日前完成注册手续,乙组运动员4月20日前完成注册手续。未经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运动员两门学科不及格者不得参赛。
(五)运动员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比赛。
(六)各队自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装。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编排原则
1.按2017年重庆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成绩蛇形编排,未参加的队抽签进组。
2.根据报名队多少,采取单循环或分组循环制进行比赛。
(三)成绩排名以及计分办法
按照以下标准和顺序决定队伍排名:
1.胜场:胜场多者,排名在前;
2.积分:如胜场相同,则积分高者在先。计分办法为:比赛结果为3:0或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如为三局两胜制,则比赛结果为2:0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2:1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3.C值:如积分相等,则比较C值(总胜局数/总负局数);
4.Z值:如C值仍相等,则比较Z值(总胜分数/总负分数);
5.如两队Z值仍相等,则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靠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4条办法以决定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8名并给予奖励。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各代表队分别于3月23日和4月20日前将甲组和乙组报名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健康证明、学籍证明、2017年秋季学期成绩单扫描件打包发送至1835681436@qq.com(运动员身份证号、姓名如输入错误,则取消该队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和评选优秀教练员资格)。
(二)报到
1.甲组:请裁判员于3月28日17:00前到八中会议室报到。请各代表队于3月28日15:30前到八中会议室报到,16:00召开联席会。报到时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乙组:请裁判员于5月3日17:00前到八中会议室报到。请各代表队于5月3日15:30前到八中会议室报到,16:00召开联席会。报到时交验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经费
各代表队食宿自理,标准每人每天160元。为保证各运动队的休息时间、人身安全,卫生安全,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可解决住宿和就餐事宜(可提供正式发票),具体事宜请咨询梁柱主任。联系人:梁柱,电话:13330231366。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调。
十二、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重庆市体育局。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附件:
2018年重庆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报名表
代表队(盖章):
组别:
领队姓名:
教练员姓名和手机号:
号 码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注册证号 |
备 注 (队长C、自由人L) |
注册证号为:重庆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系统里的注册号;请打印。